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开学没几天,学校学生会准备开展一场全校的篮球比赛,消息一发布引发全校各系女生的热烈讨论。每次学校篮球比赛总是女生们最最期待的比赛,没有之一,主要还是看帅哥的,尤其是大一的学妹们,犯花痴总还是免不了的。
发布消息的第二天,学校宣传栏贴出了本次比赛的海报,其实说是全校的篮球比赛,真正参加比赛的只有两个系——一个是经济管理系,一个是文学系,这两个系可是出帅哥最多的地方,单说经济管理系的盛一哲,大名写在海报上,多少女生就是不吃饭也得提前占座。
这海报上赫然写着“文学系vs经济管理系”,不出十分钟全校都知道了,尤其是唐祺,作为经济管理系出了名的花痴,这场比赛她跟定是要看的,还要拉上初遥、夏若卿和温晓菁一块去看,不过人家是去看比赛的,而我们唐祺大小姐是打算去找个男朋友的,这个爱情空窗期的孩子,没救了。
转眼到了篮球赛的日子,离比赛开始还有半个小时,整个篮球馆已经座无虚席,原本是说下午三点开赛,运动员还在后面若无其事地怼王者,前场小迷妹们举着加油牌,静静等候各大帅哥的登场,没有一个说等不及了,为了看学长打篮球,多等一会儿也是值得的。
半小时之后,比赛正式开始。
经济管理系的大将盛一哲还是来了,本来是不想来的,要不是同班的某一个男生硬拉着他来,他才不来呢。当他转头看见看台上的夏若卿的时候,瞬间燃起了斗志,做好了不打赢文学系就打算退出校篮球队的准备,这场比赛他势在必得。
坐在离夏若卿不远的位置是计算机系的花痴们,其中一个女生看上去还算漂亮,但她看盛一哲的眼神和别的女生有些不一样,别人看是粉丝看偶像的那种痴迷、崇拜、眼神里都是小星星的,颜值满分什么的,而她分明就是喜欢他,眼神里带着一种爱慕的情感,完全不是各种崇拜的神情。
然而作为夏若卿坚强的后盾,眼风里瞥见那个女生的无耻神态,用胳膊肘顶了顶夏若卿,挤眉弄眼地告诉她说有人跟她抢盛一哲。然后夏若卿歪头看了看那个女生,再看看球场上的盛一哲,最后再看身旁的初遥,明明八竿子都打不着的人,怎么可能会是喜欢他。
夏若卿随后给了她一抹很从容的微笑,那意思就是告诉她,她想多了。
场上一声哨响,比赛开始。
看台上原本还是极其安静的环境,在裁判吹哨的那一刻沸腾了,各种加油声、呐喊声齐齐响起。尤其是旁边计算机系的女生喊得最激动,明明是经济管理系和文学系的比赛,跟她们虽然没有什么太大关系,但也不至于看到男生就这么激动吧?计算机系缺男生?好像不缺吧?
只见他一个箭步上前,半旋身后,盛一哲如魔术般抓住了已经飞过来的篮球,然后双手一沉,握着球放在腰间,接着右手单独抡起了篮球,划出一个漂亮的抛物线,侧身将篮球砸进了篮筐。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引发现场阵阵呐喊声。
第一节比赛结束之后,盛一哲直奔观众席来,旁边关注他好久的那个计算机系的女生拿着一瓶水过来,本来是好心递给盛一哲的,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初遥,被她一把抢过去,这个平常拧不开饮料瓶的姑娘,今天不知道开启了什么洪荒之力,瞬间拧开瓶盖,一点儿都不客气。
“不好意思啊,”喝完水之后的初遥一擦嘴,笑嘻嘻地对着那个女生说,“来看比赛没带水,有点口渴。”
那个女生一脸黑线,她到底经历了什么,明明是来给盛学长送水的,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天知道她经历了什么?事情好像不应该是这样进行的,这群文学系的学姐不按套路出牌啊,为什么和自己想得不太一样呢?
盛一哲愣愣地看着初遥,那一套超级完美的动作看得他有点儿懵,这可能不是他平常认识的那个时而柔弱得像个纸片人,时而疯狂得像个女汉子似的的初遥,那个拧不开瓶盖儿的傻姑娘,今天是谁惹着她了?哦,是计算机系的那个小姑娘。
一旁的唐祺就静静地看戏,并不想理这档事。然后就直直地盯着文学系的某个男生,她的高中同学楚恺翔,这个篮球打得好,学习成绩还算不错,颜值和身高还都比较符合唐祺的口味,心里美滋滋地想着,这次男朋友的事情一定有着落了。
唐祺正做美梦呢,第二节的比赛开始了,双方比分一直相持不下。
“诶,卿卿,你看刚刚过来送水的那个女生,是不是对哲哥有意思?”初遥用胳膊肘碰了碰正在专心看比赛的夏若卿,秒开八卦模式。
夏若卿回头看了她一眼,“那个女生是计算机系的吧?我怎么记得咱们学校除了软件工程专业和物理系就她们计算机系的男生最多,那么多男生不够挑的,非得在经济管理系找一个吗?”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醋味,整个看台都弥漫着醋的味道。
“这也难怪,我哲哥学习好不说,颜值还高,指不定有多少女生喜欢呢?”
“喜欢?”温晓菁一挑眉,“我看除了她之外,好像其他女生都只是把盛一哲当偶像看呢?”
看台瞬间沉默了,只有加油呐喊声,稍稍冷静了一下之后,夏若卿突然拿起身后的包离开了体育馆,往图书馆的方向去,早知道就不来看比赛了,要不是听了唐祺的蛊惑,现在也不至于满场都是醋坛子打翻了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