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芙没有再追问何暮朝,而是转头望向白风月。
药效越来越猛烈,她的额头已经渗出了汗,但还是落拓地朝白风月颔首,微笑,“谢谢**的解围,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有需要我的地方请尽管说话。”
白风月刚想要客套两句,就直接又打了两个喷嚏,想想自己现在的身体,决定还是长话短说,“没关系,我叫白风月,很高兴认识你。你先去医院吧,以后再联系。”
曲乐芙笑笑,“衣服改天还你,谢谢。”
白风月摆摆手:“没关系,一件衣服而已,不用这么计较。”
曲乐芙的身体已经不受控制地开始发抖,面色也越来越潮红,但还是强迫自己站的端正笔直,“不行,一定要还。”
在她看来,欠衣服和欠人情一样,都是要还的。
拧不过曲乐芙,于是白风月只好留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接着催曲乐芙赶快去医院。
曲乐芙点点头,估计着自己应该也撑不了多久了,于是并没有拖拖拉拉多做停留,也没有等何暮朝叫的人一道,而是直接自己拦下了一辆计程车,很快便消失在夜幕中。
完美的ending。真是一箭双雕,不光在曲乐芙面前刷了脸,到时候何暮朝那个朋友那里估计也会感激自己的所作所为吧?嗯,离搞定何暮朝又近了一步。
白风月看着曲乐芙消失了的背影,感慨万千。虎落平阳被犬欺,曾经的曲乐芙一定也很风光过吧?但就算落魄了,贵胄人家的气质却丝毫没有丢。
谁无虎落平阳日,待我东山再起时。
1989内。
由于是会员制的酒吧,因此会所内环境超乎想象的好,人也不拥挤,但来的人都非富即贵。
白风月坐在一个高脚凳上,本来何暮朝不让,但她拿大小姐的身份压了何暮朝,于是何暮朝无奈,只得按照她的意愿,将她抱上了吧台的高脚凳。
又打了一个喷嚏,白风月单手撑在吧台上,点了一杯柠檬水,没办法,伤筋动骨一百天,医生强烈要求忌口啊,所以但凡含有酒精饮料什么的就算了。
“何暮朝,我冷。”白风月刚才把自己的外套给了曲乐芙,现在身上就只剩下一件单薄的毛衣裙。
何暮朝看了一眼她单薄的身子,沉默了片刻,道:“我去车上给您拿件外套。”
白风月不高兴地语调稍微显露,“我现在就冷!”
何暮朝蹙起了眉,“那我现在送您回家。”
白风月:“……”
她才刚来啊,哪有刚来就走的道理。再说自己来这的目的可不止要在曲乐芙面前刷脸那么简单,她还想见见何暮朝的那个好哥们儿啊!
白风月想,如果何暮朝把脸刮花,再把背景去掉的话,他一定找不到女朋友。自己说了好几遍冷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吧?就是要他的衣服啊!真是钢铁直男,太直了!
“何暮朝,我想穿你身上的那件外套。”白风月这次直接说道。
何暮朝这才会意,于是抬手将自己身上的风衣脱了下来,帮她穿上。
白风月任由他给自己穿衣服,仰起脸时无意间看到他坚毅的下巴弧线,心头一颤。这样的姿势很暧昧,像是情侣。但白风月知道,何暮朝现在对自己并没有什么想法,他看待自己的眼神很疏离,有时候甚至还有微不可见的不耐。白风月心底无奈,她虽然知道何暮朝到最后一定会爱上她,跟她确立关系,但那时候她的市长父亲都已经死了,那还确立关系有毛用!她急啊!而且她记得,她的父亲死后她就更悲剧了,好像饱受了这么,然后在痛苦中死去。呃,忘记怎么死的了,反正享年22岁,也就是两年后。白风月现在还记得当时看那本小说时的感受,简直就是一路哭着看完的,说起来真的是特别恨那个梓唅君!说起来自己“死”又没死成,可偏偏穿到了这个短命鬼的身上,该不会自己就只能再活两年了吧?
她清清楚楚的记得,就像刚才山羊胡说的,她父亲不会一直得势,那么白励死了之后,她无依无靠,从前她得罪过的人很快便会找到她,欺负她,而她如果想继续在演艺圈混下去,就必须去抱另一条大腿,到时候陪酒,饭局,包养亦或是潜规则就都不在她所能控制的范围内了。哪怕是她不再混迹演艺圈,没了白励这个后台,她也只会是下一个曲乐芙。
如果真的按着按照原著的剧情发展,想想现在的情节,似乎离白励出事也没多少时间了。看起来想要改命,就必须先保住白励,然后阻止何暮朝跟他父亲相认,但要保住白励,光凭她自己肯定是没戏了,那就必须借助外力,而这个外力,目前看来就只有何暮朝了(主要她不认识别的人了)。
不过白风月暗自发愁,拿下何暮朝迫在眉睫,但奈何时间还未到,他根本就还没对自己动心,究竟该怎么样才能将这件事提上日程呢?
何暮朝为她穿完衣裳,却发现白风月在发呆。她的神情很专注,幽暗的灯光打在她的侧脸上,使她的美看起来很柔和,整个人也显得比平日里恬静的多。何暮朝定睛看着,一时没注意就有些愣神。
对了!何暮朝现在还有一个未婚妻!她终于想起来了,何暮朝有一个水性杨花的未婚妻!她是一个看起来很专情、但实际上一点诱惑都受不了的女人!她觉得何暮朝给不了她想要的生活,于是在另一个富家公子的穷追猛打下劈腿了!据说何暮朝好像一点都不爱他未婚妻,也不知道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