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天,正是暖风吹的游人醉,柳绿花红时节。
放松心情,不去想未来之忧,不去想别离之苦,天气不冷不热,和风吹面不寒,路旁鹅黄嫩绿浓妆淡抹,小草闲花星点,正是悠游畅怀的大好季节。
邱晨这些日子日日紧张,时时忧虑,加上今日被折腾了大半天,这会儿终于得以清净下来,坐在车厢里,依着靠枕,不多时竟睡了过去。
车外,秦铮和唐文庸一人带着一个孩子,骑马走在迎亲队伍前头,一只野兔被乱花迷了眼,冒冒撞撞从灌木丛中窜了出来。秦铮下意识地伸手……之后自失而笑。他今日前来迎亲,穿着一身吉服,根本没带弓箭兵器!
阿满坐在唐文庸的身前,目光极好,只比秦铮稍慢一点就看到了灰黄色的野兔,立刻抬起小胖手指着叫起来:“兔子!唐叔叔,捉住它!”
唐文庸正驭马缓缓而行,温煦的阳光照在身上真是舒服,让他有些昏昏欲睡之感,猛地被阿满一叫惊醒,随即就黑了脸。
什么叫兔子唐叔叔?
说得他跟兔儿爷似的……
秦铮也听出了阿满话里的歧义,扭过头去,终究没忍住,嗤笑出声。
唐文庸本来就觉尴尬,可没办法跟一个奶娃子计较吧?秦铮这一笑,总算是让他找到了出气筒,回头狠狠地瞪过去,呵斥道:“笑什么笑,我又没练过武,逮不住有什么好笑,倒是某人号称万人敌,却连一只小小的野兔都敢在你眼前大模大样溜达,还好意思笑!”
秦铮却不跟他辩,只是好心情地微笑着跟阿福阿满道:“今日赶路,无法停留,待进京之后,我带你们去西山狩猎去!”
阿福阿满齐声欢叫起来,阿满还不自知地回头扯扯唐文庸的衣襟道:“秦叔叔带我们去狩猎,唐叔叔也一起来吧!”
一提起进京,唐文庸愈发烦躁。那死气沉沉的充满血腥的地方,若是可以,他愿意永不回去才好,哪怕是大漠风沙肆虐酷寒难耐,他也觉得比京城好。
在大漠中,悲伤可以放声恸哭;欢喜可以纵情长笑;还可以驭马疾驰,挥刀弯弓射大雕……哪里像京城那般,一句话一步路都须小心翼翼,顾忌重重……真是身心俱疲!
想起这些,唐文庸就觉得堵得慌,也顾不上跟秦铮怄气斗嘴了,一把抱紧怀里的阿满,长喝一声,一抖马缰,纵马疾奔出去!
“你……”秦铮没想到他这会儿任性,徒劳地喊了一声,唐文庸根本没予理会,驱马疾驰而去,甩下一溜儿沙尘!
数名身着迎亲吉服的护卫们从队伍中分离出来,也如箭矢流星一般追赶上去。秦铮抬眼看看疾驰而去的人马,再回头看看身后的迎亲队伍,终究不放心唐文庸,跟秦礼秦勇交待一句,也驱马追赶上去。
后边迎亲队伍的人大眼瞪小眼地面面相觑着,谁也不知道怎么迎亲的半路,新郎倌儿落跑了?
好在,秦礼秦勇及时安抚了众人,又把事情跟邱晨禀报了,邱晨也只是感叹一声,就吩咐车队继续前行。
迎亲的队伍走得慢,到达临清镇的时候已是暮色四合。
秦家早在临清镇包下最大的客栈,先期跟着嫁妆过来的林氏等人也已经将房间各处布置妥当。邱晨一行过来,什么也顾不得,先让人将发髻打散,去了身上累赘的大衣裳,坐在浴桶中泡了小半个时辰,喝了两杯水,这才觉得整个人重新活泛起来。
从浴室中起身出来,穿了一套绣缠枝西番莲的石榴红短夹袄百褶长裙,让丫头们将头发绞干之后,松松地挽在脑后,只用一支白玉簪贯住,在榻上坐了,接过月桂送上来的热茶,这才询问起两个孩子和秦铮唐文庸几人来。
“回太太,侯爷和二爷带着小小姐小少爷已经回来了,不过在前头临河的楼上喝酒吃饭呢。……侯爷吩咐,太太若是不累,也过去吃饭!”林氏在一旁恭敬地回答。
邱晨垂着眼喝了口茶,并不搭刚才的话,转而问道:“迎亲的人可都安置妥当了?”
林氏会意一笑道:“太太放心,随行人员都妥当安置了。他们都在另一边的院子里,隔着这边还有二三百步。这边院子里只有太太、侯爷和二爷住着,都是随身之人伺候着,没用一个外人!”
听林氏在‘外人’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邱晨会意地点点头,喝了口茶,命人拿了一件杏花白绣一枝斜出海棠的夹斗篷来披了,出门径直往前头的楼上走去。
临清镇毗邻贯通南北的大运河,河岸用青石筑堤,堤上就是一条青石铺就的长街,长街一侧临河,另一侧就是鳞次栉比的酒楼会馆客栈……
这些临河建筑大都是二层三层木质楼房,底层为店面大堂,挤挤挨挨的,门面多用水波纹、鱼鳞纹做装饰,有些屋顶楼头甚至用了船、帆之类的装饰造型,还有融合了南北各地风格的粉墙青瓦,骑马墙头、砖雕石雕木雕花样纹路,无不透出一种临河文化的贯通交融的特色来。
这一间客栈早已经被整个包下,连厨下粗活的伙计们也被打发了,都换上了他们自带的下人。是以,邱晨带着两个丫头两个婆子走过来,不太大的院子里格外静谧,只有垂花廊檐下挂的红色纱灯,在临河吹来的风中摇曳出一层朦胧的喜色来。
穿过院落,邱晨来到前面的楼上,顺着狭窄陡峭的木质楼梯一路走上来,未见其人,就先听到阿满咯咯咯地笑声银铃一般传下来。
“……唐叔叔好像猪婆龙,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