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断电话,秦风不由得长叹了口气。
实际上,林初雪的到来,早在他的意料之中。
毕竟,在他的印象里,自己这位被誉为,江南第一美人的未婚妻,是个敢爱敢恨的性子。
即便,他在这星海市躲了一年。
即便,两人的婚约,不过是老混蛋当初的一句玩笑话。
但……
对于林初雪来说,她既然已经认定了自己,就绝对不会因为这些,而去轻易的说出放弃。
不管如何,人既然来了,自己总归是要给出一个交代。
想到这里,秦风拿起手机,拨打了出去。
十分钟后,当秦风来到云顶山,山脚下时,锦绣江山管理处的王经理,早已是等候在此,其身边还停着一辆,黑色的奥迪轿车。
因为前几日,秦风入住一号别墅时已然是得知,这锦绣江山别墅群,是江南李家的产业。
所以如今使唤这王经理,也是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跟王经理打了个招呼,秦风便是直径拉开车门,坐到了奥迪车的驾驶位上。
由于云顶山距离星海机场,着实是有一段距离,外加林初雪只给了一个小时,乃至生怕路上堵车的缘故,秦风故而向王经理借了一辆车。
开车对于秦风来说,自然是没有任何难度,他驾驶着奥迪车,四平八稳的,就向着星海机场行驶而去。
与此同时。
一架由省府金陵,飞往星海市的客机上。
一名看上去长相普通,但气质出尘的女子,正坐在经济舱的,其中一个位置上。
只见她身着一袭白色长裙,长发飘飘,魔鬼般的身材,让人垂涎欲滴。
此时的她,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却自有一股如仙般的气质,由无形中散发,仿佛下一秒,便是要飘然而去。
不得不说,她的气质,太过吸引人。
只是……
当人们的目光,有意无意的看向她的脸。
顿时,所有人心底,都不由得生出遗憾的情绪。
这个女子,气质确实出尘,身材也的确是火辣无比,让人心生遐想,可惜的是,那张脸,实在太过普通了。
普通的,让人看了一眼之后,就没有再去看第二眼的想法。
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
上天给了她魔鬼的身材,迷人的气质,但却唯独没有给她,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孔。
试想一下,若此女的长相也足够完美的话,放眼江南,乃至放眼整个华夏,又有几人,敢在她面前说自己很美?
可惜啊可惜!
这一刻,飞机上的乘客,不管男女,都遗憾的摇头。
觉得这女子,浪费了自己的身材与气质。
殊不知,女子望着窗外,思绪纷飞,根本就无暇顾及,他们心中所想。
甚至,若是细看的话,还能看出,女子脸上,竟罕见的有着一丝丝紧张之色。
“林初雪啊林初雪,你平时的镇定,都跑哪去了?不就是马上要见到,那个负心汉了吗?你紧张什么?”
“要知道,是他整整躲了你一年,而你,是那个被抛弃的人,冷静下来,立刻冷静下来,不要让那个混蛋,看了你的笑话。”
女子喃喃自语着,一双如甘泉般明亮的眼睛,看着窗外,眨巴了几下,顿时,犹如百花盛开一般,整片天地,都仿佛有了色彩。
只可惜,由于她是面向窗外,因此,无人看到这一幕。
她,正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林家公主,林初雪。
一年前,秦风与之老混蛋游历江南,除了击败了李家、万家等四大家族,各自的丹境供奉之外,还曾跟随老混蛋,踏入过,被誉为江南第一武道世家……林家的大门。
那一次,老混蛋心血来潮,曾与林家那位,修为臻至化境宗师巅峰的,林家老祖一战。
那一战,胜负没有公布,可事后,林家老祖却称呼老混蛋为,武神!
也是那次登上林家的大门,秦风横扫林家年轻一辈,最终引来天之骄女林初雪与之一战。
当时的秦风,修为还未曾被老混蛋封印,为丹境巅峰。
而林初雪虽妖孽,却也不过刚刚突破至丹境小成。
最终的结果,显而易见,林初雪败了,而且是收获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惨败。
之所以前所未有,只因,秦风在战斗中,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竟是把林初雪这江南第一美人,打成了猪头……
女神变猪头,可想而知,秦风当时下手到底有多重。
也是从那之后,林初雪每每想起这事,都有种恨得牙痒痒的感觉。
本来,经过这事,林初雪该恨秦风才对,但偏偏,她性格偏执,敢爱敢恨。
再加上,自打她出身以来,修为增长神速,还从未有过同龄人,能以碾压的姿态,如此胜她。
故而,让秦风始料未及的事情发生了。
当老混蛋当着所有林家人的面,开玩笑说,让林初雪做他老婆的时候,这位堪称天之骄女的林家公主,竟然是想也没想,就说了声好。
太突然了!
真的太突然了!
秦风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莫名其妙的,林初雪就成了他的未婚妻。
于是,秦风为了躲避林初雪,便跑到了星海市,进入了第一中学,选择了当一名学生。
并且放出话来,一年后,如若林初雪的修为,能够追赶上他,这个老婆,他秦风便认了。
他本以为,林初雪当时不过是心血来潮,随着时间的推移,终有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