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是一段美好的日子,我俩一扫往日的沉闷,整日打打闹闹,生活的非常开心。
这一年的农历十一月十九,迎来了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雪。那雪下的好大,大片大片的雪花漫天飞舞,不一会儿就笼罩了整个世界。
我和红毛忽然产生了一种想去郊外踏雪的想法,俩人手拉着手在雪中漫步,是何等的浪漫和惬意。于是,我俩就全副武装,头戴毛线帽子,身上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脚上穿着登山鞋,肩上背着背包,开着我俩那辆专用的面包车就出城一路向东驶去。
城东有一片梅林,梅林后面是一座荒山,正好游玩梅林顺便去山上打几只野味打打牙祭。
一路上雪花狂舞,原野上一片银装素裹,那一望无际的雪白覆盖了村庄、沟壑。远处那袅袅升起的炊烟,别有一番韵味。
远远我就看到了那片梅林,那些红的、粉的梅花在雪花飞舞中静静的怒放着,就像是一群仙子驻足在白茫茫的原野上,翘首期盼路人前来欣赏它们的那份恬静和淡然。
走下车,迎头一阵冷风吹过,风夹杂着雪落在脸上,凉凉的、麻麻的,浑身有一种舒畅清爽的感觉。
红毛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脚下踏着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雪打在衣服上发出“沙沙”的清脆声,伴随着我和红毛的打闹声,这一切好像浑然天成,构成了一副和谐的画面。
疯累了,我俩就手拉着手,漫步在梅林中,那一份宁静和美好无需雕琢,就美得令人炫目。
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我俩的肚子开始咕噜噜的提出了抗议。打开面包车的后备箱,我拿出两支美国产的自动步枪,这是从印度尼西亚回来蔡爷给重新配备的装备。
我和红毛一人一支,提着枪就爬到山上想打两只兔子,好久都没吃过山野兔了,一想起烤兔子的香味,我就直流口水,因此红毛还嘲笑我是个馋猫。
山上到处都是积雪,白茫茫的看的你眼花。我正走之间,忽然一脚踏空,身子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跌进了一个深洞之中。
那洞好像是专门用来捕猎的,四周还覆盖着许多干草,草上有一些动物的粪便。
红毛一看我掉进了洞中,就急了。他从背包里拿出绳索,准备把我拉上来。这时候红毛一脚踏上了一个放置在洞边的铁夹,那铁夹是对付野猪和孢子的,体型有点大,夹得红毛一阵鬼哭狼嚎。
我在洞里听着红毛的惨叫,急的就像是热锅里的蚂蚁,无奈洞深爬不出去,我的背包里恰好没有飞爪和绳索,否则曲曲一个洞穴,焉能困住一个常年盗墓的发丘传人。
那铁夹越挣扎就越紧,想不到今日困住了红毛,我越想越是好笑,就在洞里调侃起红毛来:“我说上面那个美男,想不到今日你也变成了猎物,等一会儿把你洗把干净,放在火上烤的流油,吃着肯定比野兔肉好吃。”
红毛一听就和我拌起嘴来:“我哪有你好吃,看着你白白嫩嫩的,吃起来一定比唐僧肉好吃百倍。”
“唐僧肉?我说美男,你吃过唐僧肉没有就乱说,小心你自己马上就变成了别人嘴里的美食。”
“我看除了你,还没人敢吃我。”红毛呵呵的笑道。
听在我耳朵里,就变了一种味道,弄得我好不尴尬。于是我就起劲的对着洞外大喊:“美吧你,等我出去看我怎么收拾你。”
洞顶上传来红毛调笑的声音:“哎呦呦,我好怕怕啊!那就请你快点上来吧,我倒要看看你怎么收拾我。”
“你等着,等着金爷上去收拾不死你。”
我俩斗嘴好像斗上了瘾,你一句我一句说的不亦乐乎。
不知道什么时候红毛终于摆脱了铁夹,那铁夹夹得他左脚肿得老高。他跳着来到洞口,对着我大喊:“下面的听着,喊三声哥哥,我就拉你上来。”
美的你,我气得在洞里跳着脚骂他:“你猪八戒做梦娶媳妇,净想美事,你乖乖的拉哥上去,否则,哼哼,有你好看。”
红毛在洞顶对着我一阵龇牙咧嘴:“我好害怕,涛哥,你就饶了奴家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说着说着,他还朝着我比了个兰花指。那滑稽的模样笑得我肚子疼。
笑够了,闹够了,红毛也把我给拉了出来。正好有一只野兔从我们眼前窜过,红毛端起步枪,撸枪栓、瞄准一起哈成,就听“砰”的一声,那只野兔就随着枪声应声而倒。
我跑过去提起那只野兔,乖乖,还挺重的,大概有五六斤左右,足够我俩美餐一顿。
山前面有条小溪,水面已经结了一层冰。我找了块石头砸开冰,把那只野兔剥皮开膛洗干净,涂抹上蜂蜜,然后就架在火上烤。不一会儿,那只野兔就烤的黄焦酥脆,那气味一个劲的往鼻孔里钻。
我和红毛背靠着背坐在一处背风的山坡下,美美地啃着蜂蜜烤野兔。那味道,简直是人间美味,不仅唇齿留香,还让你回味无穷。
吃完烤野兔,我俩就在山坡上堆雪人。好久都没有这么快乐的玩耍了,你砸我一个雪球,我砸你一个,结果最后我俩都弄得满身是雪,脖子里,衣服里都被雪弄得湿漉漉的。
看着天色不早,我俩就收拾行装准备回去。远远望去,天地相接,白茫茫的一片分不清哪是田野哪是道路。
红毛小心翼翼的开着车,我坐在车里开着窗户看风景。下了一天的雪,道路异常难走,路上也没有行人,四周静悄悄的,只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