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青春校园>张豆果的六十一世>18.第八章 天真狂野:洪七(上)

后来那批马贼还是给人杀了,我的杀手。

他的名字叫洪七,他使的刀很快,但他不喜欢穿鞋。

我知道他可以帮我赚很多钱,但是我一直都不喜欢这个人。

因为我命书中有一句话,“尤忌七数,是以命终”。

简单来说,就是命里带“七”的人,将来可能会要了我的命。

我第一次见到洪七的时候,他刚从乡下出来。

那是一个下午偏黄昏,太阳忽然有了一点别样的颜色。

大漠风沙起,正配洪七的性格,——天真又狂野。

我见他没什么钱,在这里也没有什么朋友接应,更加没有落脚的地方,便请他吃了顿饭,——大碗的饭,有菜有肉。

“知道我为什么请你吃饭?”我问。

“不知道。”他很老实。

“因为我知道你肚子饿。”

“其实我留意你很久了,你在那个破墙角蹲半天了,动也没动过,又不像是生病。”

“像你这种年轻人我见的多了,懂一点武功就以为可以横行天下,其实行走江湖是件很痛苦的事。”

“会武功,有很多事情你不能做。”

“你不想种地吧?又不耻去打劫,更不想抛头露面在街头卖艺,那你怎么生活?”

“武功高强,也得吃饭,对不对?”

“其实有一种职业很适合你,既可以帮你赚点银两,又可以行侠仗义,有兴趣吗?”

他低头扒着饭,饿极了,吃的很快。

我在说什么,他或许听的没那么仔细,但一定都听进去了。

毕竟,我是这大漠里第一个给他饭吃的人。

“你呀,考虑一下,不过要快啊,要知道,肚子很快就会饿的。”

显然,我在套路他。

他不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凡事不会多想,很快开始为我做事。

没多久,上次那群马贼又回来了。

村民们恐惧这伙人,愿意再付一些银子,要我请一个好一点的杀手,帮他们消灾。

我带洪七去见那群村民之前,替他买了一双鞋。

因为有穿鞋,和不穿鞋的刀客,价钱相差很远。

天很热。漠北就是这样,一年到头,三季都热,苦热极了。

我撑着一把老旧的伞,打算跟他们谈定十两银子。意料之内,他们嫌贵。于是,我开始了我的说辞:

“怎么,你们觉得十两银子这个价高了?那你们可以找那些便宜的。”

“那儿有几个,没穿鞋子的,你给个几两银子,他们就已经很高兴了。”

“但一个连鞋都穿不起的刀客,你们对他有信心吗?”

“万一他失手了,马贼知道了原来是你们指使的,那么马贼会对你们怎么样?”

“我不敢说我这位朋友功夫比他们都好,但是我现在说的,关系到你们一家老小二十多口人的性命。”

“起码在这方面,你们该相信一个穿鞋的人吧。”

这帮村民也没什么见识跟头脑,很快被我说动,接受了我介绍的杀手。

为了不想重蹈覆辙,我带洪七去了一个地方。

那地方有几具干尸,曝晒在烈日下,看着挺叫人不舒服的。

盲剑客的那一具还算端庄地躺在坑里,坑是我挖的。

今天为了洪七,我又把他挖了出来。真是罪过。

“你带我来看死尸干什么?”洪七心口发堵,一脸不爽。

“因为这死尸会说话。”

“两天前,他打算在这里伏击马贼,以为可以杀光他们,谁知死的是他自己。”

“夺他命的,是这一刀。很明显,跟其它的伤痕不同,是从右到左。”

“他全身只有一处刀伤,就是说,其中有一个人,只出了一刀,一刀就取了他的命。”

“所以,你对付这些马贼,要留意一个人,一个左手拿刀的人。”

我指出盲剑客的伤口,指给洪七看。

洪七看了看,挺不高兴的。

这心态我能理解。年轻人闯荡江湖,都为一个潇洒和痛快。黄药师是他们的偶像。

分析一个生前落败的死人?多么晦气。

他想都没想,直接说:“如果我死了,你不用带着人来看我,我不想做会说话的死尸。”

十五日,晴,有风,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有血光,忌远行,宜诵经解灾。

我是个习惯看老黄历的人,祖宗留下来的东西,暗藏天机。

洪七跟马贼的那场厮杀结束的很快。

当他毫不犹豫,一刀砍下左手刀主人的左手,为盲剑客报了仇的时候,已注定了胜局。

被杀的七零八落的马贼仓皇逃窜,落下旌旗半卷,撩起滚滚烟尘。

当时我掩在一个沙丘下,望着风尘仆仆的马贼一路狼狈,笑出了声。

关于这场足以令洪七少年成名的恶斗,《武林刀剑史》却不予载录。

《武林刀剑史》的主笔百晓生认为,那时候的洪七算不得一个真正的刀客。

他杀人的时候蛮,横,不通理法,杀人跟杀猪没区别。

但他的确很能干,我需要这样一个简单的、能干的人。

本来么,我也没打算培养洪七成为下一任刀圣,他现在这个样子,足够好。

但,我俩始终不是一路人。

通常拿了钱看也不看就收下的人,他们的钱很快就会花光。

而洪七不是,他数得很仔细。

这种人我知道,不会留在我身边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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