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晴一下子喜欢上了,她最不喜欢的就是古代的鞋底,除了草鞋之外,主要就是木头底,耐磨不怕下雨,但是穿起来真的很硬,对于雨晴这样爱奔跑的人来说,不啻于克星。当然还有一种类似千层底,虽然是布做的,但是通过特殊的处理,鞋底也很硬,雨晴一跑就会掉鞋子,不知是鞋子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雨晴穿鞋的技术问题。
穿越后的雨晴最怀念的莫过于现代的运动鞋了,那弹性,多么适合奔跑啊。为什么其他的穿越女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呢?雨晴也曾经看过几本小说,里面的穿越人抱怨没有橡胶轮胎的马车,抱怨没有席梦思床垫的大床,为什么就没人抱怨过鞋子呢?难道他们都是穿越到大富之家,弱不禁风,出入有车,从来没有过这样的跑路一族?
这双女鞋,明显的是沈觅做给那个海棠的,不过雨晴不在意这些,在她看来,这是一双新鞋子,崭新崭新的,还带着淡淡的清香,那是皮草的味道,天然的没有经过化学品污染的,她看到了,她很喜欢,她想要拥有这双鞋子,这双鞋子就是她的了,就是这样!
“我很喜欢,谢谢觅哥哥。”雨晴甜甜笑着,手上也用上力气,终于从沈觅手中夺下了这双鞋子。
沈觅陷入了沉思,那双鞋,是他亲自画了样子,吩咐人做的,反反复复做了好多双,才留下了这一双。海棠不喜欢艳丽的颜色,认为那些太俗,最喜欢蓝色,她的鞋子很多,可是海棠总是缺少一双最合适的鞋子,沈觅按照她的要求,暗中寻觅良久,做出了这样的鞋子。
当日沈觅曾经想过带着海棠四海遨游,却始终不曾成行,后来也曾千山万水走遍,却是寻找海棠,陪在身边的就是这双鞋子。曾经以为,这双倾注了心血和思念的鞋子,能够带回她的主人。
现在看来,不过是妄想而已。
当沈觅见到海棠的时候,海棠脚下穿的是一双桃红色绣鞋,在那一刻,沈觅才恍然大悟,原来海棠需要的不是一双鞋子,而是一个合适的人。桃红色曾是海棠最讨厌的颜色,现在却是高高兴兴的踏在脚下,高高兴兴的站在那个人身边。仿佛只要站在那人身边,就心满意足,看着那样的海棠,就像看到当初的自己,沈觅突然明白,海棠从类没有爱过自己,所以才能走的那样决绝,那样彻底,那样的目光和那样的喜悦,以前从来没从海棠脸上见过。
沈觅沉默的看着雨晴换好,突然弯下身子,解开了雨晴的发髻,青丝如同流水一样,倾泻下来,很清淡的香味,就像当初的海棠,发间也是清清浅浅的味道。
在沈觅意识到之前,他的手已经自动的穿过黑发,以指为梳,轻轻梳拢。沈觅的十指尖尖,修长美丽,灵巧的上下翻飞,如同穿花蝴蝶,在漆黑的长发间飞舞,不一会,已经绾成一个飞月髻,耳后垂着两缕青丝,身后也披着发丝,只将头顶的一小绺绾起,如同一轮弯月,十分别致,和雨晴弯弯的眉眼辉映,平添了几分袅娜之意。
沈觅抚摸着雨晴的头发,目光深远,似乎在看雨晴,又似透过雨晴看到了很远的地方。
他的目光太沉重,承载着太多的深情,对雨晴而言,那是一种巨大的压力,在这样的重压之下,雨晴一动也不敢动。
“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沈觅声音极低,缠绵悱恻幽婉动人。
雨晴抬起头,阳光下的沈觅,面容洁白如玉,透着温润的光泽,眼神幽深,深不见底,看起来很平静,雨晴却知道那平静下面的波涛汹涌,因为她无数次见到,失去母亲的时候,父亲也是这样一副波澜不兴的样子。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你还是忘了吧。”雨晴道,那样的女人,虽然没有见过海棠,可是对一个抛夫弃子,另觅新欢的女人,雨晴是在不明白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当然,她最看不下去的,就是沈觅的样子,那么深情款款,让人很不适应,这个一脸情伤的貌美男子怎么会是那个慵懒到令人发指的男人呢?
沈觅愣了一阵,“是啊……”终于掉转了目光。
雨晴立刻觉得轻松多了,赶紧站起身,来回走了几步,不错,雨晴点点头,果然是脚感不错。
“沈觅,我明白这双鞋对你的意义。”雨晴说的很严肃,“对你来说,它是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抛弃是耻辱,所以,”雨晴一扬眉,双眉飞舞,“这双鞋,从现在开始归我了。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呢?为了拯救你于水火之中,从现在开始,我每天穿着这双鞋,争取早日将鞋底踏穿。”
沈觅眨眨眼,第一次,雨晴的反应超出了预料,这双鞋,除去名贵不说,还花费了无数的心血,雨晴穿上还一副施恩的模样。
“放心,沈觅。”雨晴略带叹息的拍拍他的肩膀,“我不会歧视这双鞋的,即使你曾经失足过。”
沈觅有一瞬间的愣神,雨晴津津有味的欣赏,看美男发呆,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身后传来一声轻笑,那笑声非常熟悉,雨晴茶壶状转过身去,准备给他来顿礼貌教育,却在下一秒愣在当场。
院子里站着两个人,一个是齐守谦,照样是一身白衣胜雪,手中一把标志性的折扇,在初春的天气里摇啊摇啊,另一个则是许久未见的陈俊卿,一身浅浅的蓝色长袍。两人都静静的看着,不知来了多久。
齐守谦“啪”的一声打开扇子,“原来是金屋藏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