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声不吭地跟着老大走进办公室,把门关上后才开口问道:“出状况了?”
老大本来还故作轻松,但当他往椅子上一坐,松弛地脸皮随之绷紧,严肃答道:“是‘又’出状况了。”
“到底怎么回事了?”我于办公桌前坐下。
“王村案子似乎还需要继续调查,因为那里昨天又出了宗命案,而且这宗命案不但比之前更加诡异,还牵出一个大问题。”老大把刚拿回来档案扔给我后,便眉头紧锁地将双手抱拳于唇前。
自吴威夫妇的住所及店铺遭人纵火后,我便知道此案尚有下文。然而,老大此刻凝重的神情,似乎并非源于此事那么简单。毕竟办案难免会有疏漏,调查出错以致犯人逃脱之事亦时有发生,厅长绝不会因此而怪罪于他。
老大跟厅长都是见惯风lang的老油条,能让他们大动肝火,甚至兄弟反目,绝非芝麻绿豆的小事。我心知此事非同小可,便急忙追问:“该不会是……厅长发现你受贿了?”
“受你老味!”老大突然骂出脏话,“你跟我这么久,有见过我受贿吗?”
(“老味”于粤语中乃“老母”的雅称,“x你老味”就是“问候”对方母亲,也就是骂人的话。虽然与“x你老母”的意思一样,但相对来说,“x你老味”较为文雅一些,一些平时不说脏话的人,偶尔也会以此骂人。)“那你快说呀,到底怎么了?”我继续追问。
老大重重地呼一口气,扬了扬手:“你先看档案的内容吧!”
我快速翻查档案,从其内容得知王村又再发生命案——十三岁王村少年王志均,日前被发现于家中离奇死亡。其死状极其诡异,双手挂在屋梁之上,且手脚皆被绳子捆绑。更奇怪的是,死者竟然身穿不属于自己的女装泳衣及红色裙子,脚上还吊着一个大秤砣。
然而,这些都并非问题的重点。令我感到讶异的是,根据档案的记录,在命案现场发现的第三者指纹,跟在吴威夫妇住所遗址中发现的打火机上的指纹一致。经查证后,该打火机应为失踪刑警相溪望所有,且指纹核对的结果亦证实,于命案现场发现的确为小相的指纹。
我呆望着档案中的打火机相片,良久后才能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太草率了,办案的伙计实在太草率了,怎能单凭一个打火机,就随便怀疑别人是凶手呢?”
“没人说小相是凶手,我们也不可能单凭命案现场的一件证物,就锁定疑凶是谁。但这指纹……”老大眉头紧皱,欲言又止。
“难道你也怀疑小相?”我惊讶问道,随即不住地摇头,“不可能,就算现场有小相的指纹,也只说明他曾经去过现场,不能证明他就是凶手。他的脾性,你我都很清楚。虽然他经常不按正常程序办事,甚至为求达到目的而耍些小手段,但他绝不会杀人!”
“他也绝不会丢下跟自己相依为命的妹妹……”老大轻声叹息,“我们熟识的是两前年的小相,可是现在这个人却让我觉得非常陌生。”
我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反驳。
倘若现在坐在我对面的不是老大,而是蓁蓁,她必定会指责我又再感情用事,以致无法作出正确判断。老大之所以没有指责我,大概因为他也跟我一样,同样无法相信小相是凶手。
然而,老大要比我理性得多,虽然主观上不相信,或者说是不愿接受小相是凶手的假设。但若要否定这个假设,必须拿出来能令人信服的证据。因此,他给我下达一道死令:“三天之内,必须把这宗案子调查清楚。不管凶手是谁,也要将其绳之以法!”
其实就算老大不说,于公于私我也会彻查该案,于是便拿起档案准备往外走。但刚站起来,我就觉得不对劲。虽然该案是疑凶小相是老大的前部下,但厅长不可能因此而跟老大吵起来。
“你还没把话说完吧!”我又再坐下来,并悠然地点了烟,摆出一副准备赖着不走的姿态。
“刚才我跟厅长吵了几句。”老大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却拿起我的烟盒及打火机,给自己点了根烟。他已经戒烟好几年了,此刻破戒足以说明事态极其严重。
“兄弟间的争吵很平常嘛,多点吵架才能增进感情。”我故意让气氛轻松一些。
他吐着烟摇头:“这次不一样。”
“怎么了?他真的发现你做了见不得光的事情?”我皱眉问道。
“不是我,是‘我们’。”老大直勾勾地看着我。
我摇头摆手道:“我可没做过见不得光的事,虽然平时偶尔会偷懒,又或者调戏女同僚。但我向来很有分寸,应该没有人投诉我吧?”
“我现在可没心情听你的‘烂gag’。”老大吐了口烟又道:“厅长已经知道小相的事。”
(‘烂gag’乃香港独有的俚语,一般解释为不好笑或令人费解的笑话,也有冷笑话之意。)我愣住片刻,随即紧张问道:“他知道多少?”
“跟我们一样。”老大惆怅地摇头,“他已经不再信任我们,这诡案组继续存在下去也没有意思。”
“你不会又要去扫黄队吧?”我感觉到自己的脸颊在抽搐。
老大仰天长吐一口烟,苦笑道:“你放心,只要你把这宗案子查个水落石出,我保证诡案组解散后,你不会被调回反扒队。”
我瘫在椅子上耸肩道:“反扒队也好,扫黄队也罢,反正从你把我招来诡案组那天起,我就不指望能在这里待到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