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风在美国立足了脚,除了每天在那家美国佬的快餐店里上班,还是接着上班。
他没有自由的时间,一个月只放四天的假期,要是忙起来,一个月都不会假期,而是天天上班。工资却是寥寥无几,整天弄得自己忙忙碌碌。
可他,并没有厌倦这样的生活。因为是充实,让他喜爱这份工作,比起天天无所事事,他怕是闲得慌。
那天,店里有个要新面试的美国女孩,她并不是长期工,而是假期里的一份兼职,赚些零花钱。
阿风在靠窗边的那张桌子,拿着抹布在擦着桌子,擦了有很多遍,反复的检查是否留有脏污,很是认真。
店里还有其他人,那些阿风的朋友,混混老大他们,坐在那,趁着店里老板在办公室没看见,偷着懒。
要是按照视角的角度来看,混混老大的所在位置的角度是最好的,门外进来的人,第一眼不会看什么角落,反而会朝着最前边的方向看。
可是,那一头染着黄色金发的美国女孩朝着阿了一句:“lejobwhereisyourboss”
在之前的初中那会儿,阿风的英语本身就差,不懂英语。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根本无法解答,也很头疼。
他硬生生的用中文说着:“我不知道啊!我不懂你在说些什么!”
一边做着各种无语和懵逼的表情!
阿风和美国女孩的对话,把坐在办公室的美国佬老板给惊动了,他出来了,因为面对的是美国小姑娘,就用英文回答:“ok!ok!nks!”
美国女孩拿着店里老板给予的笔,一边认真的填着表格的每一个空格!
阿风问老板说:“原来是面试的啊!我听她叽里咕噜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一句都不懂!”
美国佬老板,用不是非常流利的中文,而是难听声调说着:“你学过我们国家的语言不有时间,我教你一些为了应付工作备用。”
一向阿风是讨厌英文的,他在学校还没有辍学那会儿,只要是有关于英语的作业,就会头疼,半天嘴里吐不出一个字。
为了这份工作,他已经是豁了出去。虽然没有基础,但是他很努力,有一颗认真要去学的决心,打破这些年来的记录。
餐饮店的周一,不是非常的忙,许多上班族都要上班,也没有时间来吃,因此,店里的顾客并不是很多!
这天,店里的老板找了一张店里的餐桌,与阿风两个人同时坐了下来,耐心的老板从基础的一句礼貌问候语:“欢迎光临!”
换成英文式,就是:“oyou!”
阿风用尽了全力,反反复复的重复了这样一句话,有起码50遍以上,才记住!
快餐店的老板并没有觉得阿风人很笨,反而觉得他是个勤快的人,愿意去学,很努力。
于是,在次月的工资上,给他长了一些钱。
他变得兴奋不已,当天下了班就和混混老大那些个好朋友,请了他们一块儿又是吃饭,又是唱k。
在他们的内心世界里,对阿风的形象认作为很仗义,有事会一起承担,有好事情的时候,会一起分享,然后把自己最好的东西奉献给他人。
那个美国女孩,是阿风费了很多的精力去学习英语,把她带出了师。她不会中文,他教她中文。
渐渐的,开始了一段新生活。
她在乎他,他更加在乎她!
一个晚上,店里的老板不在,要求阿风帮忙看着这家快餐店,一有任何麻烦事需要处理的,让那些员工找阿风。
陆陆续续的有几个壮汉,手里自带着酒瓶,正带了进来,还没有开酒瓶,脑袋还是很清晰。
他们几个人点了每人一块儿菲利普的牛排,价格也是最贵,阿风负责柜台收银,他们照常从钱包里,拿出了几张美元大钞,剩余的那些不需要找零,也就当做一些小费了。
可是,阿风并不知道那些小费要交给谁处理,只是腾了出来,等快餐店的老板回来,并一起上交于他。
那美国女孩只,负责端各种碗,那几个壮汉的牛排煎熟了,她从厨房间一个接着一个有次序的端上了桌。
这时候,那几个满脸胡子的壮汉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很尽兴的拿着刀叉,吃着手里的牛排。
自带的几瓶伏特加,因为没有开瓶器,就问了阿风,他很及时的替那几个壮汉买了瓶,拿着店里几个酒杯,倒着酒喝着。
他们几个人的脸,一点点的逐渐变红,有一个已经明显不胜酒力,给倒下了,趴在桌子上。
另外几个人,开始站在桌子上,发了疯似的,唱着歌,不一会儿又是活蹦乱跳的。阿风见了,以一个快餐店里面的店长职位,去阻止那几个已经烂醉如泥的壮汉。
见几个壮汉说着:“edone!youonlyarechinese!”
阿风英语有基础了,理解了这句话的含义,有些惭愧,但是还要去制止那几个壮汉在站在桌上发疯。
他怕壮汉听不懂中文,用英文说了句:“erous!”
壮汉更加的理直气壮了,回答说:“casia!”
意思是:“中国人是东亚病夫。”
阿风顿时生气了,也踩着椅子,爬上了桌子,他指着那几个壮汉的鼻子,用中文骂了一顿:“你这美国猪!”
见那几个壮汉听不懂,醉的脸上露着灿烂笑容。
随后,不知道是怎么的,给打了一击耳光,让阿风无法忍受。也并没有犯下任何的错误,就莫名其妙的被打了。
他嚷嚷着和几个壮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