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玄幻奇幻>雄霸天下>五百零九 小师傅

然后看了一下其他的东西,基本上都是用金币直接标价了,金币,对于独来独往的强者没什么意义,但通天境如同刍勾一样我行我素的只是少数,基本都有一个家族为维持,一分钱难道英雄,没钱寸步难行啊。

所以只要打到一件不错的装备,立刻就能赚得满盆满钵。

“天魅邪王是通天十圣中家底丰厚可以排进前三,有些不愿意叫卖的人就可以直接卖到他们这里,钱对于奥古斯都来说只剩下一个数字了。”

阿提努斯也有点崇拜,强者,永远是比蒙目光中的焦点,而毫无疑问,奥古斯都又是强者的代表,有钱、有权、有势力,自己的实力又没落下,可以说要什么有什么了。

随便看了几件东西,基本上差不多都是百万金币以上,而到了千万金币,基本上钱只是标记个意思,大多数都要跟土地挂钩了,听说这里曾经发生过割让公国的事儿。

看来奥古斯都的地盘肯定又大又丰厚,虽然他是风之国的,但恐怕风之国的国主对他的约束力也不是很大。

当然奥古斯都也没有读力的打算,强者和帝国的存在相辅相成,真要分家,对谁都没好处。

阿提努斯更是个穷光蛋,他就是那种打到点东西,能用就自己用,不能用就直接卖掉,卖点钱也可以供他在现实中大手大脚的花销。

不过在这里卖东西,好的东西能卖上架,一般的小极品装备,价格就会被压的很低。

通天境也是大吃小。

现在还是小市就这么多人,可想而知大市有多热闹,看了一会儿的邹亮,被一对漂亮的手镯吸引了,水汪汪的晶莹透亮,散发着乳白色的光芒,感觉很舒服的样子。

邹神棍第一个反应,就是给爱玛和奥里茜亚一个人一个,套住。

想想自己也够失败的,这么久了好像真没送过什么东西。

但是下面看了一下,祝福手镯,佩戴者正面状态提升百分之五。

这里的状态不是指数据本身,而是会让数据以及个人状态向好的方面倾斜百分之五。

是相当不错的东西,而且明显适合女姓佩戴,不得不说,邹亮还真动心了,别的不说,漂亮,名字也好听,神棍吗,肯定也会迷信一点,这叫顺应天意。

看了一下下面的价格,邹神棍就无语了,三百八十万金币,靠啊,怎么不去抢啊。

三百八十万金币,神啊,来了通天黑市才知道钱越来这么不值钱。

看来有钱的不光是蒙嘉,几大帝国都很富裕嘛。

邹神棍忍不住悱恻了几句奥古斯都的狠。

“小师傅,这装备太鸡肋了,而且男人戴这玩意不够霸气。”

一旁的阿提努斯显然看出了邹亮对这对手镯的兴趣,立刻兴高采烈的发表了自认非常资深的见解。

但换来的是邹神棍无尽的鄙视,对女孩子来说,美才是摆在第一位的。

只不过这价格也真是太高了,买是肯定买不起了,现在花钱的地方太多,用装备换,丫丫的,恐怕只有美杜莎之盾还拿得出手,从级别上差不多。

美杜莎之盾还是非常实用的,尤其是对付妖兽,妖兽比较笨,时机抓好了几乎都能正中石化之光,但在和兽人对战中,效果就不那么明显了,石化之光一个要等对手看到,同时美杜莎启动也需要时间,一个掌握不好,反而成了对手攻击的机会,它的防御弱也是个问题。

总的来说,邹亮身上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也就是美杜莎之盾了。

忽然邹亮很坏的想了想,如果把三叶草拿出来,银面精灵会不会发飙呢?

当然也只是想想,毕竟这是生命传承的一部分,而且两次的召唤机会,可是相当于两次通天境的保命机会。

“买不起就让开呗,看再久也没有用!”

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在这种地方还会主动找麻烦的显然不是一般的主儿,至少不会怕奥古斯都的名号。

天狐普利斯顿的宝贝徒弟菲特利。

“菲特利,没事儿该干什么干什么去!”阿提努斯虽然打不过天狐,但灭这小子还是不在话下的。

菲特利也没把黄金比蒙放在眼里,这种蠢笨的家伙在猎影眼中都是浮云。

“上次在死亡试炼中,我记得你不是捞到一个宝贝吗,何不拿出来跟大家分享一下,说不定我看的上眼,你就有买这对镯子的钱了。”

菲特利的笑容也透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邹神棍无奈,咋走到哪儿都能运到一些自我感觉良好的呢,“不知道是你真傻还是弱智,我不会直接换啊,关你一毛钱事儿。”

邹亮冷不丁的说道,邹亮不是个小心眼的人,但跟人说人话,跟这种故意吃饱撑的欠揍型就不能客气了。

“哥们,说话客气点,你知道你是在和谁说话吗,这位可是大名鼎鼎的菲特利!”

菲特利的身边又出现了一个年级相仿的银光战士,一身弓箭手的打扮,气势相当不错,口中带着调侃的语气,表情也相当的玩世不恭。

果然一旁的菲特利皱皱眉头,“藏经,不管你的事儿,少招惹我!”

被成为藏经的年轻人却丝毫没有生气的意思,“菲菲,何必呢,咱们都这么熟了。”

说着还对着邹亮眨眨眼,邹神棍当场就打了一个寒战,靠,这哥们难道口味有问题???

“滚,你在乱叫,我……”菲特利怒了一半,忽然发现还真没办法威胁这个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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