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位人证,是李寡妇。
李寡妇道:“老爷,你要为民妇做主啊。”
贾府尹道:“放心。本官定为你做主,你且说说,昨夜那傅寒凌是如何女干污你的?”
李寡妇一双媚眼看了一眼傅寒凌:“昨夜他来酒楼喝酒。喝到一半让我添酒。我拿着酒壶到他身边。他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满口:好姐姐让我舒服舒服之类的污秽之言。然后从后面抱住了我。。。。呜呜呜,大老爷一定要给我做主。我守了这么些年寡。。。”
顺天府的仵作又呈上物证——李寡妇的那条秽裤:“禀府尹,这秽裤上,的确是男人的脏水。”
贾府尹一拍惊堂木:“傅寒凌女干污守节烈女,人证物证俱在。现判斩首之罪,将案卷移交大理寺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