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有一个小小驿站,邻清素河而建,一棵十来个成年人环抱的水榕树下有个小酒馆,店面不大,只有五张四人桌,店内就老板加上伙计两个人。
店铺虽小,但到了中午却生意火爆,只因老板的烧鸡做得非常好吃,所以路过的人远远就能被他的烧鸡香味吸引过来。加上他的酒卖得比别人的便宜几分,不少老客户不惜走远一点都乐意过来帮衬他。
现正值中午时分,秦天凌来的早的缘故,已在一个偏角落的位置坐下了,正啃着一个烧鸡腿。这烧鸡通体烧得金黄,鸡皮香脆,鸡肉却异常嫩滑,据说因为烧前腌制过,所以鸡肉非常可口。不一会一只鸡已经下肚,打了个饱嗝擦干净嘴巴,秦天凌起身走到了清素河边,刚才的桌子却遭到了哄抢。小酒馆的老板再怎么对一般世家子弟没有好脸色也不至于这么不识趣,秦天凌的饭钱可不是每一餐都结账的,而是直接记账就可以了。
这里属于清素河河水缓慢的一段,站在河边看着缓缓流动的河水,秦天凌内心却是压抑无比。一个多月以来,他的修为没有半点收获,一件件发生的事情足以影响他的心态,修为一途说来奇妙,扰乱了心智就别想再精进半步。
当然,他今天来这个驿站不简单是为了吃烧鸡,而是今天秦天成回来了。记忆中这家小酒馆是秦天成带“他”来的,所以他打算在秦天成途径这里的时候会一会他。
思索着,肩膀被人轻轻拍了拍,秦天凌转过头看到的正是秦天成。秦天成看起来比秦天凌还要微微高一些,十年的首辅学生看来学到了不少东西,整个人看起来怎样都比同龄人要沉稳得多,此刻的秦天成一身简朴青衣,身后跟着一个牵着马的小书童正嗒嗒嘴的看着小酒馆里的烧鸡。
如此的简装出行,让秦天凌很惊讶,再怎么说是首辅的学生难道不怕丢了首辅大人的脸面?
可能看出秦天凌的疑惑,秦天成微笑道“从君临回来并没有几个人知道,简装出行只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罢了。”
秦天凌当然不会相信他的简装出行只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他知道像秦天成这样的人每做一件事目的性必须很强的,简装的原因是为了体察民意无疑。对此,秦天凌对秦天成第一次见面的印象还不算坏,如果秦天成隆重其事的回来,秦天凌还看不起他了。
看到小书童饥肠辘辘的样子,秦天凌走到小酒馆跟掌柜说道“你看我这里还有两位朋友没有吃饭。”讲到这他故意停下了看着掌柜,小二却已经走到一桌前说道“起来,起来,别吃了,把位置让出来。”
在坐的两位抬头一看,我的乖乖,这是谁啊。城主的侄子,一个多月前的大英雄,他们可是在说书先生那里听到过他的名字,两手抓着的烧鸡也赶紧放回盘子里把位置让了出来。
“不必了,没有位置我们等便是了。”秦天成一脸歉意对起来的两位说道。
“这。。。这怎么行。”其中一人结巴着说道,他完全忘了这个位置本来就是他们的。
“先来后到我们还是要遵守的,你不用客气,坐下吧。”两人很尴尬,看了看秦天凌,他点了点头,两人才不安的坐下,两个人只想赶紧吃完快点走了。
不一会儿三人还是坐下了,小二给他们倒上店内最好的酒,上了两个金黄的烧鸡,书童二话不说就狼吞虎咽起来,没有和公子半点客气的样子。
吃着的时候,秦天成慢吞细嚼一边跟秦天凌讲霸王讳略,官场斗争,讲君临的帝王讲边塞的大将。。。秦天凌都一一听着并不发表任何意见,寻思着还真的非帮这秦天成不可啊。
在秦天成口中得知,大羲帝国三位大将,蛮横的李虎使一双大锤,肉身强横的可怕冲锋陷阵至今还未遇到过敌手。不过也奇怪,据说他的修为只是筑基期巅峰,由于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一颗金刚丹使他的肉身居然如金刚般强横,就连寻常的合道期高手都耐他不何。另外一位是李修,李虎的哥哥,不过这李修可是真材实料的大将,合道期的修为,战场上最喜欢的武器是一把宽七寸长五尺的大剑。
“这样的剑岂不是很重?”秦天凌问道。
“没错,李修如果穿上寻常的衣物确实更像一个文官,但能够做到大将的人可真不简单。当他穿上战甲,大将风范外泄的时候对手才知道他的恐怖,据说一把大剑足足八十斤,在他手中却运用自如,看到过他战场上一骑当先单身提剑迅速取下对方将领首级的士兵都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
秦天凌心想,与这种将领对阵往往容易被他的表面欺骗,但当对方有所松懈的时候,李修已经拿下了他的人头,这才是一位大将的恐怖之处。
“而且李修有勇有谋,不像李虎那般只会冲锋,同时他精通布阵之术,往往能够以少敌多化腐朽为神奇。”秦天成眼睛望向河边,崇拜之色不由溢于言表。
“还有一位,算是我的半个老师,曾经教过我枪术。”
“半个老师?”秦天凌对这点很感兴趣。
“是的,教了一半我不学了。”
“为什么?”秦天凌打破砂锅问到底。
“龙庆威这个人心狠手辣,最喜欢的事情是屠城,喜欢生擒敌方将领从城楼上扔下去。更喜欢凌辱女人,边凉那边无数的女子被他所摧残得体无完肤却无从伸冤。在边凉他是守卫疆土的大将,同时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暴徒!”说到此处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