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照你说的,他是那人的转世,那轮回转世以后的他,在这一世里,也不可能还记得我们啊,别忘了,地府里有一奇汤,叫孟婆汤,那就是干这个使得!就算那人的受刑期满,也得喝了孟婆汤,才能重新轮回转世的!”
说到这,吴晓:“还有,那人的一生,是罪恶滔滔、劣迹斑斑,而刘义将其魂魄带走之后,肯定会在地府里,受刑好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惩罚,就是下油锅、拔舌、鞭刑、滚刀山钉板的那些个,说不定比这还厉害,所以,这人肯定不是那人的转世,毕竟这才过了几年而已,而那人的罪行,靠这区区几年,肯定是偿还不完的!”
“我靠,那么厉害吗?可他又是谁啊?”我心说:不是投胎转世的新人,也不是曾经的对手,但就是和当年的对手一样,给予自己很熟悉的感觉,靠,这么说来,那这人貌似也很牛叉啊,但哥们还是那个句话,这老丫的到底是谁啊?怎么一出场,他就带上了满级属性呢?到底谁才是这书的主角啊?
不是哥们想得多,而是这件事的本身,也太过奇怪了吧。
毕竟几年以前的熟人,早就已经死了,那么今日今时,眼前的反派,就不该是曾经的对手,可要是照吴晓雅的话来看,这人给她的感觉,还是当年对手带给她的厌恶感觉,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了,就是眼前的白毛老道,肯定和当年的对手,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譬如说,这人,是当年那位的儿子,或是血缘关系很深的亲属。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吴晓雅似乎也会读心术一般,严肃的对着哥们说:“咱们当年的对手,不是什么大家族的成员,也没有什么儿女兄弟,所以,你把他看成‘为亲友报仇’,也是不可能的!”
“那还有什么可能呢?”
“或许.....传说当中的夺舍之术,也可能让姐们、产生这种错觉!”吴晓雅的声音很平淡,可让哥们,极其的震惊。
当然,现在的我,自然不知道什么叫做夺舍,我只是在一些玄幻小说中听说过这个词,但是,实际意义上的夺舍,却比小说里更加的骇人,哥们也是后来才知道,这夺舍,到底是个什么!
这夺舍,其实是道家之士,借用别人身体还阳的、一种超自然的神奇手段,说是有灵魂不死,或是死后的神识不灭,但肉身毁坏、无法再用,于是,这失去肉身的强大魂魄,就可以寄生在健康的肉身之内。
可别人的肉身里也有魂魄啊,这又怎么办呢?
两种办法,一是寻找刚咽气没多久的新尸,趁着尸体的各个器官还未衰退,赶紧寄生进去,夺舍还阳,冒名顶替,或是伪装成另一个人,继续苟活于世。而第二种办法,就是夺舍者的魂魄强大,能强行把他人的魂魄挤出肉身,并将其抹杀,然后再冒名顶替于他人的肉身当中。
但不管以上两种说法当中的哪一种,那都会有着巨大的风险,毕竟人死之后,魂魄都要归于地府之中,这是天道使然,天命不可违背之数,可你要是违背这一点,先不说老天爷会不会发现你、惩罚你,单单是你借用他人的肉身,这就不大容易做到。
比如说,你把一只猫的脑袋砍下来,安装在一个没有脑袋的狗尸身上,就算你的手段高超,那猫狗的体质不同,也无法让猫头狗身的这个怪物,存活下来,说白了就是互相冲突,难以融合、并到达默契的程度。
不过,在大千世界之中,那最不缺少的,就是微乎其微的可能性和幸运,保不齐,在这种只有万分之一的几率下,也有可能出现夺舍重生。
所以,吴晓雅的意思是说,我和她,加上刘义,我们三个当年亲自追捕过的那个人,很有可能,在最近的几年内,逃出了地府,来到人间,并且夺舍成功,成为了另外一个人,而这也就能够解释,为什么这人我们不认识,但他却对我们熟悉至极,分分钟就看出了我们的虚实!
“那他到底是谁啊?”哥们的脑子不是很快,总觉得,这人的身份才是关键。
而吴晓雅告诉我说:“这人之前的名字,你要是知道以后,肯定会吐槽的,因为他叫求一败!”
“求一败?我靠,这名很牛逼啊,他活了这么大的岁数了,就没有输过吗?对了,他是在哪方面求败啊?”我不解,心说:不可能啊,都这么大的岁数了,体格还能如狼似虎吗?求一败?这名字.....好像在驰骋床上的时候,很贴切吧!
我觉得,人不可能一辈子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谁还没有个天敌啊。比如小的时候,同班的同学当中,就肯定有你厌恶、或是畏惧的熊孩子,大了以后,也肯定会有市面上的混子,找你的麻烦,就算你成年以后,还步入了社会,那在工作至上,你也肯定会遇到过实力强大的竞争对手,譬如说领导上司!
但是,哥们忽略了一件事,那就是,我在这想的出神,那边的白毛老道,却已经晾了半天了,老头见我和吴晓雅聊得挺嗨,这叫一个不乐意,老脸耷拉成了驴脸,特别不满意的干咳了一声,说:“咳咳,差不多了吧,你俩要再不干正事,我这一章就又没出戏的机会了。”
“出席你妈波儿!”哥们没忍住骂了一句:“你丫就一反派,出不出戏能咋滴?就算你丫不说话,这几十章的字数,是少说你了咋滴?”
吴晓雅听了我的话,没忍住,扑哧一声就笑了,笑的后槽牙都漏出来了,哪里还有女孩子的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