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暮雨在安王府已经五天了,除去初次见到王爷王妃,她之后也就与王爷王妃匆匆见过一面。前天他们来看望她,结果刚到此处就传来皇宫里什么消息,萧暮雨还未来得及说上一句话,他们俩就走了。
看来这王爷王妃果然很忙。
这五天里,萧暮雨用她那好学上进的头脑知晓了很多事。
首先,这是中国古代史上没有记载的朝代,简单来说,她耳闻目睹的一切,都是架空的,皇家姓氏为江。没错,就是长江长城黄山黄河的江。
其次,这安王爷是当今圣上的六弟,位高权重,家财万贯,拍马屁的人排到了城门外。说到这个,难怪萧暮雨五天也没把王府的大路小道记明白,不是她记性不好,是这王府实在是有些大。毕竟房子的大小以及复杂程度与主人社会地位成正比。
最后,安王爷有两个儿子,一个十八岁,一个八岁,据丫鬟所说么,长得都不赖(当然丫鬟的原话比较夸张,什么相貌又是俊朗又是清秀,又是不凡又是不俗,又是潘安又是宋玉的,等等,他们也知道这两人?不过这不重要哈,比较重要的是,概括一下就是他们长得不赖)。他们二人最近被留在皇宫陪太子,大约明后两天回来。
知道了这些——呃,好像也没有多大的用处。
最最重要的是,对于自我的认知。
萧暮雨仔细思考了前世今朝,越想越觉得是上天怪罪自己过分的勤劳,使用蛮力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把她弄到这个时代,怎么活,好好享受生活,还是,嗯?猝死?
最后那两个字在脑子里一晃而过,萧暮雨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她仿佛看见老天爷挥着屠刀,咬牙切齿道:“想猝死?哼哼,满足你!”
“不想不想不想!”萧暮雨吼了出来。
“萧姑娘不想吐皮么?绛红帮你剥葡萄皮吧。”说着一双手便探向萧暮雨面前的果盘。
“哎哎哎!”萧暮雨拍开了这双手,这才想起身边还有个使唤丫鬟。当时赵嬷嬷领着一排婢女站在她面前,一一介绍姓名年龄,说了一大堆,萧暮雨没仔细听,只记住了个“绛红”,因为这是某部武侠剧的某个招人喜欢的女性配角名,萧暮雨也挺喜欢她。
嘻嘻,重名,有缘。
绛红十三岁,娃娃脸,对自己尽心尽力,天真无邪,不知道该说她“纯”还是“蠢”。这般无心机的小可爱在身边,萧暮雨直接拿她当妹子了。
“吃葡萄得吐葡萄皮才有意思,小丫头你懂不懂?”萧暮雨说着朝绛红额头上轻轻一戳。
绛红摸了摸额头,然后笑嘻嘻道:“萧姑娘一直在说不想不想不想,我以为姑娘是嫌吐葡萄皮麻烦呢。”
萧暮雨无奈道:“我这是在思考人生,突然有感而发。”
绛红不解道:“人生有什么可思考的?姑娘有何感想?”
“你个小丫头问题还挺多。我也问你一句,与天斗,会怎么样?”
绛红抓耳挠腮,被奴役惯了的她从未想过这种问题。
“我告诉你,与天斗,必死无疑!”萧暮雨的脑袋里还有那个挥着屠刀的拟人化老天爷。她很快得出这个结论,很快体会到穿越的意义,她要遵循老天爷的指示,这辈子好好享受生活。
绛红点头如捣蒜。
萧暮雨看着她,说道:“绛红,你去厨房给我找些小点心吧,我有点饿了。”
“好嘞,姑娘您稍等,我去去就来。”
“嗯嗯。”萧暮雨点着头目送她出门。
唉,支开这个丫头,终于可以一个人思考问题了。萧暮雨是独生女,从小习惯一个人,专注于想问题的时候不喜欢有旁人在身边。
萧暮雨现在要想的十分重要的问题是:在好好享受生活这个大前提下,她未来该如何进行?毕竟她不可能一辈子赖在王府过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懒猪生活。
既然留在王府这个假设已然被ss,那她只有离开王府这个选项。而离开王府又有n多条路,条条充满未知性。
其一,跟着邱明山浪迹天涯。这条比较可行,但邱明山可能不喜欢有她这个拖油瓶,拖累别人不好不好,ss。
其二,找寻这个小姑娘的家人认个亲,期待他们有钱又明理?不可能!若是有钱又明理,怎么可能让自己的女儿坠崖?倘若又穷又不讲理,还要把自己卖给大山里的傻子当媳妇,那可就惨了。
不行不行,ss。
其三,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嗯,比较倾向于这个。但得收起自己拼命三郎的性格,不可过分贪心,否则又要落得个猝死的下场。
又是一阵鸡皮疙瘩……
萧暮雨决定了,靠天靠地靠父母,不算是好汉!她要靠自己!呃,当然也不可过分强求。
萧暮雨的脑袋瓜子里开始出现各种职业。在这个古旧的时代,她该找个什么样的工作呢?
恰是此时,绛红来了。
“萧姑娘,我给您找到好些好吃的呢!”绛红提着食盒,比她自己吃了这些好吃的还高兴。
萧暮雨迎上来,绛红一边把点心端出来,一边介绍他们好听的名字。
绛红走过去,拿起一个桂花糕仔细端量,民以食为天,况且这个时代比较富足,人们也就舍得将银子掏出来以追求更高层次的饮食水平。
厨师,或者开饭店当老板,都值得考虑。但是转念一想,前者需要技术,后者需要本金,而她目前身无分文,只有一个聪明的大脑……
开饭店当老板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