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的这身本事可不是一朝一夕练成的,多少人摇着尾巴想学,老子连根毛都没透露。可别到你手里糟践了。”
“哼,屠夫手艺,当成个宝似的。”灵君依旧是一副心高气傲的模样。
“王八羔子。”老雷低骂了一句,猫着腰在林子里仔细搜寻起来。
狐子身子娇小,体态轻盈,在山林里如鱼得水般灵活,行踪更是诡秘莫测。老雷目光鹰般锐利,所及之处,不管多么细微的痕迹都难逃他的法眼。
凭借着多年狩猎经验,老雷很快有了发现。野兽都喜欢领地周围留下自己的气味信息。特别是喜欢在一些形状比较特殊的树丛啊,树枝等地方,留下标志物——尿液,以向同类和其他野兽发出警示。
果然,就在两颗相隔不过一卡距离的同类草木间,老雷拨开树叶枯枝,翻出一片印着梅花脚印的泥土地。这脚印在莫寻眼里和狗的没什么分别。
“不愧是雷叔,狐狸这么狡猾的动物在你眼前都藏不住踪迹啊。”莫寻感叹。
“嘿嘿。”老雷鬼鬼地笑道,“狐子可不狡猾,跟这兔崽子一样是个木头脑袋哩。”他指指灵君,“最狡猾的是老兔子,都快比人精了。”
“那狐子岂不是最好抓吗?野兔反而最难打?”
“错了,狐子难抓个贼死。多少猎人寻了半天,连个狐子屁也闻不上。它们知道自己笨,所以见到人就远远地躲开,从不冒冒失失漏出一点踪。要寻它们,不比地板里找针容易。”
“那老兔子是聪明,所以它们认为猎人都是傻子,见了人都悠哉悠哉散步似的,以为你连它屁也撵不呢。结果呢,老子一枪一个!打靶似的。”老雷扯着嗓子笑起来。
莫寻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心想自己可不能当那自作聪明的兔子。对自身优势的执着,是心灵的大敌。
我写这水平,还有兄弟坚持给我投推荐,感觉心里惶惶不安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