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阳光灿烂,天空万里无云。
两只包子穿着浅紫色的衣服,衣服一模一样,打扮也一样,唯一的不同,是夏侯耀身上斜背着一个小包,敖紫腰间挂着一支小鞭子。
出现在玄武城的两个小孩,男孩子甜美乖萌,女孩子清贵冷傲,模样一等一的好,没一会儿就有人围着他们议论纷纷。
“好漂亮的孩子啊!”
“是啊!我喜欢那个萌萌的,好乖好可爱!”
“我喜欢酷酷的小孩!”
有胆子大的,还想伸手捏夏侯耀的笑脸。
“呼——”没等人碰着夏侯耀,憨子一声叫,把人群吓退了。
好凶的狗啊!
人们刚才都被夏侯耀和敖紫吸引了,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憨子。
这会儿,一看这大狗又高又壮,比老虎还要魁梧,一身黑毛油光发亮,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炯炯有神,嘴边的牙齿锋利尖锐,大家又纷纷后退了许多。
大户人家喜欢养宠物,可是任谁也没见过这么彪悍强壮的狗。
这家伙,是狗吗?
看两个孩子容貌不俗,穿着精致,定不是普通人。
有这么凶悍的大狗保护着,难怪他们敢单独出来啊!
街上的动静,惊动了不远处二楼喝酒的几个年轻人,一人看到夏侯耀和敖紫后,谄媚地来到其中一个脸色青,眼袋发黑的年轻人身边。
“三少爷,你看那两个孩子!还有那个大黑狗!”
被叫做三少爷的正是掌族族长臣诺的三儿子,臣仁。
像许多望族的公子一样,臣仁也是标准的公子哥儿,不学无术,但在吃喝嫖赌上样样精通。
臣仁有个奇怪的嗜好,特别喜欢斗兽,他也尽养一些凶狠的野兽。
比如狼,虎,豹,熊,蟒蛇等等……
什么嗜血,他就养什么。
臣仁养这些凶狠野兽的目的,就是为了斗兽。
斗兽是雾都上层社会的一种娱乐活动。
望族,以及依附望族的家族,会有专人驯兽,供公子哥,少爷们去斗兽场通过的野兽来一决胜负。
臣仁喜欢斗兽,更喜欢看自己养的野兽咬断别的动物咽喉时的血腥场面。
玩儿的开心的时候,他还会把奴仆赶进斗兽场,自己坐在高台上,看那些卑贱的人变成肉食,被野兽吞掉。
每每这个时候,臣仁就会非常兴奋。
因为臣仁的兽太凶,他本人又太过残忍,残命传出去,如今已经很少有人愿意和他斗兽。
这一点儿,臣仁表示不开心。
现在,看到大黑狗,臣仁眼睛亮了。
他的野兽都是自己驯养,所以在识别野兽方面,臣仁的眼睛很毒。
眼前的野兽看上去是一只狗,可它给人的感觉又不像狗。
这么威风凛凛,君临天下的模样,到底像什么呢?
臣仁想了半天想到一个词——万寿之王。
“走!”臣仁一挥手中的扇子,带着自己的跟班下了楼。
有危险!
憨子天生直接敏锐,在见到对面过来的一群人后,它警惕地看着臣仁。
刚才在楼上,臣仁看的不真切,现在和憨子面对面,臣仁连连叫好。
这体格,比老虎还要雄壮。
这气势,完全就是霸王中的霸王。
还有这爪牙,臣仁完全能想象到大黑狗一脚拍在人身上,骨头碎裂会是多么美妙的声音。
“好,好好!”
臣仁围着憨子打转,两只眼睛闪闪发亮。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兽!
这兽,他要了!
看到臣仁,敖紫凑到夏侯耀面前,“哥哥,这人该不是爱上憨憨了吧!”
给跪——
憨子听到这话,腿一软。
小小烟,不要乱点鸳鸯谱!
伦家是雄性,就喜欢前凸后翘,胸大屁股大的雌性!
这个家伙一看就不是好东西,给伦家擦屁股都不够格!
“对不起,憨憨,我错了!”敖征伸手在憨子身上挠了挠,表示自己认错。
研究了憨子,臣仁这才看向夏侯耀和敖紫。
一看,臣仁心里稍稍掂量了一下。
若大黑狗是普通人家的,他倒是可以花钱,或者硬抢过来。可这两个娃娃看上去精贵的很,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
臣仁在玄武城这么久,又常常去白虎城玩耍,倒是没有见过这两只包子。
莫非……他们是外地来的?
不过,不管怎么掂量,都比不上憨子带给臣仁的诱惑。
他想要啊!
憨子瞅了瞅眼前瘦成猴子,一脸萎靡不振的小白脸,裂开嘴,露出一口尖锐的牙齿。
臣仁一看,非但没吓着,眼睛反而更加晶亮。
好牙!
这牙齿,要是咬在咽喉上,感觉一定很爽。
对这个用热情眼光打量自己的男人,憨子表示很蛋疼,甚至夹紧了两只后腿。
他该不是什么变态?或者是有什么特殊嗜好吧!据说,有些人的性取向太过特别,这人该不是吧?
想了想,憨子驮着小小擎和小小烟继续往前走。
“站住!”
刚才第一个发现憨子的青年挡在憨子面前。
他一心想讨好臣仁,也看出来臣仁很喜欢这头大黑狗,所以无论如何,今天得让臣仁满意。
“小弟弟,这狗怎么卖的?”
对于一个脑子长在屁股下面的人来说,智商是硬伤。
夏侯耀和敖紫虽然是小孩,但他们并不傻,一听这话就知道这些人打的是憨子的主意。
嘿!有好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