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就有一种说法。
任何妖邪鬼怪,想要修炼的快,就要害人。要害人,就专挑那些阳气衰退,体虚胆小的。
所谓的夜路走多了容易见鬼,也就是因为经常熬夜,导致阴阳失调,容易看到脏东西。
至于为什么人烟稀少的坟岗、学校的后山啊,那类地方容易撞邪的几率大。
一个是因为那些妖邪鬼祟喜欢那种地方,就像人类喜欢朝阳的地方一样,它们,也得找阴凉的地儿。
舒适。
另一个原因,则是那种地方活人呆了不痛快,容易害怕,心虚。
一害怕,这阳气就弱了,倒也方便一些个鬼怪妖邪之类的下手。
当然,也并非是所有的鬼怪都要杀人,都能杀人。
大多都是隐隐约约的看到一点影子,能遇到鬼打墙之类的都了不起了。至于说住**子,跟他们一起聊天,甚至吃饭,更多的,反而应该是吹牛,或者做梦。
李阳虽然年纪不大,但是自打初中开始就跟人胡混,早已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最是容易撞邪。
马向阳呢,应该是被那个小鬼缠上的原因,这才也中了招。
至于王峰,恐怕就是因为大限将至了。
不是人都说,老人去世前,能看到一些平时见不到的东西嘛。
“嘿!你说怪不怪,咱都到了这荒郊野岭的了,竟然还能遇到这种事。”马向阳笑了一下,接着指了指自己的网络:“你看,这会儿还没信号呢,也不知道是咋发过来的。”
“你去?”
“拉倒吧,这种路边摊不卫生,别再染了病就废了。”
马向阳笑了,作为一个富家子弟,一个标准的小说模板中的顽固。他自然不是什么守身如玉,一腔赤诚只为君的痴情人。
相反,他在初一的时候就跟隔壁班花有一腿,甚至在初三的时候还和实习的任课老师勾搭在了一起,私生活甚至可以用放荡来形容。
不过人家也不是饥不择食,而是道貌岸然、风度翩翩、相谈甚欢、志同道合、始乱终弃之辈。
年纪什么的都不重要,是否纯情也不重要。
两个要求。
一个是漂亮,一个是feel。
论年纪,他不比王峰大,但早已是情场浪子,百花过境了。
对于这种人来说,即便是吃野味儿,也不能吃路边摊、吃外卖,必须是高档会所培养的“名媛”。
虽然很贵,但吃着放心。
不屑于随意的妖艳货色,马向阳直接就把那个id拉黑了。
而一旁的王峰看了看自己的手机,搜索了下附近的人,找到了那个id,发了条信息过去。
“约不约?”
很快申请被通过了,那边可能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象征性的问了一下。
“约?”
“约,快点儿的,赶紧发地址,在哪儿。”
对方似乎被噎住了,半天没有回话。
“赶紧的,快点儿。”王峰又发了一条信息。结果那边还是没有回复。
“约不约?”
“约不约?”
“约不约?”
······
一连发了七八个,见对方没有回复,王峰还准备接着发的时候,对方竟然把他拉黑了······
王峰无奈的看向了马向阳,马向阳也看向了王峰,瞠目结舌的呆愣了几秒钟之后,马向阳把手机递了过来,试探性的问道:“要不,用我的?”
王峰没有理他,自己坐了下来,一声不吭。
之所以有那个轻浮的举动,并非是他饥渴难耐,而是感应到了什么,但是感觉很模糊,不能像雷达一样直接确认。
所以,只能用这种方式,钓鱼执法。
而马向阳则是不理解,他也是被对方的态度给整蒙了。
在他的印象里,从四年前第一次从网络上了解到王峰的时候。对方在他这里的设定,就是疯狂强大的代名词。
无数次的幻想,早就让那个身影成为了他类似信仰的存在,就像功夫迷热爱李小龙一样的痴迷。
当初在健身房认出他的时候,那个激动,丝毫不亚于粉丝见到明星的感觉。
可是一番接触之后,虽然短暂,但对方在自己心目中的高度,似乎越来越低。
那高高在上的神位,似乎摇摇欲坠。
但最后,他还是摇了摇头,将这些想法从脑海里驱除。他告诉自己“就算是神,也总有欲火难耐的时候不是。”
王峰自己都不知道,在自己完成这一举动的一分钟里,这位迷弟究竟自己脑补出了信息量多大的内容。
他只是在回忆那种感觉,企图定一个大概的方位。
而这种沉默落在马向阳眼里,则是热脸贴了冷屁股,yp失败之后的生闷气了。
他拍了拍王峰的肩膀,安慰道:“你也不用着急,其实也就一晚上的事儿,忍一忍。我有一家高级会所的会员卡,明天带你去看百花争艳。”
李向阳还在一旁安慰,忽然他的手机又响了。
还是一样的内容,还是同一个人。
“约不约?”
“嘿!我都拉黑了,怎么还能发过来!?”马向阳颇为气恼的挠了挠后脑勺,正准备再一次拉黑的时候,一只有力的手掌抓住了他。
朴实的外表,认真的神情,从脸上都到身体都写满了值得信任和正人君子的标签。
不过,此情此情,传达出的意愿,却和光明正大一点都沾不了边。
“呃······”看到对方的一脸赤诚,马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