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
信乐团唱过一首歌,《死了都要爱》。
当初的这首歌红遍了半边天,其中有一句歌词是那样唱的,“把每天,当成是末日来相爱。”
是不是即使明天便是世界末日也要在今天用尽全力去爱了,就不会留下遗憾了呢?!
我们就那样不知不觉的爱了,爱的那么深,爱的那么真。
委婉动人的旋律诉说着一场最美丽的相遇。如果,不曾相遇,故事的结局是否还会被所谓的曾经而支配?如果,不曾相遇,命运的轮盘是否还会运行着最原始的轨迹?如果,不曾相遇,未来的日子里是否就不会再有那么多的如果了?
张爱玲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没有惊天动地的誓言,没有金钱名牌的奢侈,没有风花雪月的浪漫,有的只是一汤一饭的简单和冷暖相随的相互扶持,这已足够。未来的岁月里,不管荆棘几重重,风雨多无常,道路多坎坷,我陪着你慢慢变老,即使满脸皱纹,白发苍苍,牙齿脱落,眼睛昏花,耳朵发沉也不分开。
相遇,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两个字。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她还是那个她,偶尔做做梦,然后,开始日复一日的奔波,淹没在这喧嚣的城市里。
这个世间,谁都不会是谁永远的美丽,生命中有很多相遇,能在一起的叫朋友,不能在一起叫过客。
这一次相遇,美得彻骨,美得震颤,美得孤绝,美得惊艳。
毕竟还只是个孩子,一天一夜没睡,快要天亮的时候,顾沫终于感觉到了困意。
闭上眼睛,很快就睡着了。
抱着自己怀中软软的小身体,顾诀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其实原来难熬的痛苦的黑夜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漫长,他就那样安静的看着她祥和的睡颜,眸底闪过了丝丝的暖意,看着看着,禁不住困意的侵袭,自己竟然也跟着睡着了。
一夜安睡,没有噩梦,没有伤痛,没有残忍,忘了疼痛,忘了鲜血,忘了伤害。
太阳冉冉升起,将黑夜的最后一丝残余带走了。日出的场面很精彩,它不仅是庄严的神圣的,还是轰轰烈烈的。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壮丽,无法用美丽的词句描绘,天亮了,太阳坚定的在空中散发着光芒,一切都是亮的。
阳光透过巨大的窗帘,照耀在黑色的kingsize大床上的两个人。
晨曦给全城带来了欢乐,在夜间表现得丑恶和可疑的地方现在也泛起了笑容,闪铄的阳光在卧室的窗子上跳舞,透过帘幕和帐幔直射到正在睡眠当中的人的眼睛上,甚至射入他们的梦里,把夜的黑影驱散。
两个人睡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的早上,顾诀才被自己身上传出来的阵阵痛意扰醒,自己胸口处被咯的生疼,他睁开眼睛,这才发现,女孩被自己紧紧的搂在怀中,因为他用力太大的缘故女孩的呼吸有些不畅,却仍旧没有动弹,眼睛仍旧紧紧闭着,是生怕自己动了从而吵醒他吧。
她的头抵在了自己的伤口上,泛起了隐隐的疼痛,只是,顾诀那一刻非但没有觉得痛感,反而感到了很有趣的样子,因为,从来没有人跟自己这样近距离的接触。
她就那样安静的躺在自己的左胸口处,躺在那个离自己心脏最近的地方。
当时的两个人,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或许就是从那一刻起,她触碰到了他的心脏,让它动了的同时,也让它痛了。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独寂寞的,所以我们才会试图在人群中寻找温暖。最终的最终,我们还会只剩下自己,无论哭或笑,悲伤或快乐,一场又一场的游戏。更多的是疲惫,无辜了心疼。我们一边笑,一边流泪,一边把幸福藏起来,于是我们得到了彼此的呼吸和寂寞。每条路都是有尽头的,可还是要走下去,走下去……因为,结局永远都是圆满的。
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那个人爱自己,只求在自己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他。
初恋就像那泡在玻璃蜜罐里无颜六色的水果,那样的美丽,那样的透明,所以那样的让人充满憧憬,想入非非。
缘分不是人海中两个人的擦身,缘分是不可能的相遇。比如我是空中的鸟,你是林中的豹,只是我们碰巧相爱。
一个钱币最美丽的状态,不是静止,而是当它像陀螺一样转动的时候,没人知道,即将转出来的那一面,是快乐或痛苦,是爱还是恨。快乐和痛苦,爱和恨,总是不停纠缠。所谓缘分,也和发明一样吧,都是源于偶然。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温暖的怀抱,总是只有分开后才知道它是致命的毒药,成长的伤害,只有深刻体会了才知道有多么刻骨的忘不了。如果说这场爱情从一开始就是个错,那么它还是错的那么美丽,总有人愿意为它一错到底,义无反顾。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爱,一旦开始,就注定纠缠一生,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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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铃铃……
刺耳的手机听在女人的耳中格外的恐惧。
nikki蹲在床上,抱着自己的双腿,尽管她极力压制着自己的恐惧,却还是忍不住浑身战栗。
她不得不佩服自己,在承受着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