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叶敬在跟她装糊涂,沈翊对他做了个鬼脸,蠕动了一下身子,像乌龟一样伸出脑袋,要去咬他,之所以说咬,是她龇牙咧嘴的模样,实在不像是要去亲人。
叶敬一躲,沈翊扑了个空,却咬到了叶敬的下巴,沈翊不肯放嘴,又是啃又是添的。
叶敬把她拉开,笑问:“你不疼了?”
沈翊腆着脸反问:“那你还疼吗?”
叶敬摇头,沈翊也摇头。拜礼的当天晚上,柔静不知从那里弄来的汤药,说是妤夫人叫准备的,叫沈翊泡一泡澡,泡完后沈翊立马感觉舒服多了。
一觉醒来,便没什么大碍,只是借着成亲休假,沈翊便整日懒散地昏睡,到了晚上,反而精神抖擞了。
沈翊眼冒绿光,这是叶敬的看法,不过说人家沈翊,叶敬也是看着沈翊,像是饿狼看着块生肉似的。
两人食髓知味,又是年轻健壮的年纪,沈翊被教养成男儿,想了就会去做的主,叶敬本就是个精壮的男儿,更不会顾忌。何况两人已成亲,一切都是天经地义。
于是,两人生生凝视了半晌,目光似要对出电光火花来,蓦地凑近,很快唇便粘合在一起,亲得惊天动地。
沈翊扭着身子,想从被子里抽出手,叶敬也觉得被子碍事,根本就摸不到沈翊。伸手用力一扯,沈翊翻了两圈,直接撞到叶敬的怀里,又被叶敬欺身压了下来,那张大被潸然而落,正好盖住两个交叠的身影,盖住满屋的旖旎。
之后,沈翊一想跟叶敬羞羞之时,总会悄悄地问:“今晚我们盖大被?”而叶敬每每听到这话,总会眼冒精光,神情激昂。当然,叶敬这一瞥间流露的信息,只有沈翊能看懂。
翌日,两人很晚才起床,一来叶敬说回门只是个仪式,叶夫子开明并不在意时辰早晚;二来叶敬是入赘,所以沈家也由着他们,晚些便晚些回去。
沈翊叫叶敬弃了骑马跟她一块坐车,叶敬听了沈翊的话,上了马车。不过后来他就有些后悔,因为沈翊老是动不动就亲他一下,而且是那种挑逗似的,手也不老实。
叶敬血气方刚,又是初尝人事,眼前佳人俏皮,哪里来的许多自制力,许多时候被沈翊挑得险些失控,要当场办了她。
可两人在的车厢不是地方,不然叶敬真把沈翊给吃干抹净。
而沈翊见叶敬铁青着脸,绷着嘴不理他,全身紧绷僵硬的模样,就让沈翊很有成就感,思语跟她说的那些悄悄话,果真是百试不爽的经验之谈。这不,她又把脚伸到叶敬的□□,不停地蹭着。
叶敬一把抓住她的脚踝,恶狠狠地说:“今晚再找你算账。”
这话说得,好让人遐想。不过沈翊大概不知,叶敬之前都是为了怜惜她,实力有所保留,处处留意,怕自己是个生手,不小心伤到她,而沈翊以为,叶敬就可以被自己欺负了去。
受到威胁,又见快到叶家,沈翊这才悻悻收敛,不过高抬着下巴,像个小孩子一样,让叶敬又爱又恨。
不过回去时,叶敬独自骑马,任凭沈翊如何哄骗,坚决不再上马车,防着沈翊如同洪水猛兽。
叶夫子其实是个温雅和蔼的读书人,可由于早年生活的一些坎坷,让他看起来有些沧桑,可这无损他的儒雅,反而更添了一份豁然。
他年纪不大,沈翊偷偷问叶敬为何他舅父是个鳏夫,不再娶了?若论现在叶夫子的生活,再娶重建家庭不是问题呀?
叶敬在倒茶,闻言倒水的动作一顿,不过很快便告诉沈翊,说舅父是个深情之人,原来属意的姑娘瘟疫走后,他百无生意要随她去,是看着叶敬可怜才活了下来。
沈翊虽说生活无忧,可底下做事的人成千上百,自是知道穷苦人家的悲哀是各有各的不幸,看来叶敬之前受过不少苦,沈翊轻巧地转移了话题。
“这些小玩意都是你做的。”沈翊拿起叶敬房内的几个小摆件,木制的马车,还有小人儿,虽说谈不上精致,可也有模有样。
叶敬嗯了声,“无聊时雕刻的,比不上你哪里的精贵。”
沈翊莞尔,“那不一样,啊?这竟是小灰灰。”沈翊手里举着一个猫儿木偶。
叶敬微微一笑,点头时眼眉低垂,瞬间掩盖了他眼底的一抹酸涩。
“原来你看这么多书,敬郎,你是从哪里学的武,好像比飘雪还要厉害。”
“以前寄住在道观里,打杂时偷学的。”
沈翊惊叹,这偷学也能偷到这个地步?沈翊小时候被逼着强身健体地练过一段时日,可是叫苦不迭,时常想着法子偷懒。
所以人与人之间呀,还是有蛮大的差别。
一连几日,沈翊都和叶敬黏在一块,对于叶敬来说,他肯定希望天天都能陪着沈翊,而沈翊也发现自己越来越黏叶敬。
她想,这大概可能是从小没有玩伴,除了亲人,几乎所有的人都尊称她大小姐,无人敢跟她靠得太近,连印明也不行。
而沈翊也不愿意跟别人靠得太近,因为沈宗腾说过,作为家主,就是要管理好整个沈家,如果有过分亲密之人,会让人有机可趁,还让人错觉你做事有失公允。
所以,孤独长大的沈翊,从来没有人会超过一日,每一个时辰都陪在她身边,跟她说话,做最亲密的事,连周睿之也不曾。
而现在叶敬的出现,又无时无刻的在身边,对沈翊言听计从,这已彻底打破沈翊孤单且独来独往的生活。
这会,沈翊就赖在床上不肯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