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所以然而关注於承文的风华看到这条微博愣了一下,笑骂了句神经病就默默点了赞。
虽然人傻了一点,但帅可以掩盖一切!
风华这样想着,就听见门铃声,穿上拖鞋去开门,就瞧见於承文大喇喇站在她家门前,一点也不怕他粉丝看见的。
抬头,猛地被於承文俊美的脸闪了一下,果然人比照片好看,掩下情绪问:“有事?”
於承文一直注意着风华的脸,看见风华看着他时表情没什么变化,暗叹是不是自己不够帅?
“带你去尝尝我的手艺!”低眸敛去失望,温柔道。
之前於承文没说什么时候,风华也以为没这么快,瞥一眼屋内的泡面,风华果断舍弃掉它。
愉快答应下来,将於承文叫进屋里就去换衣服。
进了屋的於承文早就将之前那点失望抛开,脑子里已经被“我进了澄澄的房子”刷屏。
还好於承文学的是表演,勉强控制住止不住上翘的嘴角才打量程澄的房子。
粉红色为主基调,偏可爱风,坐在偏小的沙发上,於承文抿一口水。
风华换衣服的时间也不长,说是换件衣服就换件衣服,前后算起来也不过五分钟,跟於承文出门了。
“到了!”於承文打开门,自己先换了双拖鞋,再从鞋柜里拿出一双粉色的拖鞋让风华换上。
风华换上拖鞋后忽然顿住,於承文搬进这里也不过几天,怎么会有女孩子的拖鞋?
於承文自然注意到了,瞥一眼鞋子带着风华进大厅,解释:“早上知道你要来,特地让孙粒去买的,蛮适合你的。”
说罢,偏头朝风华温柔一笑,颇有倾城之姿。
风华一不留神就被这笑容一晃神,就这样直勾勾盯着於承文,直到於承文说可以开饭了才晃过神来,不由暗骂自己一声。
於承文却笑得更温雅,果然美男计是有用的。
夹一筷子糖醋里脊到风华碗里,然后就期盼地看着风华。
“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风华朝桌上一瞧,发现卖相不错,暗暗打了六十分,再一闻味道,还蛮香了,再加十分,现在味道应该差不到哪去,就这样夹着於承文夹过来的里脊咬一口。
应该不会太难吃吧!毕竟……我靠!於承文真的是第一次煮饭吗?太好吃了!
“怎么样?”
风华嘴里塞满食物,闻言仰头向於承文眨眨大眼睛,还一边点头,软萌软萌的!
於承文手痒得很,真的是太可爱了!
好想揉一揉啊!
夹一筷子肉过去,趁着机会揉了一把!
好软!
果然手感很好!
於承文笑得愈发温柔,快乐进行投喂大事,顺便占一下便宜。
风华咬下第一口后,就满足地被於承文投喂!
她真的不是因为一点点饭菜就这样拜倒在於承文的西装裤下,只是吃过太久的泡面和外卖,突然吃到这样平常的家里菜,有点太感动而已!
而且,於承文做的真的很好吃,风华又默默给於承文加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