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来人是全权代表旗下企业来跟史蒂芬签订代言合约的,这也是双方提前协商好的补偿办法,不管怎么说,也不可能直接给史蒂芬补偿现金的,史蒂芬也没有想达自己会轻易地拿到这么一大笔钱。
而由国有企业用代言费的方式来补偿史蒂芬,是一个对双方来说都能接受并且有好处的选择,用通俗的话说叫共赢,史蒂芬现在的人气已经非常高了,而一旦他改变了国籍的话,至少他在国内的人气值会更高,对于出钱选择史蒂芬代言的这些企业来说也是一件好事。
而对于史蒂芬来说,同样不是一件坏事,做为一个公众人物,也需要持续不断的曝光才能维持自已的人气,而广告也是一个很有效的途径,所以双方很快就达成了意向,而具体的合作还要通过谈判来确定。
双方当初确立的金额是一亿两千万以下,同时由于进行了合理避税,这笔钱基本上能够全部落到史蒂芬手里,而由于这笔钱金额巨大,又是一次签订下来的,莫当斯和创新艺人经纪公司平分总金额的百分之三,虽然计算下来也有三百多万。
要知道正常的佣金标准应该是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十,有的甚至还能达到百分之二十,史蒂芬享受的是超级客户标准的优惠政策,毕竟现在一次xing能够签下这么巨大金额合同的球员也没有几个。
虽然只是假借着代言的方式给予补偿,但是莫当斯仍然拿正常的代言合同来要求,应莫当斯的要求,国资委那边提供了所选企业的企业规模、行业地位、定位、长期发展目标、产品详情、产品定位等,除了一开始就被排除出的矿业、军工、电力等不适应代言的企业外,国资委带来了七十四家企业的资料。
当然了,这七十四家不可能全部由史蒂芬来代言,那样的话代言费就是一个天文数字,同时代言那么多,效果也好不到那里去,之所以要这么多,不是有个挑挑选选的吗。
在谈判现场,其实并不能说谈判现场,现在已经不需要什么谈判了,就是莫当斯从对方提供的资料中选择目标对象,然后代表史蒂芬签下合同,最后凑够一亿两千万美元就行了。
莫当斯的面前,除了两部不同类型的电脑外,还放了三部电话,旁边还坐了四个助理和三个工作人员,而对面,却仅仅是一个国资委副主任和两个工作人员,莫当斯不光要查看对方提供的资料,还要通过自已的渠道再审查一遍,同时还要跟史蒂芬交流,确定下来后,才能签订合同。
首先挑出来的就是一个中国银联的代言合同,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进展逐渐加快和中国游客的逐渐增多,包括欧洲、北美、东北亚在内,越来越多的大型商场增加了银联支付通道,来方便中国的顾客,但是跟唯萨和万事达比起来,银联的普及程度还很低,同时也仅仅用来跟中国人做生意的时候才采用。
为了改变企业形象,加快国际化进程,减少国有se彩,银联不光为这次代言准备了非常优厚的条件五年四千万美元的肥约,同时还附有准备一套策划方案,虽然在莫当斯看来,这个方案非常一般,但是却是这么多可选择项目中最具有诚意,也是最有合作空间的一个。
在挑选代言商方面,莫当斯也一直遵循一个原则,那就是代言人要跟代言厂商做到共赢,一方因为代言获得资金回报的同时,还要有正面的人气回报,而厂商那边也要能够因为代言人提供产品形象和销量,这样的合作才算是成功的。
同时这一个合同就占到了总金额的三分之一,这也是史蒂芬的要求,尽量少选几个厂商,别让人家觉得自已就跟缺钱似的,什么烂桃烂杏都往筐里捡,多一个代言多很多麻烦事呢,史蒂芬才不想把时间都浪费到这个上面呢。
在合约丰厚的同时,银联这家的代言要求也是非常高的,虽然不要求史蒂芬出席什么见面会、发布会等活动,但是却要求平面肖像合作和广告片拍摄合作,这都需要史蒂芬亲自参与了,当然了,合约也注明,一切合作要按照史蒂芬是否方便来进行,同时虽然在这五年之内代言金额没有变化,但是银联却要求五年之后他们享有优先续约权。
这说明银联并不是只看重这一次的合作,而是打算跟史蒂芬长期合作,合同里面也没有什么免责条款,大多数条款都利于史蒂芬这边,莫当斯看完了之后,交给旁边的法律助理和商务助理再看一遍,同时他亲自跟史蒂芬通话,确定下来之后,双方签下了这个合约。
第一个合约确定下来后,双方就都松了一口气,特别是莫当斯这边摆出来的阵仗让那边很是不安,这都是给你们送钱的,还弄这么严格干什么,这年头,送钱还挑挑拣拣的,什么世道。
莫当斯挑出来的第二个合约是一个通信运营商提供,在可供选择的里面,其实还有一个比这个规模更大,市场占有率更高,同时合约金额也更大,但是莫当斯认为,史蒂芬如何代言那个的话,并不能起到什么提高的作用,因为他们的市场占有率本身就接近饱合了,而且对方已经是业界垄断地位了,史蒂芬对对方起不到什么帮助作用,所以莫当斯不觉得那是一个好的选择。
而这个就不一样了,虽然他们全面落后于对方,但是却享受了更多的国家扶持,同时莫当斯也通过种种渠道了解到,这家企业在中国国内拥有很深的关系,数次在政策调整中占到了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