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和,你先回去吧。找其其格的事情,我会尽力安排好。一有消息,定会在第一时间告知。”
文奎让文冲送孟和下山,自己和李敢准备下山。
不一会,文奎在李敢的授意下,精心打扮成乞丐模样。一身破烂衫,戴着破斗笠,还一手拿打狗棍,一手托着一个破饭碗。
李敢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觉和文奎表面上挺象个乞丐,可惜皮肤白嫩,一看就让人觉得是个养尊处优之辈。李敢用漆黑的炭灰在文奎脸上、颈脖处、手臂处涂了几下,隐去了文奎的真面目。
看着这个被雕塑出来的乞丐,李敢笑道:“这样还差不多!我再给你取个丐名,就叫老鬼吧。”
“奎”——“鬼”。读音近似。文奎得意地向李敢后脑勺拍了一下,笑道:“亏你想得出来!”
李敢颇具丐帮经验,说道:“你别小看乞丐,他们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擅自闯入,可是要挨打的。但他们的信息很灵通,要是社会上有个风吹草动,最先知道的是乞丐。乞丐一旦形成帮派,就有他们自己的帮规和潜规则。丐帮的内幕让你感到触目惊心,一点也不比土匪好混。”
文奎不解地问:“其其格失踪,和丐帮有什么关系?”
“也许有关系,也许没关系。我是想通过他们打探一些消息。我离开丐帮已经多年,想探听一点消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隔行如隔山。
文奎一直生活在优越的环境里,并不了解乞丐的生存环境。听李敢这么一说,倒是有几分感兴趣。要是能将这帮人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将会是一支不可小觑的情报力量。
饶州县城。
文奎和李敢两个“乞丐”蓬头垢面,出现在城东马市市场一带。是来买马的。
他们一出现,立即有招引来三五个不怀好意的小乞丐。那些小乞丐像看大猩猩似的,盯着他们看。他们心存不满,却不敢上前来惹事。
文奎和李敢两个在市场门口席地而坐,面前摆放一个破碗,嘴里喃喃道:“行行吧,家乡发洪水,活不下去啊。”
嚷了小半天,他们面前的破碗仍然是空的。能进入马市的顾客,应该都算是富人。那些衣冠楚楚的有钱人,对于两个年轻乞丐,全都采取了直接无视的态度。
也难怪。年轻力壮者,哪怕上码头当个搬运工,也不致于靠乞讨为生。
“当!”
文奎面前的破碗里被扔下一枚铜钱。文奎一抬头,看见一个同样黑得只能看见两个眼珠的小孩,约摸十四五岁的样子。这小孩其实也是乞丐,给他一个铜板,无非就是想引起他的注意。
果然,文奎抬起头来,却看见了小乞丐眼里的不善。
“这是我们的地盘,谁让你们来的?”
李敢立马接过话茬:“我们是从北方来的,家乡发大水,活不下去呀。”
“你们识相点就早点滚,要不然,让四哥知道了,没你们的好果子吃。”
李敢压低声音,说道:“我们要见你们四哥,拜山头的钱我们还有。”
“好吧,你们随我来。”
文奎纳闷了,一个小屁孩,居然能让李敢低声下四地讲话。李敢是什么人,文奎还不清楚?
在如迷宫似的小巷里七拐八弯,大约走了一个时辰,文奎和李敢随小乞丐来到城西的一座土地庙。到了这里,他们看见十几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小的五六岁,大的十七八岁。这些人坐在一个土坡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一幅无所事事的样子。
他们走进土地庙,门吱的一声关上了。庙里的光线较黑,空气还有些混浊。文奎和李敢的眼睛还没适应过来,就听到一阵呼呼呼的声音,定睛一看,真是乐了。他们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二三十个乞丐,这些人一个个都手持讨饭用的棍子,摆成一个奇怪的阵势,显然是要给他们这两个“新人”下马威。
李敢对于这一套太熟悉了,并不感冒。他悄然扯了一下文奎的衣角,悄声道:“你别出手,等我来。”
“我要见你们四哥。”
“四哥不在。有事跟我说。凭什么,你想到我们碗里分杯羹?”
一个阴暗的角落,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听声音,应该是一个年过五旬的老头:“你们从外地来到饶州,不来拜山头,就先去抢饭碗。也不问一问你们是谁?”
“青山不在,绿水长流。在下李敢,冒犯了。”
那个躲在阴暗角落的老头听说“李敢”的名字,突然眼里冒精光,连忙从黑暗处走了出来,问道:“小李子,真的是你吗?”
“汪叔?真的是你吗?”
老者全名汪根发,是马市周边五公里范围内的乞丐头。手下管着几百个小乞丐。
汪根发看见蓬头垢面的李敢,伸手颤微微地抚摸了一下李敢的脸颊,激动地说道:“小李子,果真是你。你长大了,长壮了,要不是你自报家门,我都听不出你的声音。”
文奎注意到,汪根发的眼睛很呆滞,无神。他要靠抚摸李敢的脸颊,才能判断来人的身份。文奎不由有些纳闷,这老头难道是瞎子?
“汪叔,的确是小李子。没想到几年不见,你的变化这么大?老了好多啊。你的眼睛还没好吗?”
汪根发嗫嚅道:“我这眼睛,哪里还能好?”
来自后世的文奎知道,这种眼疾叫作“青光眼”。从外形上看,眼睛是正常的,其实是“睁眼瞎”。大白天走路都需要拐杖。
汪根发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