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路过一座城市时,在城外扎营安寨。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待到汤足饭饱,照样的一场比试开始。昨夜薄荷赢了黑子,令一众人等心中百味杂陈。然,薄荷是女子,很多人不舍得,子轩却不同,他是长得很清秀,在军中却更不受欢迎。
长得那么单薄,怎么上阵打仗?还一来就成了公主统帅身边的红人,还成了先锋官,没几分本事谁信服?
于是,这两日不停地有人来挑衅,子轩倒不显得不耐烦,淡定地一一化解了。待到晚上安定下来,更有人提议:“费将军,昨夜蓉儿姑娘与黑子一战可谓精彩,令人回味无穷。可惜,长夜漫漫,征途枯燥,不如今夜再来一场比试?”
费霄云平日里不屑理会那人,但今夜此人甚合他的心意,眉毛一挑,反问:“谁来?”
另一人道:“子轩先锋官初来乍到,大家不甚了解,不知可否展示一番,也好让众人对你做一番深入了解,令更多人信服于你。”这人是对着子轩直接说出口的。
子轩不在意地笑一笑:“正如林副官说的,长夜漫漫,征途枯燥,子轩愿为诸位献丑,恐怕要让大家见笑了。”本身想要受到这些老兵的认可,他就必须展示出自身的能力,比试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还愁没有机会呢,这些人就给出这么一个机会,不正是瞌睡有人送枕头?
根据前夜的了解,这些人大多比不过黑子。黑子虽然最终是败在了莫语的招式之下,但也是由于薄荷身为女子,力道过于小了些。若是由他使出降龙十巴掌,加上灵活的步法,黑子应当受不住,即使时间长了些,但最终会输。
而这群人里面,除了费霄云,应该不会有人高于黑子太多,差不多的实力下,他有九分把握赢得比试。退一万步说,即便他输了,也没关系,横竖他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年,潜力有的是,只要展现出高于常人的实力,届时打仗立下功劳,自然能够获得人心。
当然,这些只是万全之策。一般情况下,他不会允许自己输。这不只是他一个人的比赛,他代表了丐帮,代表了木秀公主,因此此战只能赢不能输。
众人来到空旷的草地上,再次围成一圈。只不过这次被围在圈里的是子轩和最开始说话的那位。他的一个表兄看中了先锋官这个位置,想要通过先锋官立功,却被子轩夺了去。先锋官这个职位虽然容易送命,但也易立功升官发财。
反正,这些在战场上混久了的亡命之徒,最不值钱的便是命。他们愿意上战场,便是在搏命,搏好了,升官发财,光宗耀祖;运气不好,命没了,至少有所值当。
然而,半个时辰的时间,这片不大的草地上,除了围着一群安安静静站着,嘴巴张大,眼睛圆睁的将官士兵外,便是噼里啪啦的声音。那位挑战者没有黑子那么高大的身躯,更没有那么多肉抗打击,没一刻钟便倒下了。不过是开始的时候预定了三四位,因此半个时辰之后,包围圈外面躺着三位,还刚刚来了军大夫再次小心翼翼抬出去一位。
这些人没有性命之忧,也不会残了瘸了,但是全身却疼痛难当。他们不会躺太久,一两天便可以,毕竟是将领,要上战场的,自然不能因为一次比试便毁了好几个将领不是。
半个时辰,子轩的身影在场地上翻飞,一双手掌挥出的招式不是力量不足的薄荷那样的绣花掌,而是实打实的巴掌,一掌胜似一掌,除了费霄云,只怕没人能够接到第十掌。
这还是子轩自学情况下只学了一年半载的情况下打出来的,可以想见《降龙十巴掌》的威力之大。
莫语欣慰地看着这般厉害的子轩,脑海中浮现出初见子轩的场景,如今他也是一代将领,将来的人生不可限量!
自然地,费霄云的那张端正到莫语一看到就想起“字正腔圆”这个词的脸,黑得像是抹了碳灰似的。他犹豫着要不要亲自上阵。
他们那方还有两三个将领,然而,见着子轩的勇猛,只能吞咽口水,却再也不敢上去让自己被打残。
于是,草地上一片寂静。最后,人们默默地将视线转到莫语身上。
莫语邪气地笑笑,走上一步:“公主,是不是该我上去解解手痒了?”
木秀公主古怪地看了一眼莫语,道:“下手不要太重,解解痒即可!”
额,这话……
然而,能够真正理解此话的唯有子轩和薄荷而已。在其他人听来,木秀公主此话太过狂妄,小小的一十二三岁的少女,充其量与薄荷差不离。而剩下的将领中,总还有几位超过黑子的,况且他们才不会对长相普通的“宁静姑娘”留手,她又不是“蓉儿姑娘”那般娇滴滴的,怕伤了要怜香惜玉一番。
所以,即便亲公主一派,被木秀公主这么一说,都有好几位跃跃欲试,倒要领略一下这少女有多厉害。
不过,凡事讲究先来后到。既然费霄云的人想要挑战这位宁静姑娘,便让他们打头阵先上吧。
接下来的比试更加毫无悬念,莫语并未使出地狱火莲花,毕竟那东西一个掌控不好容易烧伤人。在战争时期,他们这群将领可算国宝,伤到一个都会影响全局,万一烧到了谁身上,到时候只怕不好收拾残局。她的火莲花可不像子轩的巴掌那样,拍几下而已。
前面说过,莫语的内力至少在王者之上,至于王者几阶,没有专业人士在,她自己都不知道。内力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