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挡瑞和要出门去道观的时候,周母带着周肖红一起回家来了。周母看见他就笑:“就知道你今天会回来,我买了好多菜呢!”
“妈,我出去一下,中午应该不在家里吃了,晚上一定回来吃饭。”瑞和说着掏出一个钥匙扣给周肖红,上面挂着一个毛茸茸的小蘑菇,非常可爱,“给,大姐给你玩。”
周肖红咧嘴笑,接过去爱不释手地把玩。
“你要去哪里啊?”周母将周肖红牵到家里,看着她在沙发上玩玩具,这才拉着瑞和到阳台说事情,“我正好有事情想跟你商量。”
“妈您说。”
“我不是带你姐去医院吗?一个女生很热心,送了两回我们回家——”
话刚听了个开头,瑞和就有些担心了:“妈,你应该小心一点陌生人的。”
“那女娃看起来不像坏人,而且她还认识你呢!我听她说认识你,才相信她的嘛。她说她叫做诗诗,名字也很好听,一听就是个乖巧的孩子,这么好的姑娘,你怎么不跟家里说呢?”
许久没有听见这个名字,乍一听瑞和还觉得陌生了。
“妈,我跟她不熟悉,以后啊你别坐人家的车了,我不好还人家人情的。”
“这样啊。”周母有些可惜,“你真的跟她不熟?”
瑞和斩钉截铁地摇头。
周母还不死心:“那孩子看起来家世挺好的,穿着打扮都很漂亮,个子也高,要是在我们老家,你打着灯笼也找不到条件这么好的女孩子。”她只见过于钰诗两面,就已经对于钰诗非常喜爱。若是有一个富家小姐喜欢自己儿子,哪怕她脾气不好不待见他们夫妻俩和女儿,哪怕她长得不好看,只要她喜欢青青会对青青好,青青娶了她后半辈子就轻松自在了,周母也会喜欢她的。更何况于钰诗有礼貌对她和红红都很客气,长得也十分漂亮,气质出众,真是再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了。听于钰诗说认识自己的儿子,又委婉地说过追求过儿子,周母只觉得头顶炸开了烟花,整个人都心花怒放了。
哎哟傻儿子,这么好的姑娘主动送上门,你怎么就这么傻,不知道把握机会呢?
看出周母的心思,瑞和严肃地表达了自己的立场,表示绝对不会对于钰诗有别的想法,还说:“我对她印象不好,就算我一辈子打光棍也不会跟她在一起。”
这话可太狠了,周母心中喜悦的小火苗被一大盆冷水浇透,嗤嗤地往外冒烟。
“真的啊?”
“我可以发誓,妈,你以后不要接受她的帮忙了,不然我不好做人,会被别人笑话的。”
“那好吧。”周母难过地推开阳台的门,“那我去做饭了。你中午不回来吃?”
“嗯,晚上回来。”
周末两天,瑞和都在道观奔波,跑了附近比较有名的三个道观,见了几个有名望有真本事的道长。他提出觉得左边肩膀总觉得阴气森森的,夜晚看镜子的时候偶尔会看见一只红色的眼睛。但只有一位道长认为他肩膀上的确有东西,其他道长都认为是他的错觉,提出可以为他办一场法事,或者让他购买一些护身符,聊以安慰。
唯一相信瑞和的话的道长却也对他的情况无能为力,开了天眼也看不出他肩膀上阴物的真身,只能看出一团黑影。那位道长很尽力地帮瑞和做了驱除法事,但全部都没有效果,瑞和用执法仪的扫描功能看了看,发现它已经爬到他的脖子上。
星期一有课,瑞和就打算回学校请假。回学校的路上,律师那边传来好消息,那个醉汉松了口,称当天晚上他之所以会认错人,是听了朋友的话。当时他喝得迷迷蒙蒙的,听朋友说某个死对头就在对面大排档吃夜宵,他一时激动就拎着刀过去了。之所以找错人,是因为朋友说恍惚看见那个死对头在老李头大排档靠窗的地方坐着。醉汉用迷蒙的眼睛一看,哟呵死对头穿的还是白天跟他吵架时穿的那件衣服,非常显眼,他就这样认错了人。
他的伤其实并不严重,瑞和那一脚只给他带来了皮外伤以及轻微的软组织挫伤,擦擦药酒,几天下来也就好得差不多了。这事儿是他不占理,他也清楚,所以开始的时候也没有讹钱的意思,还是他那个朋友来探病时不经意提起,说大学生面皮薄爱面子,也许吓一吓就愿意出赔偿款了。谁知道那个学生那么刚,还找了律师,醉汉一下子就被震住了。
“那个朋友叫做林继森,是跟你一个学校同一年级的同学,你回想一下是不是跟他有过矛盾,他才会这样给你使绊子?想要追究他是非常难的,毕竟他只是随口一说,虽然有煽动的意味,但在法律上很难界定,也几乎无法取证。”律师这么说。
在知道醉汉跟林继森认识之后,瑞和就有所怀疑了,只是没想到真相比他想象的还要不堪。林继森对原身的恨意超乎他的想象,但他并不认为原身当初拒绝对方抄袭的要求是错误的,换做是他,他也不会同意的。做错事的人是林继森,对方凭什么这么恶意报复?
虽然林继森的行为有可能受到这具身体上的地狱之眼的影响,但瑞和还是对林继森极为不满。地狱之眼的确会放大情绪,但如果林继森没有是非不分迁怒他人,地狱之眼再怎么施加影响,也无法强迫林继森做出这种恶毒的事情。
“谢谢你了陆哥,我可以不追究他,说好的那笔钱也可以作为医药费给他,但我要他做一件事。”
挂断电话后,瑞和继续往宿舍走去,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