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瑞的公关部门一致都在加班,我们过去的时候经理还在对着手机那头的人说:“我们公司正在和消防部门的人核实情况,具体的原因暂时还不能确定,等得到准确消息了一定会给媒体一个交代,请你们秉承着负责任的态度先不要做出随意的猜测好吗?”
她挂了电话,忧心忡忡地对周霖山说:“周总,现在怎么办?消防其实基本上已经下定论表示我们公司的建筑材料是有问题的,如果这样的话,我恐怕这一次,面对出现人员伤亡的事件,派瑞是难逃责任了。”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验收标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的材料不会有任何的问题,所有的采购和确定都是经过一层层的上报和涉及到的负责人签字的,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消防队取材检验的时候弄错了?”
“不是的,是真的有问题。”她的话音刚落,公司新上任的项目总监李孟军就从外面匆忙进来,看到周霖山之后一脸苦大仇深:“周总,我们这一次是被国家公安部下发的两个文件给坑了。”
“什么意思?”
“对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使用,此前我国有两个相关规定:一是2009年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另一个就是2011年公安部消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公消[2011]65号。”
周霖山听了他的话神色一凛:“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现在他们拿11年的文件来约束我们?”
“是这样没错。”
原来前者,就是09年的那一份通知要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应低于b2级”,而后者即11年的那一份文件规定只能“选用不燃材料”。按照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定级,b2级材料为“可燃”,b1级为“难燃”,a级为“不燃”。显然,两份文件对外墙保温材料规定了不同的标准。
而且很明显的是,11年的那份文件要求的“不燃”标准,比之前的要苛刻许多。
照理说,那个小区是三年前开发的,当时既然已经建好了,新的文件在三年前也没有出台,那么就不应该用现在的要求来框住当时的建筑用材。不过派瑞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出事的那栋单元楼是后来加建的。因为那里曾经有一家钉子户死活不肯搬迁,跟派瑞死磕了好几年,僵持了那么长时间之后终于肯搬走了,空出来的地方就加建了一栋单元楼。
要命的是,那栋单元楼的加建时间就是11年。
李孟军是接替田昊天坐上现在这个职位,在职的时间并不长,所以也是回过头去查了当时存的档案才知道,那个时候文件下发,那栋楼在建,材料已经用掉了大半,是跟之前这个小区里其他单元楼的所有用材都一样的。如果临时遵照这个文件再去改,各种成本都太高了,所以当时田昊天给的指示就是,继续建成直到完工,不必大手笔地再重新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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