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人看到,都移不开眼睛。
萧临风说的对,她是一个有办法的人,不光是陷害栽赃,她还懂得如何让一个男人一辈子记住她。
她废了那么大力终于嫁给萧家公子,也是她的办法。
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会动这个心思,萧临镜是要死的,到时候,他一定是恨她的吧,她凭什么还奢求,他会一辈子记住她,也许是,想让他对她的恨不那么深,想让他在恨她的同时,记住她最美的样子。
“公子来了!长歌姑娘,公子来娶你了。”
长歌抬眼望去,萧临镜一身镶满宝石的红色锦衣,骑着一匹白色的骏马,驰骋而来。
鲜衣怒马。
那个样子,比满山的灼灼桃花还要艳丽,简直是目之所极的一切风景。
长歌一生工于心计,从未失算,條然在这一时,面对这个单纯的有些美好的少年,她所有的算计瞬间崩盘。
虚伪始终是虚伪的。
惊鸿一瞥比司空见惯更令人痴迷。
疆良啊,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逃避这个问题,但当我穿着萧家公子的嫁衣站在桃花树下等他来娶我时,我竟然感受到自己的期待,要命的是,这种期待很真实。
疆良啊,我为你做了一辈子的事,杀了一辈子人,栽赃陷害,数不清的无辜者在风涯刀下丧命,我倦了,以前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直到遇见阿镜,我知道做一个没有心计的人,好像还不错。
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违抗过你的任何指示,你说什么我都听,但这一次,我决定听从自己的内心,他是个好孩子,不应该为我们的野心付出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