打赢了的三个人自然是志得意满,在带头之人沈归的带领下,昂首阔步地走进了巨鹿县的城门之中。
也不知道如今齐雁和齐返这两兄弟,到底把巨鹿县的明暗情况,摸查到了什么地步;但如果沈归能够在县衙大堂吸引到一些注意力的话,那么想必也能使得齐雁的‘工作环境’来的更加轻松,人身安全也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至于那四位被李乐安打到满地打滚的牙人嘛……如今也被闻讯赶来的几名捕快以半拽半拖的方式,押进了巨鹿县城之中……
不过,一马当先走在队伍前面的沈归自然没长着‘身后眼’,也没看见那四个捕快在押解‘嫌疑犯’进城之后,又迅速转了一个弯、便彻底不见踪影了……
这巨鹿县的确是晋商的势力范围不假,但充其量也只是比普通县城略微繁华一些而已。而这座县衙门与邺城的府台衙门相比,不但可用面积都等比缩小,而且还只有前后两堂之分;至于东西两间的跨院,一个七品知县还是没有资格修建的。当然了,这一县之地除了大老爷的随身班底以外,剩下的三班衙役,都是从当地雇佣的本土乡勇,自家本身也有房子,就根本用不着那么大的院落了。
这三位刚刚‘得胜凯旋’的活阎王,终于在两位城门吏的‘押解’之下,来到了巨鹿县的县衙大堂。沈归见到衙门口负责站堂的那位小吏,双眼正在直勾勾地盯着自己背后……不看可知,沈归也知道这是他正与自己身后那两位‘同僚’,用眼神去‘交换信息’;不过由于自己如今身份,还只是个‘普通二世祖’,沈归也就只能假装没出什么端倪,直接走入了府衙大堂当中……
他之所以没有敲击登闻鼓,也是因为在这次斗殴事件之中,沈归三人是处在被告方的位置;而原告方——也就是那四个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牙人,此时却已经不见了踪影。而那两个城门吏与堂外的二人交代了一番之后,便有说有笑的回城门当值去了……
他们二人一走,那位站堂的小吏便走到了沈归的面前,神色颇为不耐烦地说道:
“看你们的穿戴,应该都是大户人家的子弟,而且您又像是,个顶个可都是体面人啊!又怎么会与那些市井之徒在城门外无故斗殴呢?要知道按照咱北燕朝廷的律法,凡有无故聚众寻衅,聚众斗殴者,皆判处罚银百两,再打上二十板子,收押七日。依我看呐,你们三位都是身娇肉贵之人,定然是受不了那一遭苦楚的!”
吓唬了他们一遭之后,这位站堂吏又故做诡秘的四下看了看,随后又凑近两步,低声对沈归说道:
“不过此事并不算大,也还有的商量……最近我们府上老大人的身子大舒服,你们这档子小事啊,也用不着麻烦他老人家来处理了。我跟咱们县衙的刑名师爷本是同乡,平日里也还算是说得上话。依我看咱们倒不如这样,你们一共三个人,拿出来六百两银子交给我去上下打点一番,那么这档子事呢,打我这起就算没了!有了这些银子,苦主那里我去帮你们尽量疏通;而师爷那里呢,我也算是有了交代……这六百两银子对于普通人家来说,肯定是一笔天大的数目;但对于三位来说,还不就只够置办一套新衣裳而已吗?”
沈归听完他这番‘好话’,心中觉得有些好笑:看来此人还真拿自己当成阔少爷了!这无故斗殴的罪名,从来都没有判到这么严重的先例!只要没出人命没见残废,大不了就是让县太爷训上一顿,再罚上个几两碎银子而已;此人如今狮子大开口,竟然划出了六百两银子的‘道道’,显然就是琢磨着宰肥羊、吃大户呢!正所谓阎王好斗、小鬼难缠;看来自己方才那一番‘高姿态’,的确惹恼了那两位城门吏……这连一袋烟的功夫都还没过呢,立刻就遭到了对方的报复!
“嗯……银子倒是不多,区区六百两而已…不过无论罚银多少,凡事也总得先讲个‘理’字!莫说是六百两银子,哪怕是六千两、六万两,只要县太爷能判我等一个哑口无言,即便是砍脑袋,我们也绝没有二话!可您看看这整个县衙大堂,除了我们三个被告之外,还有什么其他人呢?打官司打官司,连原告方如今身在何处都不知道,我等又是跟谁在打官司呢?况且退一步讲,您也不过只是个皂吏的身份,即便真有什么‘疏通’的方式,我也得跟贵县衙的刑名师爷亲自商谈吧?再说句不客气的话,那六百两银子堆在一起有多高,你亲眼见过吗?别琢磨了,您这等身份的人啊,这辈子也没有什么亲眼一见的机会了……”
沈归的话虽然听起来不太‘懂事’,但也确实有他这么一说。在北燕王朝的公门之中,无论什么大事小情,都有着一份约定俗成的‘官方指导价格’。就比如说人命官司,无论事实如何,想要保住一条性命,买一个‘误杀’的判决、行情价便是纹银五百两;若是买一个‘证据不足、当堂释放’的话,视案件的难度而定,起跳价一千两银子起,原告方反之亦然,并无二价;
那么也就是说:如果打官司的主告双方,都是手里不差钱的财主,那么案件的审理过程,也就变成了一场双方都要参与其中的拍卖大会;最终的结果,也全凭价高者得。也不知道这种案件的审理方式,能不能算做是另外一种意义上的‘公平’呢?
可因为斗殴这档子芝麻绿豆的屁事,他一个小小的看堂吏,竟然敢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