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军事历史>百战兵策>第十三章 火龙斗气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第二天,空明起床起得很晚,连那早餐都没有去吃,起来之后,脑袋上还有一点晕,走到一个水池边,用手捧起水,冼了冼脸,清凉的水,让空明那晕乎乎的脑袋终于清醒了过来,从怀中掏出干粮吃过之后,人终于有点精神了,看了看四周密密麻麻的帐篷,却看不到几个人,要是放在以前这水池边上早就是人群拥挤了,现在却只剩下可怜惜惜的几个人,昨晚发生了什么事,空明已经记得不大清楚了,好像有人送了一本斗气书给自己,空明伸手在自己怀里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想了想,又回到帐篷之中,在那长剑的旁边空明看到了一本书。这本书是用一般的羊皮做的,在大陆上很多的书籍都是用羊皮或是一些魔兽的皮子制作的,所以书也是比较贵的,当然也有一些是用竹子或是树皮,甚至还出现了一些皮纸,但是论保存久的还是用羊皮或是魔兽皮制作的书。这本书显然是一本很普通的书,看着发黄的书面,可能是有一些书代了,书面上写着《火龙斗气》四个字,翻开书,第一页,开明宗义的就说明,火龙斗气的来历,它是来源于某位天才对十级的火属性神龙的提示而发明的。一位天才的高级剑师,名叫火剑清,在一座大山之中修炼,因为他是火属性的身体,所以他就在魔兽森林之中的一座火山旁边修炼,这一修炼就修炼了十年,在这十年之中除了必要的吃饭之外,他就是坐在岩浆的旁边,再也没有离开过,但是在这十年之中他的修为却没有一点点的进步。他不断的在摸索一种适合火属性人修炼的最好的方法,从最基础的一级开始,慢慢地摸索着,不断的改变修炼的方法,他参考了其它的各种修炼方法,但是仍然没有一点进步,没有找到一条让他满意的道路,他没有放弃,仍然坚持自己研究。有一天,他正修炼之中,忽然从山洞的一边走来了一个人,那人穿着红色的衣服,他自称是也是一个火属性的剑士,却一直找不到一条让其满意的修炼道路,就与火剑清一起探讨,不知他是否愿意。火剑清想了想,或许是许久不与人交谈的缘故,他只是说了一个字,这样,两人从一开始的几个字几个字的交谈到后来的无所不谈,从开始的斗气的基础到高级的修炼,从一般简单的剑技,到剑技组合运用,可以说他们整整交谈了十天十夜,在最后的一天,终于让火剑清顿悟了斗气的精髓,也创造出了《火龙斗气》这种适合火属性斗气的修炼方法。但是当他顿悟的一瞬间,那人就化为一条火属性的神龙并称当火剑清有一天超越剑神之境之后,他们就会在一个地方相互重逢。而火剑清也在不久之后成为剑神,但是过了二百年之后,突然有一天,他与门人不辞而别,不知所终,而他留给人的就是他亲手写的这本《火龙斗气》。这是一个传统的故事,很多人为了让人重视一样东西,总是把一些无关的名人拉到他的著作之中,而火剑清则是几千年前的一位传说中的剑神,但是在序中编者也坦言,这是一门很难修炼的斗气,在修炼这门斗气之中剑圣的不多,但是大剑师和高级剑师却是很多,不知是什么原因?这本《火龙斗气》是编者从帝国的图书馆之中找到的流传下来的唯一一本的全本,并出版让大家都可以有一个参考。书出版的年份是华天历50>

空明继续看下去,书中详细的记述了火龙斗气的修炼方法,注意事项还有配合火龙斗气的剑技。所谓火龙斗气就是将火属性的身体与天地之间的火属性元素通过不断的修炼,来增强身体的强度和增加容纳斗气量的一种方法,通过修炼让人的身体像龙一般的强悍,从而提高能力的一种方法。空明看着看着,就按书中的修炼方法来进行修炼。盘腿坐下,闭上眼睛,将意识沉入丹田之中,让丹田里的斗气按火龙斗气的方法运行,同时让火元素与斗气慢慢的结合,在将斗气散到身体的各个部位,集合再散,就这样反复进行。在这个世界之中,斗气的通常是散布全身,在使用时通过手或者是腿将其释放出来,而身体能容纳的斗气多少就直接的决定了人的级别,在剑士时,斗气是呈气态附于全身,剑师时斗气是呈气态与液态相结合,而一旦斗气完全液化那么这个人就是剑圣了,而一旦能规视元素规则那么这个人就可以利用天地的能量,而这时就是剑神这一级别的人了,如果再有突破那就是掌握了元素规则,那时就是超越剑神一般的存在了。魔法则来自于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魔法师的魔力,魔法力通常是法师把魔法元素容入自身的丹田之中,就像斗气一样,也是越多越好,气态的魔法元素代表着高级魔法师及高级魔法师以下的级别,而气态和液态的结合就是魔导士、魔导师和大魔导师这几个级别,完全液化则是圣魔导师了,能规视元素规则就是法神了,但是魔法师的另一个方面就是魔法师的精神力,精神力的高低也决定了魔法师的级别,只有这两者结合才是魔法师的真正力量,任何一个低一点,就决定了那个魔法师的低级别,也就是说魔法师的级别决定于他的精神力与魔力中最低的级别,所以魔法师才这么难修炼,但是魔法师胜过剑士的是魔法师从低级别开始就可以利用精神力,以自身的魔力做为导引,利用天地间的元素来施展惊天动地的魔法,这就是魔法师与剑士之间的差别。当然由于两者都需要存储元素,


状态提示:第十三章 火龙斗气--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