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小说>都市现代>我当神婆的那些日子>第六十二章 鬼母
p>“那是他们以前做过畜生,你世代积德行善,世世为人,怎么可能会说那种话呢。再说你现在也不用说啊,你的仙家的道行都是很高的,根本就不用说那种话,也能沟通,你费那个事干吗?”

“哦!”我无语了,看来师父的意思,会说那种话的,以前一定还托生过畜生类。我还是属于高级一点的?

“干妈,六位大仙查出什么了?快给我们讲讲。”小野不理会我学什么话,想知道事情的真相。

此时火光已经熄灭,我们三个在院子里冻得直发抖,便回了屋子里,刚想坐好,就听外面突然刮起了狂风,把门砰的一声给关上了,而屋子里那两位还浑然不觉,看来在那边麻将还打得挺热闹吧。

“可恶!”玻璃眼拿了一个碗,倒了一些水,符纸一燃,满天都是金光,星星点灯的感觉,太美了。金光聚于一处,她又燃了第二张符纸,向门外拍去,只见金光随着符纸向外飞去,在黑如墨水一样的夜里划出一道光芒,向院中一个角落而来。那角落里一道白光一闪,向院外就飞,可金光仍然尾随而去。一金一银两道光芒,在夜空中一闪,向远处飞走了。

五雷金光追魂法。这个法术我学过,当时是白天,又没有鬼魂可追,完全没见到这么神奇的一幕,太漂亮了。

“暂时没事了,不到天亮,金光不会散,那魂魄就得一直跑,可恶,还敢在我面前弄风弄雨的,坐下吧,这一晚啊,我的老骨头快散了。”玻璃眼坐下后,一直捶着腿,我知道师父以前上山采药,在大雪地里困了三天才回到家,落下了寒腿的毛病。有人会说,那不是有仙家吗?为什么没给指路,没救她啊?其实很简单,该有的劫难谁也跑不掉,仙家也是爱莫能助的,这就是宿命,总说人定胜天的,即使你胜了,也都在天地轮回之中,跑不掉的。

我让师父坐到炕上,拿来一条小被子盖上她的腿,把她的脚抱在我的怀里,一直给她搓着。玻璃眼一直笑着看我做,然后对小野说,“儿子,你看到了吧,我当时要是捡了个女孩,可能比你知道心疼我。”

小野故意嘟着嘴,“干妈,你偏心,师姐会来事,你就喜欢她,不喜欢我了,我也是很孝顺的啊!”

“呵呵,你们男孩子心再细也不如女孩子,好,干妈知道你孝顺,来坐下,我告诉你们怎么回事。”

那个女鬼原来是一个唱戏的,她和一个小白脸两个人勾搭成奸,对人家死心踏地,谁想那个小白脸抽大烟没钱,被人给打死了。她便干脆殉情,随那个大烟鬼去了。一般情况,两个人一先一后死,是在黄泉路上遇不到的。可是巧了,这一对冤家,还真就遇到了。并且山盟海誓,两情相许,做鬼还发生了苟且之事,还怀了这一个鬼胎。鬼胎与人胎不一样,要三年六个月才会生出来,在怀孕期间,鬼母的功力会成倍的增长。如果再加以修炼的话,那就不是一般的鬼仙可以追得上的了。这个女鬼怀孕的事,当然被鬼差知道了,就上报给了城隍,那个城隍就来索要财物,两个人死时,都是穷光蛋,又没有子女孝敬,哪里来的财物。就求那个城隍不要上告,等孩子生下来,给那个城隍做个仆役。可是那个城隍是个不开眼的主,说什么要把这个事告上去。那个大烟鬼害怕就拖住城隍的脚,结果城隍一脚踢下去,就把大烟鬼给踢得魂飞魄散了。

那女鬼见了伤心欲绝,一下子爆怒,肚子里的孩子给她增加了无数的功力,瞬间就把城隍给吃了。吃了城隍,可是不得了,她把城隍的功力也增加到了自己的身上,超越了鬼仙之体,便趁乱逃出了鬼城,成了天地不管的野鬼。阎王派人来抓,一是她功力强大,可以事先知道,逃之妖妖,二来,即使来抓也抓不到她,就成了个悬案,放到这儿了。

这个女鬼自吃了城隍之后,体内邪恶之气更盛,都传给了那鬼胎,是以那个鬼胎,在她的魂魄里孕育时便是个恶灵。生下来之后,鬼胎无形无体,于是那女鬼有时候便找不到它,所以就修炼了一只鬼手附在那鬼胎的身上,以便她可以抓到它。

刘老三前世是个猎户,每次都在那女鬼的坟前过,那女鬼的坟虽然没有人整理,但总是她的阴宅。时间久了,也看不出是个坟了,刘老三曾经三次从那坟头上跨过去,是以那女鬼便记了仇。本来事情也就快淡出了,可是偏偏那时刘老三也从那坟头上过去了,所以那女鬼十分生气,就想报复他。就让鬼胎晚上去吓唬刘老三一家,这就是那只鬼手的原因。

那女鬼便附在刘老三的背上,让刘老三做什么事都会倒霉,不顺当。她虽然生了鬼胎后,功力大减,但是方圆几里之内,还是称王称霸的。被我抓住,就是一时没注意,没想到我也会抓鬼,所以才有了后来与我们结仇的事。

“师父,那么这女鬼失了儿子,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我们是不是得小心一些,她还是有些功力的。”

“是啊,是得小心,不过你放心吧,萌萌,鬼胎一死,她就是强,也只是比那些魂魄强一点,成不了大气候的。都在这炕上睡一觉吧,都折腾累了。”她说着便躺下去,抱着一个枕头睡去了。我让小野把地上那两个人事不知的家伙抬到炕上,就也在师父身边躺下,沉沉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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