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毓坐上马车,就朝她伸出手来:“你的伤口给我看看。”
她刚才只划了浅浅一道口子,现在血凝住了,自然也没大碍,自然而然地把手臂伸了过去。李毓抚起她的衣袖,待看到她皓白的手臂上那一条浅浅的红痕时,突然低下头去,在那条伤口上细细地舔舐。楚昭华下意识地要抽出手,但被他压住了,她只觉得湿润又柔软的舌尖慢慢地舔过了她的伤口,舔得她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她又用力地抽动手臂,这回却是终于抽回来了:“李毓!”
他慢慢抬起头,水墨般的眸子映着她,还有眼角的那颗泪痣,仿佛就要熠熠生辉:“我没带伤药,不过崇玄的时候,我学过处理伤口的法子。”
楚昭华握了握拳,真是好想揍他。但是对李毓,什么办法都没用,他软硬不吃,如果非要分个上下,也许他会考虑吃些软的。楚昭华靠在他的胸口,又拿起他的一只手把玩:“你那黑心眼到底是从哪里学来的?”
李毓用下巴抵着她的头顶,不以为意地闷笑道:“天生就有的。”
“刚才太子府上的那个女子,是我的表妹。”楚昭华在他怀里寻了个舒服的姿势,又思考了半晌,评价道,“如果她是一个男人,也许是帝王之才。”
“看得出来。”李毓有一下没一个地亲吻着她的额头。楚宁南说,她愿为太子赴汤蹈火,在所不惜。其实已经算是一句表白了。太子李疏多疑,但他总归是个男人,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对着他表白,还背叛了身后的陈家,就算他内心深处觉得对方别有用心,也多半要因为男人所谓的自尊去想她应当是太倾慕自己了。
他突然想到什么,语气倒是很高兴:“如果你当初要我带你离开崇玄的时候,说是因为喜欢我,舍不得我,我也会救你。”
楚昭华被他逗笑了,她被抱在怀里,李毓的手慢慢从她的头发抚摸下来,又顺着她的背脊攀爬上去,她被安抚得很舒服,如果她是一只小动物的话,估计早就发出舒服的声响了:“我记得那儿清思殿的女官说,你小时候有一只很喜欢的猫。”
李毓嗯了一声,轻声道:“我现在就喜欢你。”
楚昭华看着李毓,疑惑道:“楚宁南为何要选择太子,选你岂不是更好?”前世时候,楚宁南作为南诏质子进入长安,最后选择了李毓,中间发生过什么她并不知晓,可是结果却是知道的,楚宁南就跟所有被南诏送过来的宗族女子一样,深得圣眷。
“大概是因为她知道我现在满心都是你,旁的女人根本就看不见,她就只好选择太子了。”
楚昭华哭笑不得,他这样往自己脸上贴金,还说得一本正经,就是死的也要说成活的:“既然你这样喜欢我,到了蜃海城之后,你得听我的。”李毓每次听到蜃海城的时候,神情都有些不自在,那种神色往往一闪而过,但也经不住他每回都会露出这种细微的神情,就算楚昭华一回看不见,两回看不见,可是三回四回总也该看见了。
正月过半,他们便从长安出发,沿途将要经过五城七镇,直通北关。李毓此次出关,自然把这些年培养的黑甲骑兵全部带离,只留下一座空荡荡的楚王府。那些骁勇善战的黑甲骑兵拱卫着十二车大儒,浩浩荡荡往北边而去。
刚到北关,关于亲王废除封地驻兵,府内亲兵不得超过一百五十人的新令就正式颁下。李毓已在千里之外,他留在长安的多年苦心经营的侍卫全部充入禁卫军,成了拱卫京城,受命于皇权的一支。
他收到传书,只拆看了一眼,便送到烛火便烧掉,他眼睛一眨都不眨地看着那卷信纸慢慢被火舌舔舐,转瞬化为乌有。其实也很可笑,他的父皇竟然已经对他如此猜忌,一直等到他到达北关附近才敢颁下新令。
莫十一给他端了碗燕窝粥当宵夜,他放下碗,就安静地站在门外,就像一座不会动也不会说话的雕像。李毓拿起勺子吃了一口,便放下了:“昭华何在?”
出了长安,就没有南诏的长乐郡主,只有他身边一个带着面具的近身侍卫。莫十一答道:“楚姑娘正在练剑。”
“这个时辰还在练剑?”李毓颇有兴致,连剩下的宵夜也不吃,疾步便往习武场走去。楚昭华依然保持着每日挥剑一万次的习惯,有时候赶路赶得紧,没有别的时间,就晨起晚睡地补上。李毓到了习武场,果然见到场内剑光飞舞,宛若流火飞萤,清风刹刹。
李毓负手而立,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练完一整套剑法,动作也渐渐慢了下来,想来今日也练得差不多了。他抬手攀折了两根树枝,将其中一根扔向她:“不如陪我练一练?”
楚昭华右手还剑入鞘,左手接过树枝,以树枝为剑,直接朝他劈来。李毓微笑道:“左手你不是我对手。”
楚昭华却没听,转瞬间已经攻出十几招,几乎都把他全身笼罩在剑招之下。李毓顺势拆解,右臂轻舒,出其不意地在她的肩上轻轻一点,楚昭华像是完全没想到他这一剑还能刺出这样的角度,把树枝从左手换到右手,重新出招。
如果刚才他们用的是真刀实剑,她肯定已经受伤了,交锋没多久就受伤,绝对是大忌。
他们对练了小半个时辰,也没分出明显胜负,李毓脸上一直带着笑,楚昭华却有点惊诧了,虽然她之前挥剑一万次已经消耗了不少体力,可是她刚才没放水,竟然也没法取胜,她从小都这样勤学苦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