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壮壮,想追陈小姐吗?”
当陆秀才问出这一句的时候,王壮壮手突然抖了一下,手中一直操纵的流浪剑客了一下小兵,作为一个全校知名的doter,这是一个自打他玩游戏以来就没有犯过的错误。
其实王壮壮一点也不壮,他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来自内蒙,一头卷发。缺少那种草原的彪悍,却有一种少有的温和。见谁都是乐呵呵的,一点也不生气的样子,谁有事了他都帮忙,没见过跟谁发过火,所以不管是在男生那边,还是在女生那边,都有一副好口碑。只是可惜长得老了点,远远看去活脱脱是一副鲁迅的样子。
从大一开始的时候王壮壮就一直喜欢陈小姐,是那种从第一眼看见就喜欢的喜欢,那时候陈小姐还不是现在这么受欢迎,但在王壮壮眼中那种美已经不可方物了,可是王壮壮没有勇气去表白。
某种意义上来说,王壮壮是个胆怯的人。就这样三年了,谁也不知道他的心思,或者他以为谁也不知道他的心思。
其实王壮壮曾经也很勇敢过,那唯一的一次勇敢是发生在高中。那年高二,他鼓起全部勇气被那位高傲的女生钉在了黑板上,足足挂满了一个中午,从王壮壮座位上看去,那封情书好像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一样。
一直到下午第一节课也没有人帮他把情书摘下来,所有人都在自顾自地笑着,好像在看着一个不自量力的癞□□怎么去想亲近一只天鹅。王壮壮没有勇气头埋在书桌前,好像一只鸵鸟一样躲藏了起来,假装谁也看不见他。他单纯地想如果自己不说,其实是没有人知道这封情书是自己写的,这一刻他或多或少明白了鲁迅笔下那个阿q的想法。
可是,很多时候有些事是不言而喻的。
很久以后王壮壮对那个中午的记忆是,那日午后的阳光格外地刺眼,而呼啸北风却透着刺骨的寒气,当下午第一节课时老师愤怒地将那封情书撕碎的时候,他感受到的不是难过,而是解脱。
自打那以后,整个高中对王壮壮来说都是黑白的,所有人在他看来都是一种表情——嘴角边总是挂着讥讽的微笑。
我们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年少轻狂的一个举动,会为别人带来多少伤害。我们那一瞬间的举动,满足了自己的高傲,却将别人踩进泥土里。
即便如此,王壮壮依然咬着牙过了接下去的一年多,辽阔的长天没有赐予他宽厚的肩膀,却赐予了他坚实的心灵,在之后的高中生涯中他埋头只顾着学习,最后终于以全班第三名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而那位高傲的女同学却因为早恋只考入了本地的一所卫校。
很多时候,有些事,给不了人一个公平的结局,但是时光可以。
考上大学以后,他以为自己迎来了一个新的天地,可是他看见了陈小姐,他知道自己碰到了自己生命中又一个劫。但是这回王壮壮知道如何保护自己了,他从来没有试着去接近,这样就没有了被拒绝的机会。
如果我一直不说我爱你,是不是你就没有机会说我不喜欢你。
假如将王壮壮的故事收集起来,这也许又是另外一个王先生的故事,只是这次王先生的喜欢并没有像陈小姐那样藏好,他的爱意被所有人知晓了。而幸运的是,这回他碰到是一群无良但是友善的朋友,这群人的名字叫做兄弟。
最先发现的是机灵的陆秀才,紧接着姜先生和肖兵仪也有所察觉,迟钝的陆任家只知道打游戏,最后被姜先生点醒的。
几个人本以为内蒙的汉子淳朴厚道,没想到这春心动的比谁都早。后来寝室卧谈的时候,哥仨拉上陆秀才一起开堂会审王壮壮,壮壮也是条汉子,不管兄弟们怎么问,就是死都不承认。陆秀才想起王壮壮不胜酒力,左右使了个眼色,几人拉起王壮壮就直奔后门烤翅王,三瓶啤酒下肚,便什么都招了。
当时王壮壮一口啤酒一句话,本来只有两瓶的酒量,破天荒的喝到了五瓶。一瓶酒说到了家乡长天下的草原,一瓶酒说到了旗里的满地牛羊,一瓶酒说到了高中的那位女生如桃花般艳红的面庞,一瓶酒说到了陈小姐清秀如江南细雨,还有一瓶酒王壮壮却如何也记不起说的是什么了,大家说王壮壮一直在用蒙语叙述着什么,谁也拉不住,谁也听不懂。
满嘴醉言皆是真语,只以为胡说八道,却是少年心意。
王壮壮只记得自己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陆任家在旁边吸溜吸溜地喝着食堂的紫米粥,自己睡在光秃秃的木板床上,被褥撇在一边,上面全是自己吐的东西。正午的阳光照在自己的脑袋上,让人有些发晕。王壮壮翻了个身,背过了阳光,只是昨晚的酒劲还没过,口干舌燥的,稍微一动,脑袋就开始疼。
紧接着陆任家说了一席话,却让王壮壮的头真的开始疼了。
“说吧!壮壮!你是想怎么追陈小姐?是想让陆秀才给你炮制十几封情书慢慢地泡?还是哥几个当回山大王,找天夜黑风高的晚上把陈小姐绑了,直接裹上被褥塞你床上去?我个人强烈推荐后者,简单粗暴。姜先生可说了,他可以提供麻袋...”
“我x...”王壮壮恨不得立刻拿被子把自己捂死,长生天啊,这一切一定是场梦,请让我赶紧醒来吧。
可作为一个行动派,陆任家已经把绑架的整个步骤都想好了。
“肖兵仪已经打听过了,陈小姐经常去图书馆,晚上才回来,我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