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人们就不再叫它女王神杖而叫亡灵魔杖。那场屠杀诞生了我,那根权杖所有的怨气都灰飞烟灭,只剩下我这一缕幽灵,似魔非魔,似魂非魂守护着这根亡灵魔杖,我伴随着这根权杖已经过了三百年了,杖在我在,杖亡我亡,很多人都妄想得到它,不清楚其中秘密的人只是想得到一根千年不朽的华丽权杖,而清楚里面作用的人就想得到一根魔杖或者再加上一个法力无边的幽灵,
魔杖可操控这世界黑暗的生物包括灵魂,它可以和魔杖的持有者融为一体,能让持有者得到一双灵瞳,人类所说的异能,那双灵瞳不仅可以透视物体还可以看透人的内心,而我也一样拥有着一双能看透万物的灵瞳不同的是我的灵瞳可以看到人类的前世异能者除外,和一团可以燃烧万物的地狱之火,这是我一诞生就拥有的东西,可以和魔杖的持有者共同使用,前提要持有者承受的住,被地狱之火燃烧的灵魂可都是要下地狱的,
我讨厌太阳,虽然不会给我造成多大的伤害,但是在太阳底下待久了我会变得很虚弱,拥有魔杖的人每月初七必须喂养它新鲜的血液,灵魂越黑暗肮脏的血液对它来说是最美味的,它已经很久没有进过食了,而现在它和你融为一体了,那些“美食”只能经过你的身体给予它,所以你会变成一个人类所说的吸血怪物,
除了所谓异能族古武派里那些道行高深的异能者和强大阴魂你是我遇见唯一能看见它的人,它很喜欢你身上那种味道,嗯,黑暗的味道,才会主动接近,你现在已经是这根魔杖的持有者了,一但它和人类融为一体,人类除了死亡就只有接受,如果你怕了无法接受,可以选择死亡,还有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知道你是重生的,”他倒要看看她会如何选择,
他并没有用灵瞳去看她的内心现在想的是什么,他不是所谓的尊重她而是因为不屑、不屑用灵瞳去看一个人类的内心,贪生怕死、自私、贪婪、不都是一样的嘛?这是人类的本性,他已经看过太多了。
“肮脏?我的身体早在前世的时候就已经肮脏无比了,黑暗?我的灵魂早就黑透了,我为什么不接受,嗯?”,此时的离歌就像一只猎食的妖艳狐狸嘴角勾起一抹动人心魄的媚笑优雅的伸出一只芊芊玉手挑起阴煞的下巴漆黑的瞳孔里毫无一丝感情清冷的看着他,尾音拖得长长的像是从鼻子里发出的鼻音,听起来无比慵懒暗哑,
对于他知道自己是重生的事离歌并没有表现出很讶异,因为她知道阴煞并不是人类,并且还有灵瞳只要他想一眼便能看穿她,阴煞没有对她轻浮的动作感到生气厌恶反而有几分兴趣,过了三百年了,他之所以一直待在这个破庙里就是觉得这里清静没有那些讨厌的人类,偶尔有一个两个他也会让他们没命活过三天意外死亡,
见多了各色各样的人类,从一开始的新鲜到后来的厌恶,表面越美丽的内心越丑陋,他讨厌人类,表面说的和内心想的永远不一致口,人类的贪婪永无禁止,而现在从离歌眼中他并没有看到一丝贪婪,只看到一抹悲凉和恨意,进一步他看到了她的前世,
“以后我就叫你阴煞”见他看着自己沉默不语离歌便当他默认了转身向外走去,天快亮了,知道自己的一夜未归对离正雄他们不会有丝毫影响,所以她并不着急回家,她现在需要钱,没钱寸步难行,这一世她一定要让曾经伤害过她的人付出代价,“别人能看见你吗,”突然想到什么离歌转身问跟在后面的的阴煞,就他这身诡异的装扮被思想开放的人看到了还以为是拍古装大戏,被封建迷信的人看见了还以为见鬼了,他不是鬼只是比鬼更可怕,
“我想让别人看到就能看到,如果我不想让别人看到那么除了一些道行高深的异能者,就只有你能看到”说着他手里出现了一把深红色的伞,撑开红伞漫步走到她的左侧“快日出了,你知道我并不喜欢阳光,以后你也不会喜欢的”说完看着她意味不明的露出一抹魅惑众生的笑容,离歌没有深想他这句话的意思,她知道和魔鬼交易是要付出代价的,她得到了魔杖魔灵总得失去什么,她不在乎,也不害怕,她独身一人又有何惧这辈子她就是为了复仇而生,
这时代来钱最快的方法除了赌博就是买彩票了,赌博她不会即使有个作弊器在身边她也不去,嫌麻烦,买彩票只有青桐县里才开了一家时时乐,青镇离青桐县有一个小时的路程,她现在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别说去坐车青桐县就是吃个早饭的钱都没有,走着到了离镇上还有两里路的地方听到一阵枪声,这种小地方怎么会有枪?
透过那些密密麻麻长得快有人高的杂草看着前面一帮人手拿大刀,向中间那三个人慢慢逼近,他们人太多那三个人的手枪里子弹应该用完了,应付起来很吃力,突然中间那个穿黑色大衣的的男人转过身单脚扫过后面那个想偷袭他的人,离歌看到一个上身穿黑色大衣,大敞开来,露出里面褐色的休闲装,衣抉飘飞。下身黑色长裤,干净笔直。身材修长,乌黑茂密的碎发散在额头上,一双蓝色的眼睛里布满阴霾,
他旁边两个明显是为了保护他身上已经有了不少大大小小的伤口,离歌无视旁边那一群乌合之众的混混,如逛街一般随意迈着轻盈的脚步走到他面前直视着他的眼睛指着那群混混清冷的开口“我帮你解决他们,你给我500块”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