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青春校园>乡村怪谈>第九十四章 人参娃娃

我说:“你们到六品叶了,就会成人参娃娃,然后到处乱跑吗?”

人参娃娃笑着说:“非也非也,我们如果六品叶就能成仙的话。那到处都是人参娃娃了,师兄你可知道,这个世道,人修行成仙且要经历三劫五难,动物也要经历,我们虽然是神草,可要想成仙,经历的可比你们要多的多,我们百年之内,没有灵识,要经历天灾,**,虫咬、火烧,能过百年。而活着的寥寥无几,万中难存一。

俗话说人参七两为参,八两为宝,我们能长七八两就极为少见,长一斤者更是少之又少。百年之后,我们心中灵台初开,这时的我们算是生活在混沌世界里,只能感觉寒热。没有思想,不知避祸,虫咬蚁噬,能觉疼痛。

此后每二十年增一智,五百年后,思想渐成,能避寒暑,能知**,物侵能跑。我们叶无尖刺,也无利爪,不能护卫自己,只能早早的避祸。千年之后。智慧大开,这时我们能变化,知修行,因为我们长的白白胖胖,所以我们最爱变成小娃娃,这时的我们可有土遁,也可随意而走。

因我们能土遁,所以世人把铜钱拴上红绳,用红线把我们拴住了,我们身上如同有了枷锁,无法土遁。只能束手就擒。所以我们有灵识的都是早早的避祸,或深山,或幽谷,或荒原,只要是人烟罕至的地方,我们才会居住。

我为参娃娃,成了大家眼里的宝贝,不光是人,其他有道业的动物无不窥视我们。我成形于林边,也曾变成小娃娃,到人间游历,可是人虽聪明,但贪婪无比,想拿我煮汤成仙,我看透世人,就远遁深山,寻找可以安身的地方,有一天来到落魂荡,发现这里烟雾缭绕,和仙境一样,一时高兴,就到雾气中游玩,发觉雾气之中有一地方,可以透进光芒,土地肥沃,土质更是我们喜欢的类型,关键的是阳光充足,而且上面烟雾缭绕,阳光不能直射进来。这里因为烟雾弥漫,一般的动物不会进来,我看着非常的高兴,此乃福地,我的安家之所,我到此之后,不想再走,就在这里安家,年复一年,我头上的人参籽洒满了那个地方,那个地方成了我们的乐园,没有动物的侵扰,除了成群的棒槌鸟之外,没有别的动物。我的族类越来越多。

我们的族类一多,自然会引来别的动物窥视,在密林里就来了一头野猪精,这头野猪精,非常的厉害,长的高大无比,火红的眼睛,巨大的獠牙,野猪精是修行的动物,虽然粗陋,但是它知道我是灵物,就潜伏在树林里,它知我每天都会出去玩,就找机会下手,那天我正好见到你们,一惊讶的功夫,没有注意野猪精,被野猪精瞅了空档,我岂是野猪精的对手,眼看被野猪精抓住了,幸亏你们相救,我才得以逃生。

从那以后,我心存感激,想报恩与你们,可是我在山林,你们在人世间,虽然不是相隔万里,但也是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墙。我依然在那里每天游玩,闻着花香,早拜太阳,晚拜月亮,朝吸白露,想着潜心修行,早日飞升仙界。我并不知道,我的劫难来了,可怜我一族尽灭。”

人参娃娃说到这里,眼睛含着泪水,我知道肯定和那个岩浆有关系。这时人参娃娃擦擦眼泪说:“其实我也没有必要太悲伤,我族劫难难逃,不能成道,我在此也就五六十年,我的子孙没有成名气,也没有灵识,生死如同草木而已。“

我说:“那天究竟怎么回事?我看到那里到处是喷出来的岩浆,那里凝结成整个的了。. ”

人参娃娃听我说完,在那里想了想说,“这还是两年前的事,两年前我正在那里晒着太阳,忽然地下传来隆隆的声音,电闪雷鸣,地下喷出怒烟,仿佛天地要毁灭一样,我当时大惊,还没有从震惊中醒过来,大地开始震动起来了,我意识到危险了,顾不得我的那些子孙了,跑,赶紧的跑。

这时地下喷出烈火,整个的落魂荡变成了火海,我朝着山洞跑,一边跑,一边从地里冒出极热的泥,就是你说的那个岩浆,我的族类接触到岩浆,就会燃烧起来。我朝着峡谷使劲跑,此时的我已经遍体鳞伤了,当时感觉自己都累的不行了,可是我得跑,如果跑慢了,就会被岩浆吞噬。

我在前面跑,后面火红的岩浆就追着我而来,把整个的峡谷都塞满了,那些水当时就化成了雾气,幸亏我跑的快,没有被烧死,但是我的身上已经伤痕累累了,火烧的地方,疼痛难忍,疼的我脑袋昏昏沉沉的,我想找一个冰凉的地方,然后直接钻进去,往哪里去?忽然想起了聚仙湖,这个聚仙湖里的湖水清澈冰凉,于是我赶紧的朝着聚仙湖而去。

跑着跑着就感觉急火攻心,让我的眼前发黑,看不清东西,不行了,不行了,我一头栽倒在地上,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不知过了多少时候,一阵钻心的疼,那个痛苦让我受不了,我赶紧睁开眼睛看,我睁眼一看,当时吓的就不行了,只见一头巨狼,正在撕扯着我的手臂,这头巨狼,长的无比巨大,锋利的牙齿和钢刀一样,嘴里散发出一股股腐尸的味道,别说是人了,那个味道我闻着都差点熏死,可是撕心裂肺的疼,让我清醒的很。

巨狼用两只恶毒的眼睛看着我,我不能就这样死,必须得逃跑,于是我挣扎着逃跑,巨狼的力气相当的大,我使出全身的力气都挣脱不开,可是我知道,如果挣脱不开,只有死路一条,于是我一咬牙,使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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