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亲去答谢救父之恩并无可厚非,只是宇文燕性格外向活泼,是太子心喜的那种女郎,二人一来二去不由便走了近些。
倒是那石头样的王神爱,曹致虽恨她不诞子嗣,如今想来也有些可怜。
荀玉只好宽解道:“都一年多了,陛下对王氏真是仁至义尽,太子尚且年少,结发情分是一回事,少年情愫却是我等无法左右的。那宇文将军之女又是燕王麾下,样貌出挑、性子豪爽,与太子妃全然不同,莫怪太子倾心了。”
曹姽想得更多些:“鲜卑女子毕竟粗蛮,若是就此入驻内宫,恐怕不服管束。慕容鲜卑虽挟百万大军,王道之亦是令天下豪族马首是瞻,没必要为了一个鲜卑女郎得罪王家。”
这道理荀玉也是知道的,现出为难神色:“陛下,然太子妃一日无消息,太子纳妾都是早晚之事。不过是个妾,让燕王感到太子与他鲜卑密不可分,是一桩两全其美的好事。”
“曹修太过年轻,宽厚有余,却意志不坚。”曹致忧心不已:“鲜卑人性烈如火,曹修就是纳鲜卑女郎,也不可以纳一个他喜欢的。若是如此,我东魏的太子往后就只会被胡女牵着鼻子走。”
可惜,曹致的担心,她的儿子却丝毫不知。
当日慕容傀知道曹姽在会稽蒙难,生死未卜,当即就像老了十岁。与曹致争吵无果之后,就嚷嚷着要亲自领兵去会稽救女儿。
然而他与曹致的结姻全赖二国相属维系,要等曹修接掌二国之位不知要多久,甚至连他能不能接下来都未可知。
慕容傀要是在都城建业擅点兵马,落在外人眼里无异于要造反自立,部下无不劝他慎重。慕容傀英雄一世,女儿与他不过快马奔驰一日之距,却愣是救不得,气得他在燕王府闭门不出,整日地把烈酒当清水来灌。
高句丽奸细便候在燕王府外数天,待慕容傀憋不住出门发泄时,倾力一攻而得手。若不是宇文燕手持软剑将不顾性命的刺客的头卷了下来,慕容傀能否安然谁也说不得准。
自从父亲受伤,太子曹修便常去探望,宇文燕从小到大在草原上不知见过多少臭烘烘的男人,这次缠着父亲将她带到建业,除了意外立下一功,宇文燕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俊美儒雅的太子曹修。
他没有高得要顶穿房梁,而是恰好让宇文燕不用抬头看他;他也没有刺鼻的体息,而是洁净如玉,每时每刻厚重而端庄的衣料上都散发出沁人心脾的芳香;他更没有浓密到遮眉挡眼的胡子,曹修可以坦然地将他修俊外表呈现在有意欣赏的女郎面前。
此时,宇文燕解下兵器,递到曹修手上:“燕王进宫去了,太子殿下既对如意奴有意,阿燕我也不自矜,暂借你看看吧!”
这剑平时充作腰带,如今宇文燕不避人地解下,外裳就敞开了些。曹修就算知道鲜卑女郎不拘小节,脸上也依然红了,只得顾左右言他:“真是巧了,孤的幼妹新安公主小字便是观音奴,众人都唤她爱称阿奴,想必此剑亦是女郎爱物。”
宇文燕一瞬不瞬看着曹修脸上红晕,顿觉那片动人的红像辽东初生之阳那般荡人心魄,嘴里却清晰道:“如意奴本名屈舒,剂钢为刃,柔铁为茎干铸成。可力屈剑身如钩,纵之铮然,复直如弦。最适宜女子贴身使用,弯曲任意。”宇文燕知道自己相貌并不算顶顶出挑,却胜在飒爽英气,故也不扭捏笑道:“我喜爱它,便给它取了个别字,叫做如意奴。”
曹修听得“喜爱”二字心头一荡,他只练过些强身的基本功夫,但对这柔韧雅致的兵器却爱不释手,宇文燕便好奇问:“太子可有兵刃?”
曹修老实摇头:“我于此道不精,神兵随身亦是浪费。”
不想对面的女郎眼珠一转,豪爽道:“那不打紧,我保护得了燕王,自然能保护得了你的。”
这还是曹修第一次听见女孩扬言要保护他,当下脸就红到了脖子根,难得硬着声道:“孤乃一国太子,即便你武艺超群,东魏强将如林,哪里用得着一个女郎出手?”
宇文燕却不理他,兀自“咯咯”笑得开心,曹修不好意思抓抓脑袋,也跟着笑起来。
慕容傀气冲冲回来看到两个年轻人凑着头说笑,自己唇角被曹致咬伤不便露面,见鲜卑族的女郎让儿子这样高兴,不由心中鄙夷了一番所谓的高门大族琅琊王氏以及王道之的木头女儿。
为此他特地褒奖了一番宇文护,让他不用急着回去,江左繁花似锦,辽东又初定大安,如若东魏皇帝意图高远,将来鲜卑势必要打通南下之路,好与建业遥相呼应。
慕容傀心知他与曹致三个子女虽个个都流着他鲜卑人的血,但除了小女儿曹姽有些蛮性,老大、老二与普通南人并没有区别。尤其是他唯一的儿子曹修,更是不见慕容家一点血性,要保证鲜卑在江左的利益,保证二国密不可分乃至于有朝一日一统天下,鲜卑人不会被驱逐在利益之外,让曹修娶个鲜卑女郎再生个儿子,是个极好的主意。
宇文护不是蠢货,他是八柱国之一,但是八个柱国同时代表着权利分散,明争暗斗。
他当然看得懂慕容傀的暗示,也并不吝惜女儿,草原上的女子除了联姻生子,还能有什么用?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从汉代开始,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