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知节从管家嘴里得知高升居然挑走了杂毛马,整个人都不好了。
“哇呀呀,兀那小坏蛋,倒也识货!”
老程怪叫一声,双眼瞪如铜铃,一张老脸扭曲得可怕,一幅随时要杀人的吓人模样。
老程如此凶神恶煞气势,一旁的管家直接吓软,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卢国公府马厩里喂养的良马,都是万中无一的良马,高升偏偏不选,却选了老程的心头肉。
这丑陋的杂毛马,还有一段只有老程知道,而且是不堪回首的往事。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怕外人知道了,老程丢不起这个人。
那年西突厥贺鲁势大,统西突厥十姓之地,有叛唐之狼子野心。
李治一边派人前往西突厥安抚,一边命老程整军边关,震慑贺鲁。
泱泱中华,儒家传统源远流长,咱要以理服人,对,安抚为主。
当然,若是不服安抚,大唐雄军灭你九族。
当时正是对贺鲁安抚的阶段,还没甚战事,老程整日无所事事,在军帐里都快淡出鸟来了。
静极思动,何况老程还是个待不住的人,一日听人禀报,离大营十里地外有一群野马。
老程来了兴趣,当即带上亲兵、部曲,带上套马索,准备在这无聊的大漠寻点乐子,也弄点野马驯化。
当老程来到当场,看着远处的野马群,吃了一惊。
只见一群野马挤在一起,密密麻麻,里三层,外三层,马首向内,马尾向外。
这番景象,以老程这个爱马之人判断,似乎野马群在朝拜它们的王。
老程当即来了兴趣,他长那么老,还没见过马王,只听大漠的老牧民说过。
这人精也狡猾,也了解马的习性,让亲兵和部曲策马将野马群引来,自己领了两个部曲,直奔野马群朝拜的中心。
老程的亲兵和部曲都随他多年,无不是万中无一的好手,且经验老道,将马群引开,他一看机不可失,领着部曲就冲了进去。
进入野马群的中心,只见一匹浑身刀伤的母马,安静的躺在草地上,已经死去多时。
母马的下身血肉模糊,似乎是刚分娩就已经死去。
而一头脏兮兮,长着诡异杂毛的小马驹,反复用脑袋拱着躺在草地上母马,眼中尽是凄楚。
老程一眼就看出,这躺在草地上浑身刀伤,奄奄一息的母马,定是这杂毛小马驹的母亲。
寻常母马分娩小马,定不会受到马群“围观保护”,而且这番诡异的景象,让老程脑海反复冒出边境牧民中流传的传说。
小马驹不仅毛色杂,而且瘦骨嶙峋,定是受伤的母马强行分娩,产下还没足月的杂毛小马驹,而后才撒手西去。
若能做到如此,这母马生前定是不凡。
老程觉得自己若猜测正确,这母马当是这野马群中的王。
自然界中畜生的王种,也定然不凡,不似人类,老子是皇帝,儿子却可能是脓包,历朝历代这种事屡见不鲜。
当即,见猎心喜的老程决定,带走杂毛小马驹。
这杂毛小马驹不仅外观长得难看,瘦骨嶙峋没有王相,若不是老程偏执的认为杂毛小马驹定是王种,杂毛小马驹肯定不会享受到公府内马厩的待遇,早就给丢到卢国公府在外的养马场去饲养了。
两年来,这杂毛马完全没有一丝王种的觉悟,同厩良马与它抢食料,每每都是杂毛马败下阵来。
这让对杂毛马寄予厚望的老程大失所望。
不过杂毛马还未成年,受欺负也不为怪,老程如此安慰自己之后,让马夫好生照看杂毛马。
而杂毛马依旧一副要死不活的鸟样子,同在马槽里抢食的良马一声嘶鸣训斥,杂毛马定落荒而逃,根本就没有一丝王者气概。
养了两年,老程终于受不了的。
如此瘪三性格,没有丝毫王种的彪悍,难道他看走眼了?
老程决定试试,于是在一个天气晴朗、风和日丽的早上,他换过一身劲装,让马夫给杂毛马套上马鞍,就准备给杂毛马来个霸王硬上弓。
但凡良种马性子都非常高傲而爆裂,轻易不让人骑。
卢国公府马厩里养的二十多匹良马,每一匹都是老程亲自驯服的。
驯服成年的良马,他都轻而易举,驯服未成年的杂毛马自然不在话下。
可杂毛马的反应,大出老程的预计。
一上马背,他就给瘦骨嶙峋的杂毛马掀了个跟头,摔得老程一把老骨头都快散了架,在床上躺了数日,才能勉强下地。
可把老程的鼻子气歪了!
他这辈子训服过的良马不下百数,从未失过手,但现在,偏偏给一匹未成年的杂毛马掀翻在地,还摔得屁股开花。
老程这人精气归气,却也坚定了心中的推测,这长得矮矬穷的杂毛马,果然不同凡响。
这让他心中的喜悦盖过了生气,当即决定,先磨砺杂毛马的野性,于是让马夫领着去拉车。
没想到连马夫手中的马鞭抽断了,都没办法让杂毛马拉车干活。
偶然的一次,发现杂毛居然爱喝酒的秉性,以酒为诱饵,这杂毛马才心甘情愿的拉车。
老程得知之后,当即大喜,带了数坛美酒,想以此诱惑,驯服杂毛马。
先让杂毛马一顿狂饮,直到看到杂毛马醉眼朦胧了,他利落的翻身而上。
而后,老程的屁股刚刚挨到马鞍,人还没坐稳当,又给掀翻在地。
这一次,他摔倒的瞬间,看到杂毛马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