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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踏破铁血无觅处。

不是秦歌眼界高了,看不上于韦唯。也不是于韦唯长的不漂亮,其实她有着班花的水准,而且生的也很丰满,很是丰腴。

唐朝以肥为美,秦歌则不认为是喜欢肥婆。人肥了,一身的疾病,怎么可能美,怎么可能受欢迎呢?而且肥了,在生理感知上就差了许多,根本就没味道。所以,秦歌认定,唐朝人喜欢的是丰满,是丰腴,而不是肥肉。倘若把于韦唯丢到唐朝去,那绝对的……大美女一个。甚至于,极有可能直接被选进宫,当个娘娘什么的。

一来,或许是因为环环的关系吧?

二来,秦歌也不想随便。秦歌是很传统的,只要是被他上过的女人,就是他的女人。

想着于韦唯的话,秦歌有些无奈,也有些蛋碎。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也知道,我……已经配不上你了。或许,以前就配不上,现在自然也配不上。我,我……可我就是喜欢你,就是喜欢你。我想,我……我想做你的情人,哪怕一辈子在地底下,见不得光,没很么名分,也可以。这样子也不行的话,我……那我们就做一对炮友,你什么时候想换口味了,随时来找我。倘若还不行,那……我,我只想将第一次给你,给一个自己喜欢的人。yī_yè_qíng,也是无所谓的。’

女人,疯狂起来,真的很难以招架啊。要不是秦歌心智强大,早就沦陷在,于韦唯那泫然欲滴的大眼睛里了。

风必居,冰蝎子唐伈的小窝。

四层的小楼房,秦歌很喜欢这种感觉。这小楼房,不是那种别墅,也不是那种民居的味道,而是有股浓浓的古代客栈风味。这小楼起先是一个小饭馆的,格调蛮不错,只是缺少资金被唐伈买来,改造成了一栋私人的居所,严格的说,是一座私人的厨房。

整栋风必居,都透着浓浓的古典格调,没有高贵、华丽的味道,有的只是古朴的气息。风必居里面,全是那种看似老旧、陈年的木板,而事实上却是很值钱,很贵的。

每栋的面积都不算很大,一楼是个‘厨房’,古代的小客栈摆设。厅里面,只有一张大桌子,几个凳子。除此之外,全是摆设、装饰。而……二楼,则是唐伈娱乐的地方。以前只能呆在风必居后面的冰窖里,沉闷了好多年,现在总算释放出来了。

三楼,则是唐伈睡觉的地方。而四楼,也被重新整理了,算是她修炼的地方。

风必居因为是私人的地方,不对外,尽管这里人流不少,但也相对的门可罗雀。而现在,秦歌有些发愣,风必居的门口,怎么围着这么多人啊?

里里外外足足三四层的人,秦歌还没挤进去,就听到了里面的话。

“唐伈,别以为你多牛逼,少爷我看上你,是你的福气。我管你多么厉害,多么能耐,再厉害你也只是个混社会的,再厉害你也比不上国家。我就不信,你敢跟政府对着干。”

“怎么样子,我给你个机会,你做我的女人,我就不对你南区下手了。”

听到这话,秦歌登时就怒了,唐伈是他的女人,你算什么东西,居然敢染指?还要对南区下手,尼玛,谁特么不知道,现在南区是他的,秦歌当场就愤怒了。不过,很快他也就恢复了过来。唐伈今天很怪啊,换成以往,哪里由得他们乱吆喝,早就宰掉他了。

难道,真的是怕政府?

想到这里,秦歌就莞尔一笑。怎么可能,唐伈的性子,天不怕地不怕的,怎么可能。

不过,这什么官二代的家伙,胆子不小啊,居然敢找唐伈的‘麻烦’,丫……难道就没听过唐伈的恐怖?不过,想来也是,这些官二代们,圈子极其的小,哪里有跟唐伈一样的人。他们知道的,恐怕也就局限于唐伈黑涩会的身份罢了。想到这里,秦歌笑着推开人群:“哈哈,谁啊,我来看看这是谁?居然有人,敢对想染指我的老婆?是他妈的胆子肥了呢,还是……出门没带胆子啊?”外围的小弟们,顿时就炸锅了,心道……这哪里来的sb,居然敢跟余少这么说话?妈蛋,特么的哪里来的土包子,居然不知道,余少是何许人?

那群小弟刚想开骂,却发现,一股大力将他们挤了出去。不管是距离秦歌近的,还是远的,都感觉到了一股强大的力道!就像多米诺骨牌一般,一张一张,倒了下去。围着中场青年的三层小弟,直接一个压一个,栽倒地上,画出了三个半圆。

“秦歌!”看到秦歌出现,唐伈那紧皱的眉头,立时春暖花开。直接扑进秦歌的怀抱,亲昵的腻歪着,那一开始叫喊的青年,脸色跟吃了狗屎一般看看至极。

“嗯,亲爱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怎么有不开眼的人,来找你麻烦啊?”秦歌搂着唐伈,紧了紧,显然是在宣示主权,同时也在气那青年。

那叫‘余少’的一看,就是沉醉花丛的人,身板跟个火柴棍似的,一看就是被掏空,行将入木的家伙。这样子的家伙,居然还沉迷女色,简直是色中饿鬼啊。

“他叫孙余,是古武孙家的人。”唐伈解释道:“只不过,跟其他的孙家人不同,孙余没有练过古武。他的经脉属于病脉,不适合练习古武。他这样子,虽然跟女色有关,但更多的还是病脉的原因。同时,孙余还是……王洪新的外甥。孙余的妈妈,是王洪新的妹妹。”

“哦,原来如此啊,怪不得……这孙子这么嚣张。”秦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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