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睡醒的时候,身处的环境已经从破石板变成了木板床。
宇文珀找到了一里外的药庐,还细心地替我接上了脱臼的脚腕。
窗外的阳光就像涮过水,褪去了颜色,平淡无痕地滑过门扉。
理智渐渐回笼,我突然想起自己昨天对宇文珀的大胆表白,头,有些疼……
不过,宇文珀既然是给我把扭伤的脚治好了,那是不是就说明我是安全的?
可是宇文珀堂堂一个王爷被我这样轻浮地调戏,是不是也挺没面子呢?
“哎,作孽……”
宇文珀走进屋子的时候,看到的就是床上的人儿如此唉声叹气的模样。
一时失笑。
我心里一个咯噔,微微偏头就看到了身着白衣的宇文珀,手上也捧着一件白袍。
“大清早的,何以就如此愁眉苦脸的?”
他来到床边坐下,将白袍摆到我面前。
我依旧是愣愣地看着他,“我在想昨天的事。”
宇文珀见我如此直白,怔了怔,随即抿出一丝淡笑,却在我瞪大眼睛地那一刻,瞬间板起了脸。
“昨天……你倒是胆大包天!”
我撇撇嘴,并不觉得他这样子能唬住我,索性扬起小脸,说:“王爷给的胆子,别说包天了,就连这地,我也一并包了!”
“……还是说,王爷欲食言而肥,失信于小女子不成?”
我眼底滑过点点狡黠,趁热打铁找补了一句。
“嚷嚷着要走进本王心里的小女子……本王可不敢失言!”
宇文珀的笑容也不再收敛,平和温煦,透露着难得的柔情,“雨儿,本王会永远记得,你说过的话。”
雨、雨儿?
我心中错愕,嘴唇微张,他好看的眉眼正矜贵华美地舒展。
“王爷……”
宇文珀忽然伸手勾住我的下巴,灼烫的温度烙在我温凉的肌肤上,引起一阵颤栗。
我,有点害怕。
本来就知道宇文珀逢场作戏的功夫了得,也知道自己不像真正的未雨染有飞蛾扑火的决绝……
我一向胆小,玫瑰越是美丽越是有毒的道理不光是对女人有效,对男人同样适用。
宇文珀这样的玫瑰,我若是想要走进他的心,难免会被那些尖刺扎得遍体鳞伤。
“主人,那色男人在看你呢!快别走神了!”
脑海里突然想起了玄九的喊声,我浑身一个激灵,眼中的惊慌还未褪去,被宇文珀抓了个正着。
宇文珀已经松开了我的下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那双如黑曜石般深邃地眸子晦涩不明。
“……王爷,你怎么了?是伤口发疼了吗?”
我低眉掩去眼中的异色,小心翼翼地问道。
“这点伤还算不得什么。”宇文珀扫了一眼右肩的伤口,语不经心,转而又看向我。
“雨儿,你给本王包扎的手法,倒是一点都不输军中大夫。”
宇文珀这一番类似褒奖的话语,实则暗藏疑心。
也对,未雨染可是一个养在深闺的娇贵小姐,又怎么会有如此纯熟的包扎手法?
我心里暗暗嘀咕,宇文珀这种说话都不痛快的人,憋久了会不会肾不大好?
“王爷有所不知,我幼时体弱多病,却又生性顽劣,阿爹行军打仗便带我在身边,那时,阿爹也经常一身伤,却又总是强忍着不再将士面前表露,于是,这苦差事自然就落在我身上了!”
“王爷,你能想象吗?一个六七岁的女童,一边哭得涕泗横流,一边颤抖着挖着药膏给阿爹敷伤口的场面……”
“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挺好笑的!”
“呵呵!原来雨儿幼时趣事这么有意思。”宇文珀不动声色地出声附和。
“啊,王爷不觉得我性子皮才好!”我脸热地挠了挠后脑勺。
宇文珀想了想,说,“雨儿这率真的性子难能可贵,只是本王好奇,这药庐里瓶瓶罐罐甚多,雨儿怎生就知晓哪一瓶是金疮药呢?”
“呵呵,王爷可是又忘了?”我苦笑两声。
“我每天喝的药,比吃的饭还多,所谓久病成良医,我的医术虽然比不上宫里的御医,却也有一定的造诣,找出金疮药又有何难?”
“是吗?那着实是本王疏忽了。”宇文珀皱了皱眉,顾左右而言他道:“雨儿,回府之后,本王便向皇上请旨,封你为摄政王妃,真正将你放在心尖儿上!”
猝不及防吞了一块金砖,我差点被这样的惊喜噎死。
这是什么样的套路?
整个上京之中的贵族圈子里流传着关于宇文珀的流言,摄政王妃之位不是那么容易坐上的。
每一位被指做摄政王妃的女子,总是在婚期之前或被毁容,或被逼疯,只有更惨,没有最惨,从来没有一个是安然无恙被抬进王府的。
摄政王妃,简直就是一个被诅咒的称谓!
我如果成了摄政王妃……
妈呀!我是不是该给自己准备一副棺材了?
有时候,认怂就是这么简单。
转眼就到了正午,我换上了宇文珀送来的白袍,看身形是男装无疑,穿在我身上空荡荡的,还是能塞下一个我。
于是我找了几根布条子绑起袖口和裤脚,连同头发也高高地竖起,要是再背上一个竹篓子,倒像是一个清秀伶俐的小药童了。
我的脚腕虽然被宇文珀接上了,可是仍旧有些隐隐作痛,下床走动时才发现这药庐里只有一张床。
天助我也???
不,我没有想过美人计,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