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这样一想,玫瑰红爵顿时放下心来,因为如此一来就说得通了,那家伙这种程度盗版肯定不能火啊!就更别说做的超越正版了。倒闭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吧!不!应该说,要是不倒闭那才是出了鬼了!
这样想着,玫瑰红爵不再留恋,转身就准备离开,想要去找真正的醉红尘,他从别的地方带来了一味珍贵的食材,正想要找醉红尘的大厨给料理成美食,不然的话,自己瞎糊弄,对于这食材来说,简直是一种浪费。
浪费可耻,所以不能浪费。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玫瑰红爵不认识那东西,就知道闻着的确是很香,很诱人,但他不知道这玩意儿到底能不能吃,有没有毒,要是自己随便吞进肚子里,万一是一种可怕的毒药的话,岂不是害了自己?
还是找个专业的厨师问问再说吧。
没走几步,玫瑰红爵便拉着一个路人,歉意的问道:“请问,你知道醉红尘酒楼在哪么?”
那路人疑惑的看着玫瑰红爵,问:“外国人?中文说的挺溜啊!唉我去,你这普通发比我还标准,你咋学的?”
玫瑰红爵:“……”
“你认错了,我就是染了个黄色的头发而已。”玫瑰红爵说。
“哦!”路人一脸的恍然大悟,说道:“原来是这样啊!我就说嘛!怎么会有个老外比我的普通发说的还好呢!对了你刚才问我什么来着?我给忘了你瞧这记性。”
玫瑰红爵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请问,醉红尘酒楼在什么地方?”
“醉红尘啊!”路人恍然,然后歪了歪脑袋,躲过挡住视线的玫瑰红爵,伸手一指,说道:“诺!那不就在那呢么!”
玫瑰红爵愣住了,他扭过头去看那小窝棚,总觉得,牛棚都要比这小东西高大许多,这个高度,人走进去的话,恐怕连直起腰都做不到吧?还得猫着腰走路。这就是传说中的醉红尘?跟我自己想的有些差距啊。
路人见玫瑰红爵皱着眉头,又是一拍脑门,自豪的说:“不认字儿是吧?没事儿我教你,跟着我念!”
于是他指着醉红楼的木牌子,说:“醉红楼!滋味醉!和呕嗯红!吃恩尘!醉红尘!”
玫瑰红爵:“……”
妈卖批!老子认识字,不用你教我,这蹩脚的拼音!玫瑰红爵的脑袋上青筋暴跳。
“这就是传说中的醉红尘?”他指着窝棚问,心中不相信,怀揣着最后一丝怀疑,还在挣扎。希望自己听到的看到的,都是幻觉。
路人点头肯定的告诉他说:“对!没错!那就是醉红尘!一年前不是大地震么,那个时候醉红尘的大厨不在城里,一直到现在也没回来过,那边是市政府象征性的给大厨盖起来的临时的做饭的地方,原来的可比这个高多了,那个高度得有一米八,用的是从原本醉红尘的牌匾,从土里挖出来的,竟然没坏也是个奇迹了。”
“可惜,这一年的时间,那位大厨也没回来过一次,那些贪吃的无人区的主人也都不过来了,要是那位大厨回来的话,他们肯定都排着队的往这来!”路人自豪的说,就好像那醉红楼不是别人开的,就是他开的,还是他掌勺的一样。
玫瑰红爵知道,自己今天是吃不上所谓的大厨的手艺了,更重要的是,莫说是这个时候吃不上了,就是以后,也未必能吃得上。那大厨都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了,说不准现在正老婆孩子热炕头,舒服的紧着呢。
想到了这些,玫瑰红爵便彻底放弃,盘算着这样一来,没人能处理那食材,自己到哪里知道那玩意儿到底能不能吃啊?
难道真的要烂手里?这可是从天底下唯一一块儿会动的田上弄出来的好东西啊!那可是一块儿宝地,这玩意儿肯定不是一般的东西。
想到这,玫瑰红爵又坚定起来。这玩意儿是好东西,为了把这东西搞到手,他得罪了不少的强者,要是不搞清楚这是什么玩意儿的话,自己那半个月蹲点,岂不是白白的蹲守了么?遭的罪都白受了?
玫瑰红爵转身往城中心走,低声念叨着:“那半个月,连蚊子咬我我都不敢还嘴,生怕被那些家伙发现,忍饥挨饿半个月的时间,好不容易才趁着他们打起来的时候把东西偷到手,这罪不能白遭!”
玫瑰红爵想着,就算是自己吃不了这东西,到时候也要高价卖出去,那么多的高手拼了命的要抢呢,肯定是好东西,自己高价转手,绝对有的是人要。
紧接着,他又叹气了起来,心想道:“要是我把这东西出手了,他们肯定知道当初偷东西的人就是我,到时候我就成了众矢之的,肯定要挨揍啊。”
这样想着,玫瑰红爵越发的犹豫起来。虽然小钱钱这东西很好,但是他不喜欢挨揍,哪怕不要钱也不想挨揍,那些人正在气头上,下手也没有个轻重,要是直接把自己给打死了可怎么办?那太冤枉了!
再说了,贼的法则之一,行走在黑暗之中,一定要隐藏自己的身形,千万不能暴露在阳光下。因为,贼就是影子,影子想要藏着,就得藏在阴影里,暴露在阳光下,影子也就暴露了。
这好像是好多年前的一个古老的此刻组织说的,他们把贼奉为神明,称自己为盗贼,而不是刺客,是一群有信仰的疯子。
疯子不好惹,有信仰的疯子更不好热。