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臾,严华嗤笑了几声,用手指戳着叶敬身上的疤,嫌弃道:“看看你,这满身的丑疤,还真有脸来跟我们争?”
叶敬一动不动,只是盯着严华的眼神死死的,被严华碰到的肌肤隐隐在跳动。
严华动手除去身上的衣裳,也半裸着上半身,拍着光滑哧溜的胸膛挺了挺,得意道:“看到没有?惭不惭愧,一个穷教书养大的,怎么能跟我们比。”
“哦,忘了你那舅父,还是个瘸子呢!”严华得意地笑起来。
叶敬纹丝未动,只是手握得死紧。某丝不易察觉的危险气息,隐隐待发。
“叶兄,你好了没有,快过来帮我看看。”突然,门外传来孙彬彬的叫喊。
蓦地,屋内的氛围才得以冻结,叶敬披了衣衫,不再看严华,应了孙彬彬便出门。
严华鄙夷地蹦出一句:“就是个怂包,有种跟老子单挑,打得你满地找牙狗啃屎。”转头又嫌恶地看着净房内的木桶,嚷嚷着小厮给他倒水刷桶。
院内就配了两个专门递饭扛水的小厮,都是男儿郎,没那么娇贵,很多事情都可以自己做。
孙彬彬瞅着严华大呼小喝的样,小声对叶敬说:“你不要跟他一般见识,他就是仗着家里有几个臭钱,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要多有本事,也不会跟我们一样,想要入赘沈家。”
孙彬彬采茶叶时不小心被刺到手指,叶敬用针在帮他挑刺儿。
孙彬彬正说得起劲,突然哎哟一声,原来是叶敬把他指腹里的刺给挑了出来。
孙彬彬笑着摸了摸手指,没有刺痛感,愉悦地感谢了一番叶敬,叶敬摆手说小意思,孙彬彬又问:“你舅父是庆安州有名的夫子,他年纪也不大,怎么不见他参加科考?”
叶敬回他:“舅父脚不好,上京赶考还需要大笔的银两,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而哪一个条件都是奢望。”
孙彬彬没想到这一层,只是听闻叶夫子的名声,大叹他怀才不遇,有些惋惜。
随即想到刚才的话,便觉得有些不妥,孙彬彬解释说:“刚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们能入前三甲,就是以后不被大小姐看中,在庆安想谋份好差事,也是极容易的。”
叶敬点点头,问:“听你说你父亲是个秀才,你在我们仨中也最是书香浓厚,怎么想到来沈家?”
“家里兄弟太多,母家又羸弱,父亲只会读书不善经营,只靠祖上的那点薄产,恐怕我们几兄弟以后娶妻会成大问题,所以母亲就叫我来试一试,父亲起初还不太同意哩!”
这个问题便是当初文试的第一题。孙彬彬肯定不会是这么答的,只是私底下说话,又见叶敬不是个多嘴的人,便半是实话半是隐瞒地说了实情。
深夜,各自回房歇息。叶敬躺在床榻上,双手枕着后脑勺,盯了头顶的房梁发了一会呆,又侧头看窗外如水的月光,屋里袅袅的驱蚊香映着淡淡的月光,越发衬得月色沉沉。
瞅了会儿,叶敬才在枕头底下,摸出一个半旧的荷包,浅紫色的荷包脚上,绣着一片银白色的羽毛,栩栩如生,好似能随时随风飘荡走。绣羽毛的绣线,用的是一种极细软的银丝,闪耀出淡淡的银光,尤其在月光之下更甚。
他摩挲了一会荷包上的羽毛,闭上了眼,不一会儿便睡了过去。
日子一天天的热起来,沈翊自从那日突然造访茶园,便没再露过面。沈家客院里的氛围,也随着这天气,越发的炽热了起来。
虽然好酒好菜的招呼,可整日呆在一方天地,难免会生出一些事端,尤其有严华这样爱挑事的主儿。
闲时无聊时,严华就刺刺叶敬,逗逗孙彬彬。叶敬是块万年不变的石头,只要不是太过分的动作和言语,他都能忍,当忍不住的时候,孙彬彬又恰好在场,拦下势同水火的两人。
当孙彬彬被严华逗得满脸通红时,叶敬也会帮着孙彬彬对付严华。
所以此刻严华正坐在廊下,喝得熏熏地取笑他们:“孙彬彬,你说你没去过妓~院,谁信啊。我看你跟叶敬日日呆在一处,也生出些情谊来,即便你们没被选上,倒能结交个断袖的情郎,堪比义结金兰的姐妹。”严华说得抑扬顿挫,言语猥琐,孙彬彬涨红了一张俊脸,举了手中的书就去扔严华。
孙彬彬虽然书生气十足,可他也是过了沈家的武试,所以动怒起来追打严华,架势也十分凶狠。
严华没想着这回会激怒孙彬彬,他喝得微醺有些反应慢,等他敞着外袍被追得鸡飞狗跳时,路经恰在窗下看书的叶敬,便一惊一乍道:“叶敬,你果真如此无情?见死不救。”
叶敬投了他一个“咎由自取”的眼神,关上窗落个清净。
翌日,严华一直纳闷自己身上的几处淤青疼痛,问谁谁都不说,孙彬彬跟叶敬的关系倒是生疏了些,严华也觉得稀奇。
所以谁说三个女子一台戏,三个儿郎也是好戏不断。
演的一出又一出,就像后宫大戏,可惜只能一人被选,其他被淘汰,所以难免也会生出“你死我活”的嫌隙来。
几日后,一个彩霞满天飞的傍晚。沈翊带着飘雪,饭后消食的在沈家大院里走走,折一朵蔷薇,逗一下鲤鱼,慢吞吞院的方向,还未到院门,便听到隐隐拳脚衣袂摩挲的声音。
飘雪一凛,沈翊微摇了摇头,附在她耳边低语了几句,飘雪好看的一字眉微拧了一下,终是用沈翊给她的丝巾,蒙了面,气一提,飞掠进了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