婵衣此刻很不开心。
桑白此刻更不开心。
她们不开心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
“主子!您怎么又抢奴婢的活儿!”
“唔。”少女掏出一方丝帕仔细擦着那双纤纤玉手,连指甲缝都没有放过。在她身后,是横七竖八倒了一地的尸体。“最近马车坐久了,骨头有点僵,得活动活动,不然老了容易上毛病。”
“您想的可真长远……”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
这句话是这么用的吗?要让公孙少傅听了大概又得气晕过去。
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主子,身为奴婢理应为主子排忧解难。”杀人放火是我们应该肩负的本职工作。
“可您亲自出手料理了这些人。”可您抢了我们的活儿截了我们的胡。
“让奴婢们心怀愧疚,自觉无颜面对家乡父老。”让我们因为动不了手而委屈,让我们不好意思领月钱银子。
“恳请主子日后让奴婢们替主子料理琐事,肝脑涂地,在所不辞!”求您以后老老实实待着,打打杀杀动手动脚的活让我们来做成吗?
少女认真听取了两人的意愿,认真思考,认真回复:“排忧解难料理琐事是吧?”说着,手往身后一指,“那就先把那些尸体处理了吧。”
主子吃肉,奴婢善后。
少女满意了:嗯,和谐,很和谐。
桑白婵衣愤怒了:和谐个鬼!您敢让我们刷碗,敢不敢让我们喝口肉汤?
“啾啾!”
一阵清脆悦耳的鸟鸣声自上空传来,成功引起了下面三人的注意力。
少女抬头伸出一只手去,张口唤道:“绯珀,下来。”
“啾啾啾!”一只极为漂亮的小鸟在空中稍作盘旋,应声落在了她的手背上。这小家伙儿浑身雪白的绒羽不见一丝杂色,唯有头上迎风立着一撮火红的毛,喙爪皆是如血宝石般好看的赤色,豆大的黑珍珠般的眸子甚为可爱。
“呀!是绯珀!”
似乎是听到了婵衣的声音,绯珀扭过小脑袋,朝她轻轻点了点头。
挠了挠绯珀脖子上的绒毛,少女取下了绑在它腿上的小竹筒,抽出了里面的纸条。等看清上面的内容后,她不由得轻笑了一声。
“怎么了主子?”
“老爹果真不死心,竟然找了小叔叔当外援。”
“十三爷?”
“嗯。大约是怕小叔叔无聊,替他找点事做。”
“可十三爷他……”十三爷他整天“忙”得恨不能分出三头六臂,这一下子,估计气得连拆房子的心都有了。
“我想,小叔叔大概已经收到老爹的信了,这会儿怕是正在府里跳脚呢!”少女勾唇一笑,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完全没有身为罪魁祸首的自觉,“老爹说的可是半月之内寻不到我,便提头去见。”
“那主子,咱们还要继续在外面晃吗?”
“当然不,把这山头上的事处理了,就回华京吧。看在小叔叔这么可怜的份儿上,总得给他些面子不是?”
桑白默然,就怕到时候,十三爷承不起这面子。
一日后,云松县县令早早到了县衙,准备继续头疼云松岭上那一窝山匪的事,不料却在书案上发现了一封奇怪的信。问了一圈手下人,也没人知道是谁送过来的。
怀着好奇的心,县令打开了这封信。
信的内容只有十六个大字:
云松事了,派人善后。若再生乱,乌纱来偿。
而信的落款处没有名字,只有一个勾勒出奇怪图案的朱砂印记——凤头夙字。
县令忍不住打了一个哆嗦,三月份的阳天却生生感到了一阵冰凉刺骨的寒意。
那个印记,只要有点常识的,就没有人会不认识。
凤头夙字,是天衍皇室那位殿下的专属。
夙王,古卿凰。
常言道: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而现如今这天下,正处于分久而合的时候。
近两百年前,有一世家大族于乱世中改朝换代,自立为王。经过数年征战,终于打下了偌大的疆土。安邦定国,四方朝贡。
这片江山,名为天衍。
在天衍开国后百年内,连续几任帝王皆是贤能之辈,开疆拓土安民养生样样不落,内外兼顾,成就了一个太平昌盛的百年王朝。
到了这一任的帝王,那就更了不得了。一说起来,那就是一个传奇。
当今圣上,姓古名玄朝,人称玄帝陛下。这位陛下,先是破了古家太子二十上位的先例,十五岁便登上了那个万人之上的位子;紧接着又坏了新帝上位三年内不得主动发兵征战的规矩,登基第二年便御驾亲征将有点不老实的某国划进了天衍的地界;最后更是向世俗礼法发起了挑战,如今已经二十有一,后宫里的花儿朵儿两只手就可以数过来,最关键的是那中宫之位至今空悬。
作为一个皇帝,你不主动肩负起为皇室开枝散叶的重任,是想让古家绝后吗?
这合适吗?
很显然不合适。
这像话吗?
很显然不像话。
礼部的官员们着急了,忠心耿耿的大臣们上心了,最后更是直接成为了华京百姓每日茶余饭后必要关心一件大事。
但当事人对此毫不上心,一副我爱江山社稷我爱百姓苍生心中只有工作工作工作的样子。
磨破了嘴皮子也没在当事人身上找到突破口的大臣们就开始琢磨,琢磨这陛下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难不成是有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