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心之抱怨起来,活脱脱一个丈夫外出从军,他呆在家里见不到丈夫的怨妇模样,手舞足蹈的跟简安之学:“你不知道,白芷微简直就是个工作狂,我够工作狂的了吧,她比我还工作狂,我任何时候给她打电话,她任何时候都在工作,整天就坐在电脑面前跟尊佛像似的,就是不移位。手机二十四小时关机,我去她家找,她也不开门。唯一一次打通她电话的时候她只告诉我一句话,对不起,我现在要去交稿,晚一点再谈!”
挫败啊!
“你瞧瞧她多忙?我都要排在她的工作之后。”
简安之站在旁边笑笑:“我表示理解,因为哥哥曾经经历过。”
“去你妹的,谁哥哥呢,我比你大!”楚心之一提起女友就窝火,现在这个死简安之还占他便宜。
“别气别气!”简安之拍拍他的肩膀:“我可以传授给你一点经验,你搬过去住。”
“啥?”楚心之惊了,赶紧用手护住胸前。此举遭来简安之嘴角抽搐的嫌弃:“你前面有什么呀,护的!”
大概楚心之也觉得两男人之间做这个动作有点太恶心了,就赶紧把手放下来。
简安之笑话他:“纯情什么呀,你有多少个女朋友你以为我不知道啊?怎么着,以前玩儿,现在遇到个真心的却不敢下手了?”
楚心之靠在简安之的办公桌上,给自己辩解:“不是,我是怕吓着人家姑娘。毕竟哥人高马大的,她那小身子板儿就……”
简安之不厚道的讥笑:“你怕吓着?以前你左拥右抱的,不是绝世美女就是上等佳人,你要是真怕吓着,何必当初对他们下手?你练胆啊!”
楚心之难过了:“简安之,你就不能好好说话吗?”
简安之不干:“哥就是这样说话的!”
楚心之摆摆手,算了算了,再和他继续下去的话又要吵架了。忽然又想起什么,像发现新大陆一样一脸崇拜的看着简安之:“我好像记得,你当初就是没脸没皮搬去和若书一起住的!”
简安之走过去,敲了一下他的头:“终于开窍了!”
楚心之这会儿光想老婆呢,也顾不上头痛了,双手环胸,挺直脊背:“呦西!”
“滚!”简安之一脚把他踢了出去,“你这个共产党的叛徒!”
楚心之被简安之轰出去之后,心情颇好的迈着步子,就凭他这长相,让那些小护士们侧侧目轻而易举!
但是却不想在这里遇到了杨璇。杨璇迎面走来,本来是低头看病历本的,但觉着前面有障碍物才抬起头。
“杨璇?”
“楚心之?”
这两个人从小学到高中就一直是同校,同班同学。上大学之后两个人才不在一起的。一个去了斯坦福,一个去了沃顿商学院。
他们两个也算的上是发小吧,最起码是一起长大的。不过小的时候,杨璇是那种特别有公主病的人,整天里高高在上,规矩也特别多。
跟她在一起相处的朋友都必须是班里的好学生,如果是女孩子,衣装得得体,必须是穿香奈儿迪奥一类,私家车最低档次都是布加迪。手表配饰里必须有一款是百达翡丽。男孩子,那就更不用说了,阿玛尼是标配,法拉利是座驾。只有达到这些标配,才够资格和她做朋友。
楚心之那会儿挺鄙视她的,不知道她哪里来的自信这般要求别人,但就是这样苛刻的条件还有不少人往上冲,一个个把她惯的跟个公主似的,助长了不正歪风。
那会儿好像全班同学都在捧她,就楚心之一个人不拿她当回事儿,离她远远地。后来得了公主病的这位小公举就怒气冲冲的跑过来问他:“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他怎么知道为什么?
不喜欢难道还需要理由吗?
楚心之家里有钱,太有钱,所以瞧不上那些为了钱奴颜屈膝的人们。当然也对这位包租婆没什么兴趣。
包租婆是楚心之给杨璇取的外号,没什么意思就是看不惯她。他喜欢的那种女孩子是那种你可以骄傲,但别到处炫耀你到底有多么优越,时间久了,那就叫白痴!
他腿好脚好的一个正常人,为什么要喜欢白痴呢!但是这位小公主不愿意,楚心之越是不理她,她就越是想靠近他。
再加上老早之前,杨璇就把他的家庭背景打听的老清楚,父母都在监察厅工作,根正苗红。正和她意。
于是楚心之在达标的前提之下,成功的引起了杨璇的主意,她非要把这条鱼钓上来不可。
那个时候也不是说什么爱情,只是他不理他,她就觉得自尊心受到伤害一样。楚心之也明白这一点,没有点破,两个人就这么一直朦朦胧胧的,杨璇想让楚心之今早臣服裙下,所以就想了一个办法,让父亲和校长通了气,他们小学到高中一直都在一个班。
对此,楚心之也是哭笑不得。但他念在杨璇还长得不错的份上,没说什么,随你折腾去吧,反正爷爷我就不娶你。
终于在高中毕业的那年,杨璇还是没有攻下楚心之,那天晚上班里同学去酒吧聚会,吃一顿散伙儿饭,然后大家各奔东西。
楚心之那会儿也是个花花心思,来的迟了不算,还拥着一个身材火辣的美女向大家介绍:“这位小妞儿是爷的女朋友。”
这时候大家本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