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型蜈蚣毕竟是只兽兽,以他的角度,当然不明白白城府他们的心思。要知道,在白城府他们看来,一只两只,甚至是更多的,适合做契约兽的魔兽固然重要,可再重要,也重要不过自己的族人,这次没有抓到合适的契约兽,没有关系,只要他们安全,只要他们还活着,总有机会的不是?可是族人没了,那就不是什么可以取代的了。

就好比这次,为了防止巨型蜈蚣有机可乘,到时候成为巨型蜘蛛的帮手,反而让他们陷入被动的局面,那还不如,将每一招都当做最后一招来使用,哪怕灭了他,他们同样也得不到什么好处,也绝对不能让他有机会成为巨型蜘蛛的帮手,来祸害他们,残害族人,至于合适的契约兽,待解决了这里的问题之后,再找就是了,毕竟,这里可是高等魔兽的乐园,到时候难道还怕找不到一只适合他们的兽兽吗?

当然,这种想法只适用于还没有被白家人契约的魔兽,毕竟,还没有契约的魔兽,对白家众人而言,就等同于陌生人,陌生人的死活,与自己人的死活相比,傻子都知道该如何选择,不是吗?

至于与白家众人契约了的魔兽,则不能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因为契约了的魔兽,那就是自己人,而族人也是自己人,说白了,就是契约之后的魔兽,与他们的族人的地位,没有什么差别。而这些道理,直到不久之后,巨型蜈蚣被白家的一名族人契约,并与之并肩作战了一段时间之后,才真正的明白。当然,也是在那个时候,巨型蜈蚣才真正心甘情愿的臣服于白家那位族人,将自己看做是了白家的一员,欧阳夏莎麾下的一员。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虽然这样的想法有些奇葩,因为很少有人会将魔兽当做是人来看待,在很多人眼里,契约兽只是他们显摆,战斗,利用的工具而已,至少在冥界,除了白家之外,是没有人这样想的。不得不说,真不愧是欧阳夏莎交出来的徒弟,连想法作风都是一样的,如若不信,看看白城亦他们眼底的坚持,就知道他们如此这般,并不是一时冲动的结果,而是义无反顾的决定,可见,欧阳夏莎的洗脑工作,还是做的非常好的。居然这么短的时间,便能让一群桀骜不驯,眼睛长在头顶的纨绔子弟们,完全接受他的想法和观念,甚至连一个反对的都没有,不管他用的是什么方法,可不就是洗脑效果非常好吗!

好吧,扯远了点,话说回来,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秉持着速战速决的理念,白城亦等人并没有回答巨型蜈蚣的问题,也没再与巨型蜈蚣废话,而是直接出手,拿着自己手上的长剑,直指巨型蜈蚣的命门,淡淡的开口问道:“最后再问你一次,臣服,或者死亡!”巨型蜈蚣没有碎成渣渣,不仅没有碎成渣渣,还顺顺利利的存活了下来,虽然他这个存活着,也只剩下最后的一口气了,可这个结果,却还是出乎了白城亦等人的意料之外,因为白城亦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巨型蜘蛛可以在他们出手之前,找到一个空隙,收回巨型蜈蚣身上的蛛丝束缚,让巨型蜈蚣逃过一个死劫,不过不管出不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他们当然要按照欧阳老大所教导的那样,为自己,为族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啰!就好比面前的这只巨型蜈蚣,活着的时候,肯定比死翘翘的时候要有价值,所以,这才有了白城亦这最后一问。当然,这也只是照例询问而已,并不会真的影响到白城亦什么,相信只要巨型蜈蚣一个摇头,或是说出一个‘不’字,白城亦一定会毫不留情的刺下这一剑的。不要怀疑,如若不信,看看白城亦手上的力道,还有指在巨型蜈蚣命门的距离,就知道,他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不过想想也就难怪了,毕竟,根据白城亦他们的预估,巨型蜈蚣应该早就死翘翘了才是,所以,面对一个还活着的巨型蜈蚣,他们虽然有心想要收服,可是却也不是一定要收服。用白城亦他们的话来说,就是收服了,算他们赚了,收不服,他们也不算亏,区别不过是一个大赚,一个小赚而已,反正总归是赚了,这一点,倒是没错!

要知道,最一开始白城亦他们预估的结果,就是一个碎成渣渣的巨型蜈蚣。说了碎成渣渣,那就是连尸体都得不到,可是如今,即便是最后的最后,巨型蜈蚣仍旧逃脱不了死亡的结果,至少他们还可以多得一具巨型蜈蚣的尸体,而这巨型蜈蚣的身上,可是一身的宝贝啊,不说他那万能的,即可充当货币,又能修炼,炼药的兽核,就是他那坚硬无比的外壳,美味鲜嫩的血肉,那都是不可多得的炼器,炼丹的宝贝,当然,他的血肉直接食用,也未尝不可,不但可以充当提升类灵丹之用,其味道还犹如凡界的鲍参翅肚一样的美味,只是直接食用提升灵力的效果,比不上炼制成丹而已,不过即便是如此,即便全都按照如此浪费的方式使用,也还是赚了,不是吗?只是相比于成为契约兽而言,可不就只能算是小赚吗?!

“我一一我臣服,我臣服!”巨型蜈蚣又不傻,当然看的出白城亦眼中的认真啰,同时也明白,现在并不是他秀骨气,争尊严的时候,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蝼蚁尚且贪生,能活着,谁没事想去找死啊?所以,臣服那是一定的,这是在白城亦开口的同时,巨型蜈蚣就做出的最后决定。只是因为平时嚣张惯了,何曾如此低声下气过?因此,让他说出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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