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只要不是唐朝的子民,统统被称之为胡人,当然拥有胡人血统却有着大唐户籍的人,会被唐人十分友好的称之为唐人,毕竟李二就有着胡人的血统,也没有见谁敢称呼他为胡王。
胡人的东西就会被灌上一个胡字,胡人的囊饼会被称为胡饼,胡人的歌姬会被称为胡姬,至于胡人的瓜果也就会被称之为胡瓜,就这样哈密瓜这个好听的名字在唐朝就变成了胡瓜。
听说伊吾城主带来了大量的胡瓜准备在长安城进行销售,为了避免胡人赚走大量的金银,贾一决定将这一批胡瓜全都揽入自己的囊中,当然货币不可能是唐朝的金银铜等货币,所以以物换物,就成了他的首选目标。
胡瓜刚一出现在长安城就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毕竟是香甜可口的哈密瓜,尤其还是在寒冬时节,能够吃到水果本就是一件非常让人高兴的事情,因此很多的人都纷纷掏钱购买胡瓜,奈何胡人也有着不弱的经商头脑,虽然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卖方市场,但是他们知道什么叫做物以稀为贵,所以每一个胡瓜都卖到了一贯钱一个。
贾一手中廉价的货物只有一种,那就是玻璃,只是到了现在玻璃的生产依旧被李二限制的死死的,偌大的玻璃制造厂,每天的产出不是一个玻璃球就是一个玻璃碗,偶尔李二高兴了会下达烧制一些玩意的意见,能够让整个玻璃制造厂的工人们高兴上好几天。
可以说自从玻璃制造厂出现之后,这么长时间的产出,甚至还没有后世一个家庭当中所拥有的玻璃器皿多,这让那些玻璃制造厂一边拿着不菲的薪水,却是没有多少活干的工人们,闲的十分蛋疼。
贾一既然想到了用玻璃跟胡人换胡瓜,那么就必须征求李二的同意,所以虽然心中已经有了计划,却是还要等到李二同意之后才能开始实行。
天色不早,厨房早就给贾一准备好了饭食,如今在长安城贾府当中能够跟贾一一桌用餐的,也就三个人,一个是贾府的管家,一个是管家的儿子,最后一个就是贾一刚刚招收的小跟班崔壮。
四个人吃饭不用做多少菜,厨子只是随便弄了个五菜一汤,就把一桌四个人给喂的饱饱的,长安城的晚上注定不会有什么新奇的玩具出现,所以,贾一很早就回到了房间,准备好好好睡个觉,明天还有的他忙的。
崔壮躺在专门给他准备的房间当中,却是久久难眠,他没有想到他自己跟贾一说了一句想要跟贾一学本事这样的话,就得到了贾一的重用,如今不仅住上了专门给他准备的房间,还有幸第一次见到了大唐的太子殿下,甚至在贾一说出了他的身份之后,太子还专门给了他一个笑脸,这种事情,放在以前那是想都不敢想的,整个大唐的百姓千千万,能够被太子殿下给笑脸的能有几个,别的不说,光是这件事情拿出来,都能在别人面前博得一片赞叹。
时也命也,崔壮没有上过学,不认字,更是不知道这句话,不过这一刻他却是真切的从贾一的身上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抓住机会这句至理名言。
伴随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崔壮迷迷糊糊的陷入了睡眠当中,这一晚上他做了好多的梦,在睡梦当中他不知道自己笑了多少次,总之,一宿的梦全都是那种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美梦。
一大早,鸡叫第一嗓子,崔壮就从床上爬了起来,曾经身为普通百姓让他养成了闻鸡起床的良好习惯,快速的洗漱完毕之后,就等待了贾一的门外,随时等待着贾一的召唤。
鸡叫了好几遍,却是发现贾一依旧没有要起来的意思,被冻的浑身哆嗦的崔壮只好在贾一外面的院子当中跑动了起来,他不会武功,所以只能随意的比划,一小会儿的功夫,就让他的全身都变的热了起来。
听到房门打开的声音,崔壮快速的跑到了门前,刚好迎上了贾一打着哈欠从房间中走出来的身影。
“你小子起的挺早啊。”
“这不是怕大少爷早上起来找我有事么,嘿嘿……”
“好,勤奋是好事情,走吧,跟我一块吃饭去。”
早饭照旧清淡却是十分的可口,吃过早饭,贾一带着崔壮刚准备出门去朱雀大街上看看,没想到别人却是先一步找到了他。
“贾兄这是异域何往啊?”
程处默明摆着上学没学好,还总是愿意跟贾一拽拽文,让贾一鄙视他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还能去哪,我就回家待了几天,你们就给我把戏台子搭到大街上去了,若是我在家多住几天,你们还不得给我家拆了?”
贾一的话音才落,贾府的管家吴平就走了过来对贾一说到:“大少爷,您不在的这几日,这几位小公爷,可是天天早起过来吃早饭,说是等您回来,有的时候午饭也会在这里解决。”
被人当面揭了底,饶是程处默的脸皮再厚,也是没来由的一红,狠狠的瞪了吴平一眼,这才偷偷摸摸的看贾一脸上的表情,若是发现有任何的不对,他扭头就走。
“我说你们能不能厚道点,我不是跟你们说清楚了么,我回去待几天,百花争霸的事情你们自己看着整,这怎么还天天上我家蹭饭来了。”
随着贾一话音落下,程处默却是狠狠的叹了口气,把程咬金这几天跟他说的话全都给贾一重复了一遍,这边话才说完,其他的小伙伴也都出现在了贾一的面前。
听完他们的叙述,贾一发现,只要是皇帝下达的旨意,就没有被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