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岸花丛里留有道士身前的记忆,她晓得他叫时雨,一个秀气的名字。他自幼父母双亡被人送进道观里,在修道上颇有天赋,谁都以为他会成为一个闻名四方的道士。可他却喜欢上一个叫白华的姑娘,为追她离开道观。
道观里的人劝他莫要为一时的冲动而放弃自己大好的天赋,可时雨执意要走,道观里也没再拦着他。后来,时雨终是没追上自己喜欢的姑娘,在林子里给自己造了间竹屋,在此休养,直到她出现。
赤华看着在时雨记忆里的自己,说不上来心里到底是何种情绪。若没有这些记忆,赤华都不晓得自己在时雨眼中是这样的,他不讨厌她,却也不喜欢她,只当她是个烦人的妖。不过是个喜着红衣又聒噪的彼岸花妖,扰他好不容得来的浮生半日闲,连她的脸都是模糊的。
时雨从未将她放在心上过,甚至连面容都从未在意过。
若早知如此,她肯定不会再缠着他。可世上没有那么多早知如此,且即便真知晓,她怕还是会缠着他想窥探他的记忆,只是再不会生出半分喜欢。草木修得人形不易,能生出感情更是不易。喜欢这样珍贵的感情,怎能随便浪费。
她看不懂唇语,但却记得时雨说话时的模样,在她钻研许久之后才明白,他说的是:“赤华,对不住。”
这句对不住来得不算迟,但赤华不稀罕。她曾解释过无数回不是她杀的白华,可时雨不相信,他将她打伤,害得她被一群道士追杀元气大伤。一句轻飘飘地对不住,如何对得住她平白受的这些罪。
赤华不晓得时雨是怎么死的,他的记忆停留在将她一件刺伤那会。说来可笑,直到那会他才看清她的脸。他的记忆里她眼中有震惊愤恨,可她记得自己那时并没有这么多情绪,她只是觉得很疼,伤口疼,哪哪都疼,想哭却哭不出来。
待养好伤已是数百年后,时雨的魂魄早已走过许多个轮回。赤华在一处凡间开了家小铺子,卖米粥和汤面,铺子不大,因着她手艺不大好,来的人也不多。她每日清闲得很,心情好就去脂粉铺子里转转。
很少有道士能看出她真身,而知晓她不害人后便不会管她,偶尔还有能看出她真身的道士来她铺子里蹭吃蹭喝。她不明白,那样厉害的道士还会缺钱么,随便收个妖就能赚不少钱。
她的铺子开了好多年,有一日来了个和时雨长得很像的小捕快,名字竟也是时雨。他时常来她的铺子里吃米粥,有钱就给,没钱就先赊着。看在那张脸和名字的份上,她允许他欠着钱。
小捕快没多少钱,是以只能来她铺子里吃便宜的米粥。赤华难得生出点同情心,说免了他的饭钱,小捕快自然不答应。她指着隔壁桌吃得欢快的道士,道:“看见他了么,身为一个正直的道士,都能候着脸皮在我店里白吃三年伙食,你可以学学他的。”
“姑娘赚钱不容易,我不能吃白食。”小捕快义正言辞道,而后埋头呲溜一口汤面,含糊道,“虽然我现在没钱,等我的俸禄长了就不会拖欠姑娘的钱了。”
赤华挑眉,拿起道士桌上的碟子放到小捕快面前,道:“喏,多吃点,算我请你的,以后好生当捕快维护治安就当是还我的饭钱。”
小捕快嗯了一声,吃得飞快。赤华时不时给他放些肉补身体,她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何要这么做,这个小捕快又不是时雨,即便是也不用她多照顾。
也罢,就当是她的同情心作祟。
道士见她这样,曾提醒她人妖殊途,不可和这样的凡人太过亲近。赤华本就没有那份心思,嗤笑道:“人妖殊途,你就离我远点啊,别老是蹭吃蹭喝不给钱。”
闻言,道士闭上嘴巴不再说话。她照旧给小捕快的汤面里多放些料,发觉他近来一直只喝米粥,她莫名觉得小捕快在攒钱。跟踪他一阵子瞧见他和一个姑娘走得近,想来是喜欢人家姑娘,可囊中羞涩买不起礼物,只能自己少吃点攒钱。
赤华由着他只喝米粥,悄悄施障眼法给他换大一号的碗,又把米粥浓稠些。她子之类的东西,借着麻烦他试试口味的由头让他多吃点。几个月下来,小捕快反倒养出几斤肉。
约莫是终于能给自己喜欢的姑娘送礼,小捕快接连几天都捧着碗傻笑。赤华依旧做糕点,只是减少给小捕快喂食的次数。她曾在脂粉铺里见过小捕快喜欢的姑娘,头顶一支玉簪,瞧着成色上佳应该不是小捕快能买得起的。
她不动声色地靠近,假装和姑娘看中同一款胭脂,借机问起她戴的簪子:“姑娘这簪子真好看,可是在哪边的铺子里买的?我近来也想买支簪子呢,能做出这样簪子的铺子,肯定是手艺极好的。”
姑娘红着脸说是别人送的,她也不晓得从哪来的。赤华笑着没多问,反正这是小捕快的事,不该她来插手管的。回到自己的铺子,她还是那个手艺不好的老板娘,小捕快倒是升职了,俸禄自然也增加不少。
小捕快,不对,是时雨,他如今已是捕快的头儿,面容也越来越接近她当年见过的道士时雨。她时常盯着他发呆,想起时雨那句对不住,前世因后世果,她觉得自己能再见到这抹魂魄,其中自有因果关系。
她怎么也想不到,承担这个果的是她,而不是时雨。
白华又死了,时雨却没怪她,毕竟白华没来过她的铺子里,他也没在她面前提起白华。何况,白华是在自己家中被人杀的。听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