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合,武星辉一方输了,这也是意料之中。以灵王的威名和武艺,是不可能一人战胜的。
灵王不但是个传奇将军,也是个搏击高手,而且是顶级的,在武道之上,据说比试无数场,从未败过。
“第一回合——灵王胜。”慕容锦喊了一声,这是提醒所有人,以便大家能记得赌局的进度和自己输赢的概率。
燕赤霞坐在树下,饶有兴致地看着。对于他这种人来说,这种比武虽然算是高手比拼了,但是只是限于搏击之术,和他这种大剑侠,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
不过比武也是有技术的,对于人的意志和心理素质极其考验,所以倒也有些观赏价值。
我坐在一旁,悄声道:“死胡子,我看灵王的体质非同常人,就他这种级别,应该可以变成剑侠吧?”
“你看过《永生恋》,他后期,不就是一个剑侠么?这是事实,改变不了。”燕赤霞嘴唇微动,却没有发出声音,声音是在我耳边响起的,这类似于传说中的传音入密,只有我能听见。
“死胡子,你通天晓地,这场比武,你一定是掐指算过,稳操胜券吧?”我还惦记着自己的那十两纹银,有些不放心地问道。
“我的确可以预算出一些事物,不过什么都提前知晓,就没意思了,嘿嘿。”他狡诈地笑了起来,不置可否。
我狠狠地瞅了他一眼,也懒得再问,有些期待地看着场子里,第二回合的比武。
“王爷,一对一没什么悬念,这里除了我的长辈燕师伯,没人是你对手。所以第二回合,可是要三个人一起上了,你可有意见?”慕容锦娇笑着说道。
“随便,为了增加可看性,你们可以出三人同时攻击我,我知道你们几个都是塞北的刀客,我允许你们使用兵刃,若是伤我,本王绝不怪罪。”木思风淡淡一笑,那种笑看千军万马的气势和仪态,表露无遗,极为霸气。
一听此言,剩下的三个挑战者不但没有惶恐的神色,反倒神情激动异常,就像被打了鸡血一般,兴奋莫名,全都提起精神,活动了一下四肢,刷刷几下,都毫不犹豫地抽出了腰间的长刀。
刀光在阳光下闪耀着寒光,尽管没有杀气,但是那种凌厉的锋芒,在院子里张扬着,划破了一片宁静,凶气逼人!
我对于这种反应,忽然有些意外。因为这些奴才,要和自己的主子动刀,这可是大不敬掉脑袋的事!
但是随之细细想来,便明白了几分。
——木思风一代天骄,威名远扬,一身武艺,从无敌手。要伤到他,谈何容易。
而这些看家护院的官兵,显然都是王府私自民间招募的武林好手,江湖汉子,这类人,极为豪爽,没有多少规矩,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尽管把灵王当做自己的主子,但还没真的把自己当做奴才。
他们以往一定干过掉脑袋的营生,对于武力对决,早已经习以为常。就算和自己的主子比武,也当做是一种游戏,就和赌博一样,根本没有卑尊之分。
点到为止,并不为过,就连旁观的那些人,都没感觉有什么不妥,都齐声吆喝起来。
看灵王的神态,似乎就是喜欢这些武者豪爽不拘的性格,和自己没有多少拘束,反倒痛快。
这三人,都抽刀在手,这三把刀,都一样的造型,一米长,刀身一掌宽,一指厚,刀尖不是一般的弧形,而是一个斜切,显得冷硬峭直。握刀的手势也很奇怪,全是反握刀柄,好像握的不是长刀,而是匕首。
这种刀,一般是塞北大漠的刀客配备,塞北大漠的刀客,有几百年历史了,流派混杂,良荞不齐,但是沙漠里出来的刀客,都极为有名,没有弱手。
“快刀客李十三,三年前误伤人命。入狱一年,被重金保出。一手快刀,十三招,也一直无人能扛过这十三刀。”慕容锦笑着说道。
居中的那个瘦长汉子微一抱拳:“夫人见多识广,我这等小人物,岂敢入你法眼。”
“绝命蒋骑,听说你嫉恶如仇,一刀就要人性命。可惜你五年前与京城一个名门小姐私通,激怒那户人家长辈,被仇家追杀了几个月……唉,若不是灵王保你,你如今也不该在世上了。”
左边一个清秀的小伙子脸色微变:“夫人八面玲珑,在京城无人不晓,在下的过往,不堪回首……”
慕容锦笑道:“我也不是什么都知道的,只不过,和你私通交好的,是我的小表妹,这事,我就不得不管了。如今你在灵王手下做事,有了靠山,也会有些钱财,想来我小表妹跟着你,也不会吃苦吧。”
“夫人放心,红儿就是我的命,我不会让她受半点委屈的。”蒋骑连忙说道。
慕容锦点点头,看向第三个人:“九尾狐张心,你一手青丝刀法,传自天山的青丝观,可惜青丝刀法冠绝天下,却是女流只学,你虽有天赋,却只能使出其十分之一的精髓,就算这十分之一,也够你在江湖上闯出些名头了。只不过……你以前靠偷盗为生,如今入了灵王府,就要遵纪守法,怎么还改不掉这毛病,前些天去我的灵兽园,还顺手牵羊,偷走我的一条名贵哈巴狗儿,你可知道,那狗儿可以换一栋房子了,是宫里一个贵妃预定的宠物。”
右边一人,身材矮胖,三角眼咕噜噜转着,一脸的猥琐精明,被慕容锦道破,却脸色都没有变一下,嘿嘿笑道:“夫人,您老别生气,这不,灵王府上的老夫人前些天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