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治和赖五东脑中顿时一嗡!
随即二人连连磕头,“小的们明白了,官爷说的话我们一字也不会说的,我们这就走,这就走……官爷们饶命……”
“还不快滚!”高邺厉声道。
两人连滚带爬的离开了,什么东西都没拿。
这时候漠之那里,那夏姓少年也醒了。
夏家少年望着漠之,一时恍惚,他讶得不轻,漠之明明已经逃走了,怎么又回来了?莫不是他死在了柴房里头,所以见到了漠之?
他想一定是这样的……
“夏小玉你醒了!真好,我去给你端卤鸡去!”
卤鸡吗?……
夏小玉还记得漠之最喜欢吃这个,他也喜欢……他们都是穷人家的孩子,所以一年到头没见过卤鸡……
想着他湿润了眼眶,那韦氏婆娘用物质诱惑他,他抵死不从,她就命人打他饿着他,给他好衣服穿好房子住,就是被给他饭吃,每一次都是漠之给他端了从厨房偷来的前头两个爷吃剩下的……
他想起年夜的那一次,漠之就是端的卤鸡,也正是因为那一次……
“你为什么不先从了那婆娘再想办法逃出去?非要自己受苦?”漠之啃着鸡腿递给他一只说道。
他摇头,许久才道:“我答应我一个人的,我说了要娶她做妻子的,她什么都比我强,比我聪明比我能干,我若是连清白都没有了,还怎么配她?不若死了算了……”
漠之讶了一下,想笑,哪里有男的替女的守清白的……
“她是谁啊?”
“我同村的,在锦官城里的私塾里给一个先生做丫鬟。”
“你喜欢她?”
“喜欢。”
“她好看吗?”
“……好看。”顿了下,“我觉得好看……”末了,红了脸。
“那你可得努力了,别清白守住了,没机会见到她了。”漠之说完将啃完了的鸡腿骨扔了出去,这一扔却扔出一顿暴打,正好砸在了姚玮瑢身上。
之后的事情不言而喻了。
漠之真的端着卤鸡走过来,夏小玉这才意识到这不是梦,他朝漠之身后一看,瞧见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朝他微笑,那人面生他是不认识的。
“夏小玉。”那人唤他的名字,他点头。
“以后这宅子交给你了,算是韦氏将你爹气得病死,将你大哥腿骨打折,还迫使你小妹早早嫁人的弥补吧……”高邺开口道,神情有些凝重。
夏小玉骇得不轻一时间已不知道到底该说些什么,是接受还是拒绝,是该高兴还是该怎么?
寻常人听到平白无故的有了大宅子肯定会高兴无比的,可夏小玉却高兴不起来,这宅子值钱可他受不起啊,他得了这宅子那韦氏怎么办?这当地的官府又会怎么说呢?这里头的人他也管不了啊!他还是想本本分分的种些地,过小日子的。
高邺似是知晓了他的想法,忙道:“你若不喜欢可以将仆从们遣散,将宅子卖了,你若是要住也不要紧,以后没人能动你,这都是你的财产。”
一个黑衣人上前递与高邺一沓纸,高邺将那些交与夏小玉,“这是这宅子的地契,我将才已命人快马去过户到你名下了!以后就是你的了!”
夏小玉简直不敢相信,这么说他是不是可以去娶他心爱的姑娘了?
可是他拿着颇有些儿良心不安了,想想这是爹一条命,大哥一条腿,小妹下半辈子的幸福换来的,拿着无比沉重,他受不起,受不起啊!
夏小玉心一沉竟是将这地契又放到高邺手上。
“我,我不能要。”
他紧咬着唇,道:“我庄稼人住不惯大宅子,求大人将这处宅子卖了,给,给更困难的人拨些儿粮食,或者施粥……小玉还是种地住土屋子踏实……”
众人一听,不无不惊愕的,一个小小的农家少年竟有这般气度!
而且他容貌也是清丽脱俗,难怪那韦氏能瞧中他。
“好,都依你的,不过……”高邺语峰一转,“你还是上私塾识字比较好,男子丁字不识得终是不好的……”
夏小玉一听私塾二字终是来了精神忙问道:“我十四了,我还能上私塾吗?”
“你才十四岁如何不能上私塾?听我的,我把这宅子卖了,一些捐了,一些给你留了钱去读私塾如何?”高邺笑道。
夏小玉听着,觉得他说的有理,他心爱的姑娘是个识字的,他如何能不识字?
可没有想到,想他夏小玉十四年只会种田耕耘,只知树苗蔬果,大字不认得半个。可是便是他那钻研刻苦的精神,这做学问做上了便是一生,那时候的他又如何得知他日后能成为什么大儒,鸿儒,闻名北地啊!
之后的夏小玉带着高邺的“介绍信”去了锦官城的官学,他的先生给他更名为:夏孝瑜,也刚好是夏小玉的谐音。
次日清晨寡月带着高邺、萧肃、漠之等人踏上了回长安的路。
过了十来日左右已是三月下旬了,那给顾九把脉的李御医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已是确定而且肯定的怀上了。
顾九听到结果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很值得探究,是喜欢的又有些无力,李御医说了日子后,顾九脸顿然绯红,还真是大婚那日后就怀上了,真被阴寡月……咳咳……
正用着茶的顾九猛咳了几声,苏娘忙上前来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