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度返回四楼的档案室门口时,柯摩斯的表现比之前要镇静许多,我看他用钥匙打开档案室的门,却并未急着进去,而是认真研究起曾伯专门定制的门锁来。研究完门锁以后,又跑到被他打碎的窗边,立在那儿看着档案室发愣。
“怎么回事?又有什么新发现吗?”我看时间已过去半晌,柯摩斯却仍旧立在那儿动也不动,禁不住上前询问。
“小原,你说说,若是这面窗子还是完好的话,真能这么简单就能看到里面的状况吗?”柯摩斯思忖着问道。
“我哪里知道呢?刚刚上来时,我都没来得及看,就被志洪拽着一道踹门,然后你就一马当先,砸碎了窗子,因此,我连那扇窗完好时是什么个模样都不清楚。”我答道。
“嗯。我那时也是急着救曾伯。现在回忆起来,那时也就隐隐看见,在档案室的吊灯下仿佛吊着一个人形物体,然后就听见柳明他们说那是曾伯,思维马上就混乱了。之后又看见你们一直踹不开门,就更加心急,都没来得及认真思考,就去房间搬个椅子,直接打碎窗户玻璃进到里面。”柯摩斯回忆道,镇定下来的他,有些责怪自己那时的鲁莽行为。
他紧接着,他又推理道:“在这个别墅的走廊中,安装的都是感应灯。因此,只需听见脚步声,灯就会自动亮起。那么,漆黑的档案室,辅以明亮的走廊,本来夹在中央的透明窗户,在那时实际只相当于一面能反射出走廊情况的镜子而已,最多只能够朦胧地看见档案室内的情形。既是这样,那当时伯母他们是如何发现有人吊在里边,并且还这么肯定是曾伯呢?终归,除开先前朦胧的原因外,在吊曾伯的方位与窗口间,还相隔一排排密密的书架。因此,只可以在这相距不到一米的有限的空间内,才能看见曾伯的尸体,若不是提前知道方位,我真的不能相信会有这么巧的事情,我想有必要再好好询问伯母他们,究竟是谁最先发现曾伯的尸体的?”
我按照柯摩斯的话,尽管此刻隔在中间的窗户已消失不见,但的确如他所说,只有处在他此时的位置,才可以透过书架之间的空隙,看见吊曾伯尸体的方位,不禁揣测:“可能是担心曾伯,因此寻找得较为仔细。终归先前我们就揣测,曾伯是在档案室中。”
“你说得也有道理,但我还在怀疑另外一件事情。”说完,柯摩斯戴着白手套的手,边轻触着已没玻璃的窗子边框边说:“小原,你不认为,这窗户碎得也太过整齐了吗?当时我是用椅子用力砸窗玻璃,在那样的条件下,正常的反应应当是玻璃窗中央被砸个大洞出来。终归从地上散落的玻璃渣上看,这扇窗的材质并不是像汽车的挡风玻璃那种特殊玻璃。那边框上为何连一点玻璃渣都没有呢?这样的情况,与其说是被我给砸碎的,倒更像遭受我的力量后,整扇玻璃脱出边框,自己落到地上打碎了。并且,最怪异的是,既然曾伯都专门定制如此坚固的门与门锁了,为何窗玻璃却这样不堪一击?这不符合常理。”
“你的意思是说,这扇玻璃窗被人给换了!”我终于明白柯摩斯为何不急着进屋,原来,他已在分析本案的密室构成的手段,便补充道,“你会不会有些舍本求末了?若曾伯是自杀的话,那也不存在什么犯案手段。”
“不是的,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曾伯肯定是他杀无疑。”柯摩斯解释道,“刚刚我已查看了门锁,发现门锁里面竟然没指纹,这就很诡异了。若曾伯是自杀,那他怎么才能在不留下指纹的情形下关好门并将它从里面上锁?当然了,若那时曾伯戴手套的话,就是另一回事。”
“然而,我先前为找钥匙,差不多找遍了档案室全部的柜子,并未发现手套。因此,这只能说明一点,门锁的指纹,是被人事后清理掉的。兴许是为打扫自己曾来过这个档案室的痕迹,然后顺便将曾伯的指纹也一道打扫了。最终,最关键的一个疑点。”说到这里,柯摩斯顿了顿,从兜里再度取出档案室的钥匙说道:“连这把钥匙上面,也找不到任何的指纹。别忘了,这是仅有的一把可以打开这档案室的钥匙,被曾伯随身携带,为何这上面也没有曾伯的指纹呢?甚至于,我还是在抽屉中发现这把钥匙的,而不是在曾伯的身上,你不觉得可疑吗?”
看柯摩斯说得有理有据,我一直安静地听着,感觉恢复镇定后的他,也恢复了那出色的推理的能力。一路听他叙述下来,我根本找不到插话的机会,更没有任何一处可供我驳斥的纰漏存在。只是有一点使我觉得奇怪,他是如何查出门锁与钥匙上没指纹这一点的呢?莫非就靠那只有指头大小,平日里都是被我们拿来查看钞票真假的验钞灯吗?
“原来是这样啊,这么说曾伯真是他杀,那这就是一起密室凶杀案了。说起来,你是如何检验出那些东西上没指纹的呢?终归,鉴别科的人还没到场,你的检验可靠吗?”我问道。
“哼,密室凶杀,不过是个噱头罢了,不要再太在意这些东西,只要是人犯的罪,就不可能做到天衣无缝。”柯摩斯不屑一顾地笑道,然后推开房间,走进档案室,又说道:“而指纹检验这一点,请放心,尽管工具有些简单,但肯定是可靠的。小原,你知道检测指纹最普遍的四种方式吗?”
“哪四种方式?”我被柯摩斯勾起兴致,边跟着进入档案室,边说道。
“有机显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