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是面包、罐头。火腿和天泽园的烧酒,几个人围坐在背风处搭好的简易掩体内,一杯酒下肚,身子才暖和了一些。沈青杨喝光了酒靠在光秃秃的石头上仰望秃山,一块不大的天空在上面,自己犹如井底之蛙一般。山中静谧异常,冷风从周围旋转着吹过来,不禁哆嗦了一下。
很久没有这样度过了。在班尼布森林最后的夜晚是和兄弟们浴血奋战,直到全军覆没。那里没有这么冷,也没有这么静。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他是不会去非洲当佣兵的,尽管有丰厚的酬劳也不想去。只想做个自食其力的普通人,卸去心头所有的重压,安心地搂着女人过一辈子。但此前这种想法是不可能的!
“大家找好位置休息,轮流放哨,每人两个小时,我站第一班!”沈青杨看了一眼表,已经晚上7点多钟了。
三爷拽出睡袋便钻了进去:“我先睡啊,轮到我的时候打我嘴巴子叫醒我!”
几个人纷纷在附近寻找栖息之地,不多时便传来一阵鼾声。也许今晚是他们一辈子睡得最沉稳的,因为远离了都市没有外人打扰,因为有兄弟在站岗放哨!沈青杨靠在石头上,手中握着甩棍。
夜色如墨。
今天是战队训练的第一天,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支队伍距离战队的要求差得太远。单兵作战实力相差悬殊,组织纪律松散,每个人都是牛人,却没有明显的特长,团队凝聚力也不够。从巴尔玛和洪飒玩的“极限追踪”可以看出来两个人在彪劲,这在佣兵队里是绝对不允许的,战队需要的是团结合作!
战队的每个人都是自己亲手选拔的,但要想在短时间内提高整体实力是一件头疼的事。巴尔玛除外,其他六个人不是没有特点就是个性太强,尤其是那个洪飒,交流得不多,但能看出他桀骜不驯的一面。看着老实的人内心也许澎湃着激情,这是好事,但要以团队为前提。
沈青杨点燃一支烟,心里盘算着几个人的职责分配问题。战队素养决定作战实力,默契的配合相当重要,要在训练中体现出来他的职责,才能在实战中不至于失去战力。巴尔玛和洪飒的体力是最好的,身手也不错,适合突击、潜藏和追踪,能成为一把尖刀瞬间制敌;而豹头和潘子的体力居于中游,作战意识和反应能力不错,如果经过实战的话应该能很好地完成掩护任务。
傲云的实力是最均衡的,他的功夫和枪法仅在自己之下,临危应变能力突出,很有狙击潜力。而三爷的最大特点就是他妈的没有特点,体力很弱,反应不强,心思全在钱和女人的身上!这点是最让沈青杨头疼的事,如果在实战中还是这样怂,可以断言,第一个吃亏的是他自己。不过这家伙有一个优点:自学能力很强!
后边传来三爷沉沉的鼾声,一整天的极限训练已经让他透支了体力,而豹头和潘子睡得也很死,沈青杨回头扫了一眼营地,几个家伙就跟在自家大床上睡的一样!如果现在有人突袭的话,枪都拔不出来就会全军覆没。
这也是致命的弱点!
沈青杨起身,小心地查看周围的环境。其实是没有什么好查看的,整个矿坑黑得彻底,不可能有其他人。借着星光,沈青杨走到营地的另一端,冷风飕飕,四周死寂。就在这时,身后传来脚步声,沈青杨的耳朵动了动,回头扫了一眼,一个人影晃动了一下便到了近前。
“我站岗吧!”瘦削的汉子手中拎着甩棍低声问道。
沈青杨的心头一暖,拍了拍巴尔玛的肩膀:“休息好了吗?”
“没有!”
两人靠在被风地坐下来。
“不累?”
“有点!”
“这里真他妈的静,跟死人谷似的!”巴尔玛说话从来都是这样直接,不会绕弯子,已经习惯了。沈青杨半躺在地上,裹紧了衣裳:“在非洲的时候很少有这种静,除非在临敌的前一秒!”
“那是战场,这里是矿场!”
沈青杨点点头,巴尔玛是职业保镖,天生的佣兵,素质说明一切,他是廓尔喀的“雪狼”!
“兄弟,你确信那天碰到的是你要找的人?”
“是!”
“他叫什么名字?”
“英田一郎!”
“少爷”是英田正的儿子!沈青杨叹息一声:“你是从哪儿追到中海的?”沈青杨跟巴尔玛相处这么长时间,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的为人,对于他的过去没有太多的信息。
沉默。
他不想说,原因有很多。或许沈青杨的话刺中了巴尔玛心中的痛处,或是那是他一个人的秘密。作为兄弟,信任是第一位的,但这种信任局限于生命之外,在任何时候都要相信只有自己的兄弟才是最可信赖的,而不是敌人!
“人的一生要经历许多事情,我在印度当过兵,内战的时候回去当游击队员,后来到了缅甸,没有死是上帝对我最大的恩赐!”过了半晌巴尔玛才低声应道,一种难掩的落寞、
“你不是雇佣兵?”沈青杨看不见他的面容,但从他的声音中可以判断出他的心情很不好,他第一次说这么多的话。
廓尔喀人世代当兵,彪悍凶狠,最著名的当属英国的廓尔喀骑兵连,印度的枪炮连也很厉害,但巴尔玛看起来并不属于那些牛逼的组织,不过从他复杂的经历来看,他很神秘!
“曾经是!”巴尔玛淡淡笑道:“你休息去吧,我来站岗!”
他曾经是雇佣兵,现在不是了?沈青杨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