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做出了决定,就不会后悔,柳州城内有数万清军,他还是非进不可。
这是一场豪赌,赌赢了,前途未知,却多少有一丝曙光。赌输了,下场无非一个死字,纵然霸王重生,吕布在世,也不可能逃得出柳州城。
毕竟柳州不同于桂林,当初秦风在暗,清军寻他不得,现在他潜入柳州城,等到与李贺见面,对方要是心怀歹意,秦风立马由暗转明,迎来的必定是密不透风的围剿,可谓十死无生!
那李贺到底是如何想的,他上次见面明明表示不想牵涉进来,为何才过了几天,态度就有所转变,传讯想求一见,而且还要秦风登门一见,其中到底是请君入瓮,还是别有缘由?
秦风不知道,他在城外等了一天,不是犹豫,而是在等一个人。
柳州城外,秦风和邓飞二人主仆打扮,只不过尊卑颠倒。
秦风穿着一身用下等麻布制成的棉衣,上面还染着未洗净的油斑污迹,而邓飞衣着鲜亮,一领青底竹花纹的锦夹袍,五彩夹丝腰带上挂着一方碧绿晶莹的美玉,头戴貂裘皮帽,浑然一个富家公子的打扮。
邓飞是富家公子,那秦风自然就是仆从小厮,二人要是一起进城,一般人都会把目光放在邓飞身上,秦风暴露的可能就会降低不少,毕竟柳州城里一定贴满了他的画像。
本来余小林也要跟随一起进城,但为了尽可能的不引人注目,秦风让余小林在城外等候,而比起邓飞,余小林明显稳重得多,按理说如果二选一的话,应该带他进城才比较妥当,可秦风还是认为邓飞适合。
余小林经历了风霜雪雨,无疑坚定成熟了许多,不再是过去那个懦弱,胆怯的绿营小卒,可正因如此,他气质上流露出的血性,刚硬反而更加的容易暴露身份。
邓飞则不同,他天生自带喜感,做事没个靠谱,一眼看去怎么都不像一个多次在战场上拼杀过的铁血战士,哪怕他站在大街上说自己是蒙山军一员,恐怕也没几个人会相信。
秦风看了眼天色,此时正值晌午,柳州城们卫兵正在交替吃饭之中,乃是一天中对于入城人员盘查最为懈怠的时候。
邓飞自从装扮成富家公子后,便是浑身不自在,并非不适应新的身份,而是一想到自家将军像小厮般跟在自己身后,他就感到如芒在背,心中发虚,忍不住道:“将军,我们还是换过来吧,小厮由我来扮。”
秦风皱着眉头道:“你该喊我二狗,陈二狗!”
邓飞听了差点晕过去,等回去后告诉陈兴霸,秦风借用了他的名子,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幸福到吐血。
秦风见到邓飞魂不守舍的样子,一脸严肃道:“你喊一声二狗让我听听。”说着,他语气一缓,声音却是格外沉重:“喊的不好,我们说不定会把性命丢在柳州城里。”
寒风瑟瑟,阴冷无比,邓飞却好似在烈日下暴晒,已是汗流浃背,他知道秦风没有在吓他,艰难的咽下一口唾沫后,只见邓飞脸色豁然一变,眉眼间显出一丝得意,微微把头扬起,语气轻挑的问道:“二狗,你说本少爷俊不俊啊?”
秦风眼中露出满意之色,心想这小子真有做纨绔子弟的天赋,还不忘自恋一把,他也随即进入角色,点头哈腰道:“在这柳州城里,少爷当属第一美男子!”
这时,一声娇媚的调笑声传来:“第一美男子在哪里,奴家倒想要看一看。”
邓飞寻声望去,双眼顿时睁大,他喉结耸动,又咽下一口唾沫,却好像没能咽干净,已有口水顺着嘴角滑落下来。
不远处走来一个红衣女子,一双眼眸水雾缭绕,媚意荡漾,白皙的皮肤中,透出点点的红润,慢慢勾勒出一对浅浅的酒窝。
红衣女子走过来,看着邓飞合不拢嘴的傻样,噗嗤笑了一声,说道:“原来第一美男子就是长这个样啊!”
邓飞吃吃道:“小生是俺村里的第一美男子。”
红衣女子不理邓飞,看向站在一旁的秦风,秀眸转动,小嘴微微翘起,红唇微张道:“见到奴家也不主动打一声招呼,这么没有诚意,奴家可不帮你了。”
秦风微笑道:“彩衣,你能来,我很高兴。”他说的坦诚,眼中亦有感激,彩衣知道和秦风一起入城的危险极大,可她还是来了,确实值得秦风为她等上了一天。
彩衣听完秦风的话,眼中有那么一瞬间的失神,很快就又恢复了一如既往的千娇百媚,笑颜如花道:“你又欠我一份情,以后可不能耍赖不还哦!”
秦风笑笑,并不接话,心中生出了一个古怪的念头,觉得自己可能一辈子都还不清彩衣的恩情,毕竟恩情难还,要还美人恩情更是难上加难。
彩衣俏脸上的笑容稍稍淡去了些,问道:“你要我怎么帮你?”她上下打量了秦风一眼,补充道:“你装小厮就算了,千万别让我装成婢女。”
秦风摇头道:“彩衣姑娘天生丽质,风情万种,装成婢女别人也是不信的,所以......”他伸手往邓飞一指:“你就装成这位少爷的侍妾,他可是第一美男,彩衣你可是占了不小的便宜。”说到最后,忍不住笑出声来。
邓飞也在笑,笑的像是丢了魂一般,他若是真有这样的侍妾,少活十年也心甘情愿,心中同时有些感叹,他不认识彩衣,可从对方和秦风的对话中,不难听出二人关系匪浅,自家将军刚刚娶妻,就在外面私会红颜知己,这份本事当真男人中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