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都市现代>冒牌大庸医>第一百四十三章 这一下,给老莫闪的够呛

莎莎轻轻挑了下眉,小眼神有意无意,又勾搭了老莫一下说:“那还真是让人期待呢。”

老莫迫不及待地说:“那这腰疼得抓紧治啊,这个……”

我说:“哟,这还没吃完呢,你等我啊,我这肚子都没填饱。”

老莫那个急呀。

我却不急。

慢条斯理,一点点地吃东西。

莎莎也是坏,毕竟风月场老手了,这会儿,禁不住地伸手揉下腰,或是转了头,送给老莫一个意味深长的小眼神儿。

越是这样,老莫越是急,急到最后,这货……

眼珠子都要喷血了。

为啥说是这样呢。

医家讲,色字一关,最是可怕。这东西,跟饥渴一样,都是人本身带来的一大欲。

饥渴的源头是身魂中的生身一念。

想要生存,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要吃东西,喝水。

没了水,没了饭,人饿的要命的时候,啥子天理都不顾了。

真的是什么都不管,真有可能,人vs人!

色字,也是生身中的一念。这一念的源头就是人本体繁衍后代的基因在作怪。

这一念,不管男女,只要到了时候,起了念,就一定要想找个人来xxoo。

不然,真的很难受,只能通过别的方式来排解掉。

宗教里,把这些归为人身上的罪恶。

道家却很客观地认为这都是人本身正常的神。

这些基于人体,原始底层yù_wàng的力量,都称是神。这些神,会让我们人,来起不同的念。

如果,干扰这些念,干扰这些神,然后让它们听从第三方摆布。

这个,就是传说中最初级的种识了。

种识,其实不算太神秘。动物学家,驯兽员们,他们都是天生的初级种识高手。

讲白了,你养条狗,让它学会各种各样的小技能。利用的就是狗,爱吃,以及享受爱抚这么个习性。

拿个小零嘴,它乖,听话的时候,给它一个吃。然后再加以爱抚。

不乖,不听话了,不给它吃,不搭理它。

一来二去,这狗就会变的格外听话。

种识的第一步功夫,就在一个驯字。

我上面讲的是驯狗,眼下做的就是驯人!

男人,贪财,贪色,贪权。有财,有色,有权之人,又贪生怕死。

而这些,都是驯人之道。

女人,爱慕虚荣,喜欢贴心温存之话。

这同样也是驯人之道。

种识分好几步,第一步就是驯,第二步是一个种。

种下了识后,深结于体内,长久不离。这样,这个人,就是你的了。

你让他死,他死。让他活,他才敢活!

道家东西,不轻传,就是这个道理。

并且,种识后面,还有许多,杂七杂八的东西。这些东西,老师是不允许我看的,我全是偷学来的。

为什么?太害人了。

这要是落到不法之徒的手中,这就是一个大祸害。

老莫有点可怜,但不值得同情。

这人品性,我看的太透了。

别人是吃一堑长一智,他是吃一堑毁一智。

俗话讲,不长记性,毁记性的这么一个人。老是自我感觉良好,老是觉得,我吃亏,不是我自个儿的毛病,是客观什么人,什么事儿,运气,等等这些的原因。

这样的人,不能说是没救,但得有个人好好来驯他,然后提拎他控制他才行。

老莫现在已经让欲火撩拨的眼神迷离了。

我吃的差不多。

微笑过后,转身对莎莎说:“我吃好了,咱们回去,还是泡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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